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骨子里是带点平庸的,就像南方人早饭里没有豆浆油条就不叫早饭了一样,掖在国人脊骨中的正是这样一种平庸。
窃以为这种平庸却算不上贬义的称号。从两千多年前的中庸之道始,平庸就像一根不生荆棘的笞鞭,将国人的肋骨密密匝匝地束在一起。孔老夫子的儒学用一句“仁者爱人”打磨光滑了国人曾经暴戾的戾气,自此,平庸便根植于毛孔和骨髓,成为一种与生俱来的姿态。这就如依靠紧密的豪猪背上的尖刺,却也不是刺,早被三纲五常一一拔掉,成为了圆滑的肉瘤。
然而这样的庸碌却也让人腻烦。中国的历史上一直都不缺试图冲决这横生的肉壁的英雄,我称他们是英雄绝非随口为之,更非自古以来的英雄主义作祟。要知道,想要在一群鬃毛硬被摸顺的马之间打一个响鼻是多么令人心颤的事啊!
于是,鲁迅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刺痛了国人麻木的神经。
作为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的确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在横生枝蔓的八股文之中,在平庸无为的思维定式中如必将震响的定时炸弹,破壁而出,于是自此之后,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没有了钉死在历史遗迹中的条条框框作为绑架思想的工具,更多的人敢于站起身来,让敏感的尖刺重新突围肉瘤的狙击,对平庸“sayno”。
如果说鲁迅拒绝平庸的方式是开天辟地式的挣脱,那么反观现代,如同用稻秸秆搔着鼻的恶作剧,却也像先驱者们在我们麻木僵化的面孔上开的小小玩笑。
余光中有一首诗,结句为“今日我以中国为荣,明日中国将以我为……”。没错,就是省略号,这个简单明了的符号却界定了诗人与凡人的区别,使一颗敏感而坚定的心,不落窠臼,从平庸中翻出了新的花样。然而拒绝平庸的口号却并不仅属于多愁的诗人,在路边卖柑橘的大妈也可以用一纸“甜过初恋”的招牌打败了我们日益流俗的思维的触角,虽然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文字游戏,但其中却包孕了多少拒绝平庸的人生况味?!
睁开眼吧,看看这将你我包含在其中的世界。我始终坚信,总有一天,平庸不会是我们的墓志铭。
阅卷老师点评
当其他考生视平庸为恶魔的时候,作者却说“窃以为这种平庸却算不上贬义的称号”,“平庸根植于毛孔和骨髓,成为一种与生俱来的姿态”,“这样的庸碌却也让人腻烦”。这样的观点不落俗套,新颖独特。作者所举实例非常典型,论证有力,从鲁迅,到余光中,再到路边卖柑橘的大妈,对拒绝平庸做了有力的论述。最后坚定地指出“总有一天,平庸不会是我们的墓志铭”。
作文好句赏析:
1、它走到水池边,俯下身子,前腿靠着池边,低下头,咕咚咕咚地喝起来。看它那副模样,真是惹人发笑。
2、她穿着黑色紧身牛仔裤,显出两条丰腴,曲线分明的长腿。
3、大白鹅的头上有一颗红红的斑点,就像嵌着一块红宝石,又像戴着一顶红红的帽子。
4、她的脸一下子冷若冰霜,愤怒的目光像两道利剑。
5、他的胳膊又大又结实,上百斤重的东西一提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