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拿起这,最初是因为它的封面特立独行。一般的图书封面是竖排,而《我在西藏这些年》是横着的一张蓝天白云雪山图,嵌着红白蓝细边,设计成邮票模样。靠书脊边缘写着一行字:“60年来,第一部让大家真正了解藏民真实内心和生活的书”。
心中藏着远方的梦,又怎会对西藏无动于衷。再加之期末考试刚结束,心态略显浮躁,一时间难以进入考研状态,便决定翻翻看。
仅看标题就有纪实的味道,作品中叙事角度也是第一人称,代入感强烈。驻藏军官毕竟不是文字工作者,我原本并不抱太大期待,但其实文笔令人惊喜,有对人生的感悟,偶尔还会有几句深刻的抒情与哲理,也能感受到作者对藏区的熟悉。截止前40页,我甚至对作者有那么一丝崇敬之感,翻看目录与版权页,希望能找到作者更多信息,比如微博、微信公众号什么的。但并没有,我便安心下来继续看书。
到后面就彻底跳戏了。
首先,作者说自己“从200米高的地方摔下去”“被子弹穿透肩胛骨”,但才过了一个月,同伴便让他背在大街上晕倒的藏族阿妈。“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是枪伤,一个内地人在青藏高原受枪伤,作者是忘了自己受伤了吗?还是同伴真有这么狠?
其次,他言语中流露出的偏见和对女性的不尊重,让人有充分理由否定它的畅销可能性。“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规规矩矩地站着,那叫什么事啊”“我是男人,成天围着灶台转算怎么回事”,类似的观点还有不少,难道女人规规矩矩地站在男人面前就是天经地义,男人便不能在女人面前站着了?男人便比女人高人一等了?男人不该围着灶台转,做饭是女人理所应当的职务?
再次,是过度的前后矛盾。一个不动声色在列车上制服小偷的人,在高原上跑了八千米的人,与偷盗唐卡的亡命之徒真枪实弹搏命的人,后面却又突然变成了会被脚底的血泡打倒的人:“没走过山路,都是在平原上车接车送”“垮掉的一代”。不是自称母亲为了捡一个苹果而被车撞死吗?不是饿到大年三十没东西吃吗?不是被债主围追堵截吗?怎么又说“我以前不知道什么是苦,也没有尝过吃苦的滋味”?成了“温室里长大的”?人性虽复杂,但也不至于到了触犯“矛盾律”的程度。再加上里面多次偶像剧式的情爱描写,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流行小说感,更加降低了层次。
正如苏斯博士所说:“作者写出的字多过真正所需,那就是增加读者的负担。”读者翻开这最想看的是关于西藏,而非言情小说。
是爱情不值得吗?当然不,爱情本身就十分美好,十分值得去写,再加上雪域的纯洁,更添了几分神圣感。最初关于作者与藏族姑娘打打闹闹冤家路窄的描写,我甚至看得发笑,并暗暗祝福。但后面多次的重复甚至俗套夸张的剧情便显得偏离了主题,而忘了原本要表现的东西了。我明白,作者只是不想让文本显得太过古板,意欲以此增添可读性,但过犹不及,这样只会消磨读者的耐心。如果我是编辑,我一定会建议作者将这些段落删除,将那些会让女性读者不舒服的心理活动描写去掉。
原本打算当作消遣和增长知识的一,最终愣是归为了编辑出版案例中的反例。若作者简介中所说的“徒步深入藏区,路遇歹人,深埋雪山,深陷狼群”是真实经历,不得不说成品是一种遗憾。明明可以细加打磨,仔细推敲编写为精品的。心态浮躁,编辑的不称职,都是一本好书的刽子手。
作文好句赏析:
1、参加铅球比赛的同学,他们顶着烈日,流着汗水,以矫健的英姿,用他们那有力的臂膀,将沉重的铅球奋力投出。
2、爷爷长方脸,脸上布满皱纹,横一道竖一道的,灰白的眉毛下一双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
3、我打开窗户,一缕清新的风夹着一阵醉人的花香钻进鼻子。
4、城市的夜晚,公园的树林是宁静的一角,宁静的灯光,树影投在小路上,像是画出来的,三三两两的人跑过,消失在蜿蜒曲折之处。
5、他睁开眼睛,一对眼珠便像两个顽皮的精灵,要跳出来似的,一闭上眼睛,那精灵便闪身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