我在鹿港,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范文

时间:2022-03-30 16:29:19关键词:我在,作文

■陆俊文

十一那天早上我从观音山坐了96路公交,在沸腾、嚣张、汹涌的人流中安然无恙地回到白城附近租的小公寓。一年一年看见这些大军从东边西边北边和南边肆虐涌过来的我已经丝毫没有了起初的新鲜感,呆滞木讷地看着海水吞噬着莫名之物,再吐出莫名之物。

插进钥匙推开门我就一头栽进床铺,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仿佛筋骨松动起来又重新整合了一般,骨节排列的颤动刺激了耳鼓,一阵软酥之感。昨天晚上吹了一夜的海风,恐怕是着了凉,幸好有台湾面馆老板娘鲜美的三丝丸面和那杯感冒药才不至于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到这里七八年了,从来没有那样感受过如亲人般备至的关怀,本来我该是热泪盈眶地感谢她,却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喷嚏笑了场。

等我被一道热乎的光晒醒的时候,自由落体的被单已经同黏糊糊的地板合为一体了,我弓着身子像被煮熟的虾条。因为走得匆忙回得松散,窗帘也没有拉上,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在四壁、地板和床上。

窗口外边沸反盈天,我走到阳台,鱼缸里三株鱼苗暴毙,剩下那只穿梭在混浊的水中游弋。死去的那些突兀的眼珠仿若诅咒着什么,翻起白肚皮,一动不动,任水流将它们来回冲击。那只活着的,疲倦地忽游忽停,事实上我并不清楚它或它们在想着些什么:被圈在这个狭隘的空间里,弧形扩大的世界,短暂的记忆,每一次都宛若新生,可新生是什么,是斩断以往的一切,还是孤独地诿讨。

未来遥遥无期,而过去早已了无踪迹。

五年前当坚果同老姚分手投入我怀抱的时候,我的心底像是被扎破了一个无底洞,空虚之感分秒不停地涌入,原本我以为我会亢奋、跳跃、如获至宝,但事实是,我失去了整个世界。

阿默亦从那时起同我翻了脸,他去了上海;不久老姚追随太宰治到日本留学,三年前卧了轨,连尸首都没能觅回;而坚果,在我最颓然的时候也北上去了国都看雪。我度日如年同生活打起了拉锯战,在鹜岛搭窝,在公司做小职员,在公寓里看A片,单身无情人无友人的日子让我觉得似活非活,似死非死。只怪我们早已放弃的原初,踏平了底线。旧日老友今日全然无影,MSN、Email、QQ、TEL Number早就删得一干二净,逃离了生活的人注定是要奔入悲剧之中。幻影像巨大潮汐在月圆之夜将我覆灭。嗤笑、忧郁、冷漠、反感、抽搐,城市病让我拥有的只是这些。大喜大悲抵不过小情绪的宣泄。

镜子里长满胡茬的我仿佛在提醒着自己,蝇营狗苟地活着只会陷入更加悲惨的境遇,可那又怎样,我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此刻我想起了阿默,那个斯文、干净的模样,同我形成截然的反差,可笑至极。

1999年世纪末的人心惶惶。那一年我们十三岁,对一切都感觉如此新鲜,校园电台总在追赶时髦播着流行歌曲,然而红砖墙渗透出的颓废之感却又像是一种落寞的自白。拆除与重建,小县城在夜以继日地换血,换掉肝脏、皮囊,斧头一砍一根断裂的碎骨。他们说这是为了迎接千禧年和新时代。可那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想在废墟里挥舞着棍棒,提着破收录机在拆卸钢筋前放着涅槃,在旧砖墙边撒泡尿,在老树根后和女同学接吻。夕阳和黄昏让我们瞬间变得苍老,自以为羊肠小道望穿人生轨道,可惜那不过是在盛夏提前到来的泛滥秋水。

我同老姚拿着美工刀站在巷陌的拐角,高耸的灰墙壁垒遮住晚妆的夕阳,7点一刻,一双蓝灰色帆布鞋率先跃入我视线。白底灰绳,不沾泥屑。我把老姚往后推,自己先冲锋上阵,拇指和食指轻按美工刀握把,露出一截银白的闪光。但我只是僵持在了那里。他竟一眼也没有朝我看过来——他戴着一副沉沉的眼镜,背着四方黑布书包,眼睛一直盯着手里那本厚书籍,缓慢地翻页亦如他缓慢的步伐,似乎对这条路径的每一寸都娴熟于心,淡然、坦荡。白衬衫,黑长裤,就这样缓慢地从我视线移开,老姚劈头盖脸骂我:“你傻呀!干吗不拦住他。”我默默地念叨着方才余光瞥见书脊上的那几个字,“列夫·托尔斯泰”“复活”。我把手上的美工刀往地上一扔,架起老姚的肩膀说:“以后我们不干这种勾当了。”夕阳在最后一刻耷拉下了脑袋,小城陷入黑色的恐慌之中。

在同阿默相互熟稔之后每每谈到这段事情总不觉捧腹大笑。阿默说他能想象我们那副模样一定像足了四处游荡的小武。穿梭在这个小城最萎靡不振之处,然后同荒草一般芜杂地生长。反倒是我记不清当时老姚为什么要跟我混迹街头,他有个有钱的爹,有个美艳绝伦的年轻后妈,还有大房子住;而当时我们家住在废弃修理厂的危楼上,那里像极了个乱坟岗,很多工人被搅拌机搅得血肉模糊就同水泥一道拉出来凝固在地上,母亲对生活从来就没什么指望,她每天喂了大黄就去河边捡点菜叶,然后抄起细棍就打我,毫无缘由地打,哪怕我只是趴在床上睡觉,她也能用小木棍抽打直至我皮开肉绽。不过那都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我上初中以后母亲就对我谦和多了,因为我已经比她高了,力气也比她大得多,她自知打不过我,但可以以她的威严让我慑服。父亲长年在外拉货,同我小叔两个人轮班驾车,我一年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能见到他,所以用句俗不可耐的话讲,我同我母亲相依为命,但事实上我从来不会那么说。

阿默是个十足的好学生,那个年代的好学生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学校要求剃平头,不准穿牛仔裤和超过两个口袋的裤子,动辄以着奇装异服为由殴打学生。那个时候的教务主任叫何武,膀大腰粗,走起路来结实的肥肉一抖一抖,手臂上还有刀疤。关于他的来历,学校里的传闻实在是多,诸如他以前是混府城帮的,在海湾夜店做保镖,又如他是大明山土匪出身,扛过枪砍过人。但不管如何,大家都达成了一致共识,就是,千万别招惹他。他训斥学生的时候有板有眼,比如,不让男生穿牛仔裤是因为紧裹着生殖器官容易发育不良,甚至会导致过早阳痿;女生就更不能穿牛仔裤了,那样会患上子宫癌,子宫癌是什么,就是以后生不了孩子。他是当着全部学生的面在操场上说的这些话,一点也不害臊,反而津津有味。至于对待那些头发长的侧触耳、前碰眉的男生,他会直接揪着头发,然后用打火机烧着前头的两撮毛,一般的就腿软顺从了,当天赶紧剪掉;实在是硬骨头,他就真会踹两脚,扇两巴掌。奇怪的是自己的孩子被打了,家长们都觉得理所当然,就该让学校好好教育教育。

如果阿默是那种离高压线老远的优等生,那么我就是他的对立面,让老师头疼不已的差生。那个时候流行喇叭裤,“吧嗒吧嗒”我穿着木屐来上课,班主任一看,拉到办公室训斥我,我叉着腰,斜抬下巴,眼睛瞅都不瞅他一眼。他恼怒了,赶紧给何武打电话,何武一过来,立马踹了我两脚,可我哪会傻愣愣地站在那里任由他打,我拔腿就跑,从螺旋式的楼梯向下一跳四阶,何武是个大胖子,根本跑不过我,我绕过操场边的厕所,一蹬腿向上爬两下就翻出学校的围墙。

我越墙的那一瞬抖落了一些土灰。左脚木屐没套稳掉脱下去,“哐当”砸到了什么东西。“噢!”蹲在外头围墙边的那人立马抬头看了看我。我喊一声:兄弟。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分给他两支,他原本皱着眉头的脸立马松弛了下来,勾搭着我的肩。他是老姚。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灰头土脸却穿着鲜艳的花花绿绿的衣服,他站起来的时候显得高大壮硕,在一堆十三四岁的男生中怎么都算是鹤立鸡群了。我说:“兄弟,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呢?”

“嘘……”他把我按下来,也蹲坐在地上,原本竖直放在嘴前的那只食指指向了前方。

“什么?”我一脸疑惑,眼睛朝他指向的地方看。

“交配。”他一脸正经地吐出这两个字眼。

我睁大眼睛。噗,居然是两只蝗虫尖尖的屁股顶在一块,柔情似水。我把他拉起来:“走,上那儿去,要不保安得追出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把烟叼在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谁啊?”

“我,陆小路。”

“你就是陆小路啊!”他忽然又笑逐颜开了,“我叫姚金钱,他们都叫我老姚。”

“哈哈哈,你这名字起得真好听!”

他没有接我的话。

“怎么,不高兴啊。得得得,上电玩城去,我请你。”我摸摸裤袋,笑僵持住,尴尬问他:“兄弟你身上有钱不?”

老姚点点头。我们大摇大摆地在光天化日之下穿过马路就去打起了电动。

老姚只叼着根烟,连抽也不会抽,我帮他点了火,他吸一口直接呛住了。我大笑。他也摸摸脑袋向我请教。我说:“学着点。”然后吐出烟圈扩散在空中,一脸得意地看着他。

我哼着过时的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爱人/想当年我离家时她一十八/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卷长发——”这首我爸在公路上开着大卡车时最爱哼的歌调。起初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感伤的,也不知道鹿港小镇是哪儿,台北是哪儿,只知道那是外面的世界,外面,就是走到城郊,再随便跳上一辆长途汽车奔驰而去的外面。老姚说我唱得真好,然后要我教他也唱。我说,你舌头太长,老打卷儿,学不会。

那天我跟老姚在电玩城玩搓大机一直到9点多,饥肠辘辘,两个人走到东门桥边吃了几串烧烤,在小东街就此作别。

这便是我和老姚初识的过程,有点神经质的,又带着些莫名其妙。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老姚他爸是学校书记的老表,也不知道在小城的四个角都分布着他们家的房产,更没想到我之后所有在学校混着的日子都有他的影子。只是在他死后我总是会蓦然地问起自己,我是真的认识他、了解他吗?我害怕脑海里闪过他的眼神。

老姚的眼神里从来不见忧郁,陷进去,空空的,像是什么也没有。你只会感觉那是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在发呆。他语文作文编故事倒还行,数学却是从小学到高中从没上过30分。高中那段阿默怕他考不上大学整天催着他做数学题,阿默说:“在这里上初中高中进个学校你爸能帮你,出了这儿你还以为你爸真那么神通广大啊。”老姚不语。他一副受了委屈却又噘着嘴巴的模样。我们两个看着他都乐坏了。

不过老姚倒是挺用功的,每天啃着数学卷子背公式和例题,把坚果撇在一旁。

坚果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长而黑的头发,齐刘海,眼睛是褐色的,两片薄薄的粉嘴唇总是嘟起来表示抗议。那时候放了学我们最常见的组合是,老姚揽着坚果的腰,我们俩像两颗硕大却不知廉耻的灯泡走在老姚的旁边,四个人横霸了整条道路。这样的组合是奇妙的,阿默成绩绝佳,老姚笨得不可理喻,我则常常跷了考试在发廊同那徐娘半老的阿姨们聊天,坚果是个艺术生,每天黄昏过后都会在画室里折铅笔。那间画室我去过,简直就像是一个斗兽场。不知道是那主搞艺术的太有情调还是太无聊,几乎人人都养起猫猫狗狗的东西,屎尿拉得满地都是,跟颜料和烟屁股混杂在一起,辨不清楚。尤其猫很多,缺胳膊断腿的占了半壁,蜷缩在角落等着别人喂饭。坚果说那些是画室里一个复读生捡来的,现在已经高六了,他的脸很臭,他总说要是今年再考不上,就卷铺盖回老家了。有人对他捡的猫不爽,又臭又爱叫,但打不过他,于是不知从哪里抱来一只母鸡,扔在走廊上“咯咯咯”每天叫个不停。坚果说那个地方乌烟瘴气的,气氛又僵,待着没意思,于是就常常叫我陪她出去在学校里溜达。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老姚?”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人一点意思都没有,”坚果嘎嘣咬着瓜子壳又吐出来,“话都说不清楚。”

“那我有意思?嘿嘿。”我眯起眼问她。

“不正经。”

我们两个坐在球场边的阶梯上,风肆无忌惮地吹,天色很黑,我看不见她的脸,但能感觉到她又长又黑的头发在飞。周围荒凉得没有半点人影,隔着不远处的围墙是一条河和沿河而置的田野,春天了,夏天了,秋天了,冬天一来,这里就更冷清了。

“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帮坚果也拍拍。

“去哪儿?”

“去了就知道。”

我要带她去的地方是一片废墟。

“这里?”

我点头。

“可这里什么也没有啊。”

“你还记得以前这栋楼还没拆的时候是什么样吗?”

坚果摇摇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孟菲斯,点上。

“你知不知道这楼顶上当年有一个地下组织?”

“这不在楼顶吗,怎么是地下组织?”

我想了想:“那就叫非法组织吧。”

“是干什么的?犯罪团伙?”

我叼着烟差点没笑出来:“你看我像犯罪团伙的吗?”

“还真有那么点像。”坚果把我嘴上那根烟拔了下来,扔在地上用鞋踩灭,她踮起脚,凑过来吻了我。我紧张得闭上了眼睛。

“看你紧张的样。”坚果的嘴唇只在我嘴唇上停留了一小会儿就移开了。

我哆嗦得连话都说不清楚。手从口袋里又翻摸着烟盒。

“别抽了。对身体不好。”

“哦。”那一刻我不知怎么便乖顺起来,平时我妈就算气得要抄起家伙打我我都处变不惊。

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全都忘记了。我只记得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脑子像卡了带的放映机,眼前不停地出现她踮起脚,轻吻我的那一幕;接着是闪过老姚的脸。于是我开始心虚,怀有罪恶感地冒冷汗。

我努力地回忆我为什么要把她带到那片废墟。

于是我想起了那段不朽的光阴。

在说到“不朽”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心虚了。因为和我有同样记忆的其他两个人一个已经死了,另一个恐怕也早已把我忘记。而我更怕自己这副臭皮囊,这个不中用的脑子会在某一刻就像断了电一样黑屏,什么也记不住——

阿默问我:“你当时究竟为什么没有拦下我?”

我当时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是,列夫·托尔斯泰这个又长又臭的名字,似乎在语文课上听老师说过。很熟悉,却又记不起来。我的语文老师,夸过我的日记写得很好,把自己怎么翻墙出去再骗过保安大叔的过程写得很真实。那是我第一次被夸,我害羞了,所以我喜欢上语文课,没有捣乱,喜欢听老师讲海子的故事,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卧轨了。我更喜欢他讲《三个火枪手》的故事,很帅。

我没有把这个原因告诉他,而是说:“我那个时候突然肚子疼,实在憋不住,脸都青了。哪还能吓唬人啊!”

他把他鼻梁上那副厚厚的眼镜摘下来,然后无比厚颜无耻地说:“这可真要叫人大跌眼镜啊!”

“要不要我现在补回来?”我朝他握起了拳头。

“别别别。您还是留着给别人吧。”阿默把那副眼镜又重新戴了回去,一副斯斯文文整整齐齐的模样。

我常常坐在桌子的另一头看阿默读书。老姚就坐在我旁边写数学题。我无所事事。心想着,阿默是要考大学的人,老姚再不济也有他老爸养着,我活着干什么劲儿?

我已经记不得阿默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了,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想必很符合我那时的心境。他说他对我很失望。

事实上,我一直对我自己很失望。窝囊得不像个男人。我千万次地幻想却永远也不可能再像我父亲那样洒脱,游荡四处,也不可能去见见那个鹿港小镇,那个台北,那个卷发姑娘。我什么也没告诉他们。

我的父亲死了。没错,是死在车上,双手和头都伏在方向盘上,身体已经被压瘪了,露出腥臭的肠脏。我闻着腐恶去驱赶开那些苍蝇,穿制服的人拦着我,不让我碰他。母亲改嫁了,她倒是脱离了我,脱离了苦海。我像是个苦命的孤儿。但我一点也不悲伤。

我叫老姚出来陪我喝酒。酩酊大醉,我伏在他身上吐,他驮着我回他家。我说,你有个有钱的爸,还有个那么漂亮的后妈,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他把我摔在地上。于是我打他。重拳落在他脸上。他还击。我再打。我们两个发泄着体内积蓄的力量搏斗着、撞击着、厮打着,如熊虎斗,撕心裂肺,团团翻滚。筋疲力尽了,两个人抱在一起哭。醒来又睡去,然后接着睡去又醒来。

从一生出来有记忆,到我十三岁以前,我认得清的人加起来,恐怕都没有我十三岁那一年我认识的两个人令我印象深刻。我发现我根本记不清父亲的脸,他的形象是那么模糊;而母亲,我从未直视过她。家里不会来什么亲戚客人,那么破烂窄小的屋子,巴不得躲起来深埋入地底,又怎会让别人看到。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我也没有见过。那间屋子,如荒岛,狭缝中长满虫蚁杂草,墙摇晃。从我出生就住在那间房子,到我父母亲都离开我的时候我也还是住在那里。我像是一个无人认领的孤童,幼儿园没读就被送去念小学,家长会上从来都留着一个空座位。如果真能剔骨还母,那我愿意拆卸了自己再把自己重新生出来一遍。

我很珍惜他们两个,老姚和阿默。我们三个人待在一起可以自由地、肆无忌惮地说。老姚说着他父亲带着他在世界各地游玩的场景,阿默跟我说那些小说里的故事,而我说着那些夜晚点蛙、白日捉蛇的段子。我带着他们到秋日收割过的野地上做红薯窑,堆砌土块围圈生火;到山上去砍竹子做竹筒饭;在溪流边钓鱼;捅马蜂窝……那些癫狂的少年才会钟意的玩乐。

我发现其实阿默并不像他外表那样斯斯文文,他卷起袖子脱了鞋子奔跑起来就像个十足的野孩,像匹脱缰的野马。倒是老姚,实在是笨,燃火学不会,劈竹子劈不开,还老是把鱼惊走。

以前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总是一个人,躲进深山老林里,累了就仰在草地上嘴里叼一株三色堇,看看天,闭眼睡去。等我同他们在一起后,乏了就有人陪我喝酒聊天吃花生米。说实话我那段时间特别怕天黑,好像天一黑他们就会被风吹散了一样,如只在白天出没的孤魂野鬼。

庆幸的是临走前阿默都会丢下一本他翻得快烂掉的旧书给我。我欣喜若狂。没钱去搓大机的时候小说是最好的解乏之径。

可我养成了一个很坏的习惯,我偷偷地撕下每里那些我最喜欢的一页,我用唾液沾满它们,欲图占有它们,我把它们贴在我的胸前、背后,然后用死鱼一样的眼睛盯着它们,不让它们逃跑。所以每还给阿默的时候总是残缺不全的。就像我们那残缺不全的人生。我把那些书页都叠压起来放在枕头的下面。我以为它们会永远藏在那里。里面藏着桀骜不驯的霍尔顿,有浪漫不羁的萨冈,有穿行各个时代的王二,有沉沦颓靡的零余人。

老姚也会给我带来很多的卡带。可我没告诉他我没有收录机,我也从不在家听歌。老姚说这些磁带送我了就送我了,他不要我归还。于是它们就变成了一条条缠住身体的黑色长带。出来了便再也进不去。

我把那些东西统统都藏好,在那间无人的屋子里。

坚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闯进了这个世界。老姚被她俘获得茶饭不思。她是个特别逗趣的姑娘,大大咧咧讲着黄段子,跟我们三个男生一块出去吃烧烤的时候干起啤酒一点也不含糊。我佩服她一个姑娘有那么大的酒量,即使是喝醉的时候也那么红粉诱人。

“你们两个,输了可得亲嘴儿啊!”

“那你们输了怎么办?”坚果一点也不示弱。

“我们也亲,亲就亲呗,怕什么啊是不是阿默!”

“滚开,谁给你亲,你亲树去!”

“哈哈哈哈。”

坚果给我看过老姚给她写的情书。工工整整的字句还没有一点病句,这哪像是老姚干出来的事儿。我说:“这准是他花二十块钱让别人替他写的,这兔崽子几斤几两我会不知道?”

坚果不信。

后来我问老姚,他一口咬定就是他写的。我说:“你小子真的为了爱情连智商都进化了?怎么没见你数学分数有长进?”

他扭过头不理我。

我明白老姚这回是真爱上这姑娘了。她是那么的活泼美丽。我嫉妒他,也嫉妒她。他们两个约会去的时候就剩下我和阿默两个光棍坐在城西体育场的台阶上闲聊。我总不明白他都在想些什么。他说得很少很零碎。有时候我想,我们三个性情完全不投的人是怎么待在一块的。他无数次地跟我提起他想考去上海,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小说里写着那里有冬天结霜的黄浦江,秋天有叶落一地的法国梧桐,夏天有汗流浃背穿着背心穿梭在街市里的黄包车夫,春天,春天有穿旗袍的上海女人。

“你喜欢什么呀陆小路,从来没听你说起过啊?”

我拔开易拉罐的拉环,“咕噜”喝下一口啤酒。我们坐在小城的制高点,下面是五彩斑斓的世界,背后是黑色的无边无际。我并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也想不明白我该往哪儿走。

2004年高考的时候我缺席了。前一天晚上我们那片废旧的工厂起了大火。燃点是我家对面二楼那只残余油料的废桶。他们说轰隆一声便烧起来,火势蔓延得极快,邻居家熟睡的婴孩烧成了焦炭,他的生命才开始就已结束,那些废旧的陈放多年的机器爆裂开来也完成了老朽的使命。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什么也没有了。黑色的惶恐。我才意识到我这下是什么也没了。

那天晚上我在拐角抢了一个阿姨。跟老姚借了三千块钱,跳上了往东边去的火车,从西南边境一路逃票到了厦门,祖国的东海岸。

活得并不如意,但总算是活下来了。

尾声

冬天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学校。那栋被拆除的楼现在建起了一座崭新的食堂。

2001年我们三个人翻墙进来的时候它有八层,是这个学校最高的楼。阿默说这个地方可以组建一个死亡诗社。我不解。他说是一部影片。这个裸露着钢筋水泥废弃的天台于是成了三个人的聚集地。我们在这儿脱了上衣奔跑,让大雨冲刷。阿默大声地读诗,我生火,老姚盘腿而坐。我说,我诗歌没办法写得像你那么好了,但我可以写小说。我要写好多奇妙的故事,像《三个火枪手》那样的,天上的地下的,生存着的死亡了的。

2006年坚果、老姚和阿默来厦门看我。我冲动喝了很多酒。晚上把坚果给上了。同老姚隔着一个房间。然后坚果留了下来,老姚走了,他去了日本。

阿默说我不是人,对我很失望。然后他也走了。

2008年冬天,坚果不小心怀上了我的孩子。我没钱把他生下来,甚至连把他打掉的钱都没有。坚果自己裹着大衣去做了人流。之后她上了北京看雪,终究不回。

我已经疲倦了。

那只还活着的、似乎气喘吁吁的鱼儿,在水里徘徊游着。我洗了澡出来,热腾腾的水汽弥漫在这间窄小的廉租屋里。未穿衣裤。我把手伸进冰冷的鱼缸里,轻柔地掬出那三条死掉的鱼苗。把它们放在我蓬勃跳动的心脏前,触碰我粗粝的皮囊。把它们装进透明的塑料袋里。捆好,密不透风。松手,落在了腐臭黑魆魆的垃圾筒里。

“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爱人/想当年我离家时她一十八/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卷长发……”

“喂,你好哪位?”

“陆小路吗?我是常虹,四班的班长啊。”

“常虹?”我一时想不起来这个名字。

“你的电话可让我好找啊,毕了业你整个人就跟蒸发了一样。下个月四班同学聚会呢,你能回来不?七八年了,难得聚一聚。”

我犹豫了一下:“阿默他回去吗?”

“阿默?阿默是谁啊?”

“张默生啊。”

“呵呵,我们班有这个人吗?你记错了吧陆小路。”

“怎么可能!那坚果总回去吧?”

“坚果?坚果又是谁?”

我沉默。

“那,你知道老姚去世的消息吗?”

“老姚?谁啊?”

“姚金钱。”

“你说的这些人都不是我们班的吧,我怎么一个都没听过啊。”

“哦、哦,那,我现在在台北呢,恐怕是回不去了,签证也办不及。”

“台北?你去台湾了啊,在台北哪儿呢?”

“鹿港。”我撩开窗帘,看到海的那一边,远方有个我看不到的岛屿,我深吸一口气,“我还有事儿忙着呢,不好意思,先,先挂了。再见。”嘟嘟嘟……

2012年11月 于厦门

我在鹿港,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范文

(本文作于2013年,荣获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作者自述:

文学的迷宫

2010年的冬天,我十八岁。成年后最迫不及待的事情就是,离开家,远走高飞。那时候住在学校的八人寝室里,学校不让带手机,但大家还是偷偷带着,每天晚上熄灯了以后,我就在被窝里上网。

那个年代智能手机还不是很普及,勉强能登录一个网页。我最喜欢上的一个网站是“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贴吧,还有一个就是《萌芽》的论坛。现在回想起来真的都忍不住笑出声来了。别人熬夜都是为了看视频和打游戏,我居然是为了去贴吧里看我的同龄人又贴出了什么好文章?不过每一次看完别人的文章我都默默在心里想,评委应该会更喜欢我的吧?

那会儿我喜欢“潜水”,真正的高手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于是我默默在暗处观察大家,几乎不评论,伺机而动,偶尔冒个泡,也只是插科打诨,刻意保持神秘感。直到2011年开春,那一届的新概念复赛名单在贴吧里公布出来了,我大半夜捂在被子里看到我自己的名字,惊得大叫一声,凌晨两点多,室友被我吵醒,以为我在做梦,我去把他摇清醒,让他帮我看看屏幕上的名字是不是真的。确认无误后,我彻底失眠了。

那种兴奋的感觉是,困顿的世界突然有了一个出口,乱花渐欲迷人眼,我得抓住它。对,就像被闪电击中一样,我开始拼命地写,拼命地投稿。这种兴奋的感觉大概持续了半年。我和我的一个好朋友拍着胸脯说:我马上就要红了,等高中毕业,我就会挣到我的第一个一百万!

结果这成了一个笑话。我不仅没靠写作挣到什么钱,我甚至怀疑我就是因为写作耽误自己挣钱了呢。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那个很多年没见的朋友,我们打麻将的时候她冷不防问了一嘴,你当年要挣的那个一百万,这些年你靠写书挣到了吗?

答案是,当然没有。还不如在牌桌上挣到这钱靠谱呢。

每次出书前,我都还得小心翼翼地帮出版社盘算着,这有没有赔钱,能不能平本呢?每次卖亏一,还有出版社愿意来出我下一,我就忐忑不安,别人兴高采烈,我却在发愁这书该出,还是不该出呢?记得有一次去做签售,负责人看了我的书后很喜欢,强迫书店硬是进了几百本,最后只卖出十几本,有十本还是她自己掏钱买的,送给亲朋好友,撑撑场面。这个负责人做完我的活动不好意思就辞职了。我本想安慰她,结果她反倒安慰起我来了。

我这么说可不是为了劝大家别热爱文学了,或者抱怨图书市场不景气。一个班里,总得有那么几个学生是垫底的嘛,我有时候觉得,十八岁拿了新概念一等奖,老天爷早早给了我文学大门的入场券,不是为了让我体验一番年少成名的,而是为了让我在迷宫里多走一会儿弯路,拉长我挫败的周期,看看我究竟还能撑多久。结果以我的性格吧,偏偏还在苦熬着,死皮赖脸。

我倒也没什么文学野心——可能从前是有的,现在我觉得还不如就把写作当作一个业余爱好来得爽快呢,就像广场舞大妈们一天不跳就会脚痒痒一样,我什么时候不动笔就浑身不对劲儿,可能就是找到迷宫出口的时候了。毕竟,谁跳广场舞也不是为了别人给她打赏挣钱吧?当写作抛开所有外在的荣誉和利益后,仍旧保持充沛的力量非写不可,于我而言,那才是真的称得上不可或缺吧。

写作是件小事,又不是件小事,对于有些人来说,那是天大的事,是生命给予的美好馈赠,是老天赏饭吃;但对于我来说,那更像是迷航时的灯塔,一闪一闪,慢慢让我摸到人生的出口在哪儿。

作文好句赏析:

1、每当我写错字的时候,橡皮总是马上跑过来,把错字擦去。这个时候,它总是损失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些碎末末,真可惜呀!

2、这只大龙虾浑身暗红色,背上穿着一件坚硬的“铠甲”,上面全是小疙瘩。我知道,这是它的护身法宝之一。

3、我长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总是一眨一眨的。眼睛下面长着非常端正的鼻子,还有一张说话漏风的小嘴。

4、我活泼得像只刚出窝的喜鹊,每天追着妈妈唧唧喳喳地说笑。

5、考场上立刻响起了各种声音,同学们有的潇洒地走出去,显得信心十足;有的慢慢吞吞地收拾着,眼睛还盯着试卷;有的心急火燎地加紧动作,赶忙再添上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