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七紫三羊。”
我觉得这个名字好美。第一次接触这个名字,我便深深地记住了它。那是我十多岁的时候,老师说,书法水平高了就要用好笔,便把那只毛笔递给了我。
我定定地看着那只笔,笔杆细细的,红木杆散发着家具一般的芳香,笔头与我从前用过的笔不一样,洁白的羊毛中间簇着一小撮黑色,由白至黑的过渡自然、灵动。我满怀着敬意转动笔杆,深深的红木上一列清秀的行楷映入我的眼帘:七紫三羊。
在我的心中,这个名字与老师一样高不可攀。
二
寒来暑往,我与老师,也与书法结缘了。老师姓辛,字喜之,是一个退休的高中老师,已年逾古稀。据说,老师自幼习字,多少年来各种荣誉不计其数,却从不夸耀自己的成就,但我总能在那个破旧的教室里看到各式各样的照片。照片里老师总是坐在中央,两边有各行各业的人士。
老师爱写大字,每次写都让孩子们聚精会神的看着。老师端着大毛笔,用与他年龄不符的力量扭动臂膀。他写字讲究一气呵成,一个像门板那么大的字最多用十五秒钟,写成什么样就什么样,绝不添油加醋。“不要把写字当成画画,画出来的字就没有精气神了。”老师边说,边将自己蓬松的白发向后一捋,好不潇洒。
那间小小的教室建在闹市,每次我勾勒留白时,耳边总是回荡着附近某个商店为了宣传而不断重复的儿歌声:两只老虎、数鸭子、我有一只小毛驴……歌声穿透了年久失修的窗户,伴着老师泡好的龙井茶香,又蘸饱了墨水的墨香,击打着我的耳膜……
三
我十四岁的一天,老师竟为我取了一个字。老师说,古代习书之人都要有字,现在生活习惯可以变,但老祖宗传下来的法咱不能改。随后,为我取字“信之”。
老师没有说为什么,但我已经到了该懂的年龄了,老师字喜之,为何为我取字信之?并不是无心为之吧。这是一种传承,一种不需要任何仪式而完成的无声的传承,不只传承他的事业,传承中国书法文化,更是传承一种精神。
先“喜”之、后“信”之,为人为事皆如此。
四
后来,我上了高中,离开了那个回荡着欢笑与泪水的小屋。我的书法也因沉重的学业搁置了。有一天,我去书店买参考书,突然有一股力量驱使我走向二楼的书法用品专卖店,又一次久违地徜徉在高高悬挂的一排排毛笔之间,有四个字偶然掠过我的双眼:“七紫三羊”。
不同的是,这四个字换成了古板的隶书,缺少了熟悉的灵动,它的笔杆是黑的,尾端雕着金边。但相同的是,笔头的白羊毛之间也簇拥着一抹黑色。
我不解,问服务员,“这也是七紫三羊?我们家的不是这样啊!”服务员笑笑:“七紫三羊只是毛笔的一种,意思笔头用七成紫毫、三成羊毫而成,适合写小楷,你若想要,我们这里还有好多种款式……”我站在那里,眼前各式各样的刻着那个我曾认为独一无二的那四个字的笔杆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仿佛在嘲笑我的幼稚。那个已经快要被我埋在记忆深处的满头白发的老人家正和蔼的冲我笑着,却淡了,淡了,一直到我甚至看不清他的脸庞。
我心中那个高不可攀的殿堂仿佛坍塌了,那个与老师紧密相连的纽带断了,无情的现实将我心中仅存的对这个名字的浪漫的期待也摧毁了。我嘲笑自己的无知与天真,也嘲笑自己曾经对书法这种过时的艺术盲目的热爱。如果我把这些时光用来学习……
好长时间,书法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几个月之后,老师走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我知道后,哭了,哭得肆无忌惮。
五
那之后,我又捡起了书法,决心把书法种到心里,让“七紫三羊”在自己的笔下扎根,承载老师的期盼。我的作品获得了各种奖项,包括两个全国级的中学生书法大奖。
爸妈要我印个名片,来参加一个国际级别的书法活动,因要介绍自己,于是,我工工整整地用毛笔在姓名之后,写上了自己的字——信之。我们的领队老师,看了我的名片,说:“你一个小孩子家,不但有名,还有字,稀奇啊!”领队的脸上写满了疑惑与不解。我不解释,因为这个字是我与老师的纽带,像“七紫三羊”一样,即使它微不足道,甚至没有实际的用途,但在我心中永远、永远是不可磨灭的最神圣的存在,它不再是一种称号,抑或一种毛笔的名字,它是一个符号,象征着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六
又过了很多岁月,我再一次来到我十岁时学书法的小屋前。老师早就走了,这里也荒芜了,草丛在破损的甬道边蜿蜒。但我的眼前,耳边,仿佛有老师的影子在,仿佛又响起了那熟悉的儿歌。那个神圣的、高大的满头白发的老人,握着那只独一无二的“七紫三羊”,在守望着什么……
我回头遥望天空,日光变成天边最后一抹夕阳,那丛眷恋刻在静静的小屋的檐楞上。
点评:
一支七紫三羊笔,记载着一个美好的故事,传递着深情厚谊与思念。
从第1期的《阳光下的脸》与书法老师的相识到本期《七紫三羊》对书法老师的怀念,从文笔的稚嫩到成熟,从初中到高中,在书法的润泽中逐渐成长。
作文好句赏析:
1、看着这些美丽的花儿,我就想到我们的老师,我们就像这些花儿一样,在老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
2、兔子的嘴上有几根胡须,总是不停地、轻轻地抖动着,像老人在细细地嚼着东西。
3、你们不知道,这桌子对我来说,好像有千斤重。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它拖到了阳台的门口。
4、王叔叔是轧钢厂工人,生得五大三粗,性格豪爽。他说话习惯于像在机床轰鸣的车间里那样大声嚷嚷,老远都能听得见他的声音。
5、听,朗朗的读书声充溢在校园里,我们没有浪费这金色的早晨、金子似的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