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读书,不管是多么有意思的书,总是读得断断续续,总得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翻阅《飘》的时候,开篇并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叙事如一个老头围炉打盹,一直在讲舞会呀,姑娘、小伙,情呀,爱呀。就是那枯燥的旧生活,慢慢消磨掉你的一切兴趣。
直至思嘉爱而不得,情节峰峦如聚,渐入佳境。在陶乐、本区,思嘉是多么的耀眼,即使是天上星、井中月,也有人愿意跪下献给她。可本区最优秀的男孩希礼,却拒绝了她的爱,并将感情投注给媚兰,思嘉最瞧不上的女人,这无异于当众给了她一巴掌。
思嘉这种骄傲的人,怎甘忍此大辱,她狠狠地扇回去,哪怕那个人是希礼。希礼若即若离的态度,在道德、名誉间的挣扎,于思嘉来说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思嘉撇弃旧礼约束,朝着旧时代扔出花瓶子,刚烈不矫揉的性子,引出一位苦主。
随着北佬侵入,“一位野蛮人”扛着利斧,劈开了旧时代,碾碎了南方人的生活,给他们的血液中,重新注入一股蛮荒。
思嘉是最先觉醒的,或者说她天生适合乱世,坚韧的性格,非常适合做拓荒者。她由从一个自私自利的小姐,变成一个自私自利的妇人。
血液中流淌的爱尔兰精神,使得思嘉根本不知所畏,她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到手才肯罢休,所以她为了刺激希礼,嫁给怯懦的察理,为了养育希礼、为了积攒钱财,嫁给懦弱的扶澜,为了奢华的生活,嫁给“流氓”瑞德。思嘉这一生都在做交易,唯一的本钱是她自己。
思嘉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无论是她一直在追求希礼的爱,还是最后迷途知返,渴望得到瑞德。都是为了安抚她空虚的内心。她爱希礼,是因为得不到,她爱瑞德,是因为一无所有。
媚兰死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爱思嘉。媚兰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女子,她如当世圣母般,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除了北佬。对于希礼、思嘉间的关系,我想她是洞若观火,可善良的她,仍不愿意对所爱之人有一丝亵渎。
媚兰对思嘉的爱,是近乎于溺爱,她包容着思嘉的一切坏处。她那瘦小的身躯,是思嘉最坚实的后盾。
对媚兰的着墨,像是独孤求败出剑,举重若轻,寥寥几笔平淡的小事,便勾勒出一位伟大的女性。不猜疑、妒忌思嘉,是她包容万物的胸怀;面对北佬的侵入,手握指挥刀的镇定,显示出她的豪侠勇敢;不与蒲州长之流共处一室,是她对道义的坚持;收留阿基等流浪汉,是她的至善心性;为了维护思嘉的名誉,不惜与亲人、朋友决裂,是因为她那颗玲珑心,没有一丝恶。
及至最后将小玻、希礼托付给思嘉,那是出自于信任。希礼、小玻都是她的挚爱,如果不是将思嘉当作最为亲密的人,媚兰怎肯将挚爱托付给思嘉。
媚兰死后,思嘉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希礼。但是她不愿要了,就像女孩长大后,不再需要洋娃娃。“死”于旧时代的希礼,在如今的时代不过是可怜虫,如果不是靠思嘉的救济,也许早就随着旧时代灰飞烟灭,于是思嘉想起了白瑞德,那个爱她入骨的男人,那个她以为永远存在的备胎。
可思嘉不明白,再深的感情也会被无情磨光,她还天真的以为,只要回到陶乐、只要明天到来,就是新的开始。可有些事物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
作文好句赏析:
1、顿时,一股凉气从脚心蹿到了头顶,我吓得头皮发麻,两条腿也不由自主地抖起来。
2、清晨,微风丝丝缕缕,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脸,路边的小草朝我点头致意。
3、音乐课上完了,教室里闹哄哄的,吵翻了天,大家都七嘴八舌地谈论着班上谁唱歌最好听。
4、她气得眼泪差一点从眼眶里滚出来,强忍着说:“我们应该团结一致,共同搞好班级。我基础差,虽然成绩暂不如别人,可是我对自己有很大的信心。不信,你等着瞧吧。”
5、熊猫是哺乳动物,能直立行走,也能攀登树木。熊猫走起路来非常可爱,摇摇晃晃的,好像站不稳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