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彤
伸手不见五指的骨巷里,火石的小店铺是唯一的光源。
火石的店就是火石自己搭起来的精致的棚子,看起来就像一个灰色的报亭,随时都可以拆下来。这是因为他总是不断流浪的缘故。这个店就是背在他身上的壳,他自己说应该叫“火石的移动城堡”。
不过这店的名字叫作异物馆,如果这也能算是个店的话。异物馆里卖的都是些火石不知从哪里得到的古怪玩意,这从我今天晚上第一次走进他的店里就知道了,包括火石自己调配的隐身药水、亲手拍到的UFO的相片与视频、印着中东国家咒语的雨伞、不明动物的头骨、斯大林用过的毛巾,还有三根珍珠色的羽毛——火石说那是他从一个天使的翅膀上揪下来的。
第一夜
火石的茶缸上写的是:火石用茶缸泡面。
泡椒牛肉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店,我忍不住分心了。他从他的货架上拿下一双画着一个女孩的筷子吃面。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老用这双筷子,我女朋友送给我的,我俩用一样的。”火石说。
“你女朋友?谁呀?怎么认识的?”我说。
“叫云。高二有一次晚自习我去上厕所,在厕所门口看见一个高三的女孩,长得很好看,就是她。”
“你是说你们在厕所认识的?”
“对啊。”
“一点都不浪漫。”
“还行,我们俩在上课的时候说要去厕所,然后就去厕所前面的楼梯上约会去了,五分钟后回去。”
“是挺浪漫。”
“她送了我这双筷子,这上面是她的自画像。我们老是用它一起吃一盒饭。她真是个好女孩,跟现在的女孩比起来。超过9点她就不敢了,一定要回家。她家太穷了,只有她妈一个人带着她,她平时还要外出打工的。平时只穿校服,也没什么新衣服。她自己身体也不好。”
“那筷子是不是花了她不少钱?”
“嗯,花了她一个月的工钱,她两个星期都没吃早饭。她太辛苦了,还老是怕成绩跟不上,要在被窝里打手电筒学习,整个人都瘦得不行。但是她真的喜欢我。她那段时间苦恼得像个老婆婆。我觉得她是我这辈子唯一对我真心实意的人。她可不问我有没有钱,她是喜欢我,虽然她是那么困难。”
“这女孩真可怜。”
“对,可怜。但是后来我没跟她在一块。”
“为啥?”
“是我的错,我恨我自己。当时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喜欢我,我就有点喜欢她了。”
“你说什么?你对这样一个女孩变心?”
“我很浑,真是,她高考了,为了让她考得好一点我没告诉她。”
过了一会,火石吃完了面,说:
“但是她还是没有考上大学。她毕业的那天跟我说她早就知道我跟那女生的事,她没告诉我,也不想告诉我。”
顿了一下,他又说:
“她走了,我再也没见过她,我天南地北地走也许能找到她。”
第二夜
火石还是坐在那里,穿着一成不变的破旧牛仔裤。
店铺里还使用着蜡烛。火石不搞偶像崇拜。从杂志上剪下来的伦敦市长约翰逊贴在火石的鞋子里当鞋垫,他笃信伦敦这辈子别想办好奥运会。而爱迪生的画像则被贴到椅子上,火石认为他是个有一点小才华和小人心肠的混蛋白人佬,应该用屁股对着他。他给我看了样东西,是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但是两个角都涂成了墨色。
“这是什么?你别告诉我我想买的那个头骨要一百块。”我说。
“不是,那个头骨要三百。”火石说。
“那是什么?”
“这张票子我保存了三年了,再苦的时候我都不会用它。”
“为什么?假钞?”
“不是,真的,是我的好朋友的。”
“你的好朋友?谁?”
“敏,我高三的时候认识的,我同桌,长得挺高。”
“怎么认识的?”
“我开学第一天的时候去上厕所,出来看见她在洗手。不知怎么我们俩就聊了,发现我们还挺合得来的。”
“怎么又是在厕所?”
“我也不知道。”
“敏,她这人怎么样?”
“特别实在的一个人,北京来的。我发现自己特别喜欢跟她说话,挺有意思的,她也喜欢跟我说话,但是我们只是朋友。她长得不好看,但是人挺快乐。我们聊天,聊人生,聊前途。我这个人看不开,她倒是看得开。她说,人只要能活着就够幸运的了,应该整天都开开心心的。”
“她这么觉得?”
“嗯。我们很快就一块去玩了,就两个人,但是什么也没发生。去钓鱼、爬学校里的假山,她可厉害了,能爬树还能游泳,是个小野丫头。我们还去买啤酒,结果喝得找不着北,在公园里睡了一晚上。”
“没回家?你们真够大胆。”
“她什么都不怕。一个女孩子,也是只有妈妈带着,家里不算穷,但是她妈不爱她。挺可怜的一个女孩,她跟我哭过、埋怨过、骂过她妈无数次,但是她还是得接受,第二天,她又变成开心的样子了。只要是为了我,她啥都不怕。有一次我被野狗缠上了,她想都没想就拿着铁锹跟那只狗拼命了。”
“天哪……她真是个好人。”
“对,她帮助我,对我好,我一个人在家她有空还来帮我做饭。她是真的实在,把我当成个好人。她是全世界最好的朋友。我不是。”
“你怎么不是?”
“毕业之前我看到校长室里没人,桌上的书下面放着一百块钱,就是这个。我就进去想拿出来,但是敏来了,她叫我别这么干,跟我抢起来,然后校长就进来了。”
“那又怎样呢?”
“他把我们两个一个一个叫去问话,敏什么也没说。但是轮到我的时候,我为了保住自己,说是敏想要拿,最后敏被开除了。”
“你说什么?”
火石不吭声了,他盯着那张钞票。
“我怎么也想不通当时我为什么要那么做,我对不起她。”
顿了一下。他又说:
“她走了,我再也没见过她,我天南地北地走也许能找到她。”
第三夜
人的一生中需要许多错误和正确来组成。人们总是倡导正确,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发现自己所做的大多数都是错误的。
因为之前我们没有经验。
我最终还是没有买东西,尽管我非常喜欢那个天使翅膀上的羽毛,珍珠色的,有种说不出来的纯洁和神圣。但是我没有那么多零花钱。
他用收集到的不明怪兽的牙齿、一些古钱币和两颗姚明袖子上掉下来的扣子串项链。火花映着他专注的脸,我第一次看见他有一双明亮的棕色大眼睛。
火石说自己搬到这条叫作“骨”的巷子里是因为他没有开始流浪之前住在和这里相像的地方。
每到一个地方,他就想搬到这样的巷子。
他口袋里掉出一只红色的手套,很小。
“我就喜欢这样没人打扰的地方。”
“那你怎么卖东西啊?”
“这些东西都不是普通人能够见到的,有缘分够资格的人自然就能看到它们。我才不在乎呢。”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些东西?”
“我自己收集的,有些是从别人那里倒卖来的。”
“那你这手套是从哪弄来的?”
“我妈做的,她就给我做过这一样东西。”
“为什么?”
“我妈的神经有点毛病。”
“每个妈妈好像都有一点点。”
“我妈是真的。她生我的时候我爸死了,她就有点半疯半癫了。我是我奶奶带大的,后来高中的时候我奶奶也死了,只有我跟我妈了,我得照顾她。她有时候清醒,有时候犯病,犯病的时候就一个劲地叨咕说要找我爸,还老乱跑。”
“啊,那你怎么办啊?”
“能怎么办,看着她呗。以前都是奶奶,我做不来。我真烦恼。有时候我上学,她跑出来了,都是邻居给收留下来,等我放学了再接回去,我还得给她做饭。那时候我突然遇到这种事,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她清醒的时候呢?”
“那时候就还好,不怎么说话,也能做点事。但我从来不跟她说话。她老拿着我爸的照片,她真是爱他爱疯了。我听我奶奶说过,我妈以前很苦,20岁的时候被她的老师强暴了,结果没有得到同情,还遭到了整个村里人的唾骂。男的都离她远远的,女的骂她是婊子。她几次都想自杀呢,但是只有跟她一起长大的男孩同情她、可怜她,带着她离开了村子,还娶了她。她实在很感激他。她虽然怀了那个强奸犯的孩子,但是她的新丈夫不介意。她以为自己的日子从此就好过了,她可能还以为自己遇到了神仙。”
“你是说……你不知道谁是你亲生父亲?”
“对啊,我当然不知道。”
“那你妈……”
“她第二个男人在我出生的那天死了,她也疯了。”
“啊——”
“都多少年啦,一直都是。”
“——”
“这只手套她做了整整十年,清醒的时候才能做。最后她做成了,我高三毕业那年做成了。但是不合我的尺寸。她一直都不知道我有几岁。”
“那——后来呢?”
“我不知道。”
“什么意思?”
“我放榜的那天她做成了那只手套。”
“她又犯病了?”
“对。她说要去找我爸,就是不是我亲爸的那个爸。她说我爸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不像我,一事无成。”
火石停止了串项链。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棕色的眼睛里闪烁着火光一样的迷惘。
“然后我说,那好,你去吧,我受够了。”
顿了一下,他又说,“她走了,我再也没见过她,我天南地北地走也许能找到她。”
第四天黄昏我走进骨巷的时候,异物馆已经不见了。
灰色的东西不见了,突兀的荒凉。
在它跟火石消失的地方,我看见了一块砖头,下面压着一根羽毛。
是那根天使的羽毛,是留给我的。
火石已经走了,但我一点都不怅然。
他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东西,他得去寻找它们。
夕阳下,那根羽毛上神奇地跳跃着火红的迷惘,就像他的眼睛。
(本文作于2010年,荣获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作文好句赏析:
1、胸口好像猛地塞进了一大团棉花,透不出气来,心里怦怦直跳,似乎一张口颗热乎乎的心就会一下子从口里跳出来。
2、倚着北宫墙那座险峻的石山,就是著名的堆秀山。沿着陡峭曲折的磴道登上山,山上有御景亭,在亭上可观望四周美丽风景,据说是帝王、后妃重阳节登高游玩的地方。
3、爷爷讲话时惯有的“啊”字又多了起来。他觉得这是一种身份的标志,也是一种威严。
4、弟弟急得团团转,只觉得耳朵里一片嗡嗡声,仿佛有一面铜锣在他头脑里轰鸣。
5、看着一地绿油油的苗儿,他嘴角挂着一丝笑容,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仿佛望见了金灿灿的丰收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