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1篇(全文394字)
屈原是战国末期楚国人,是杰出的政治家和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出身贵族,学识渊博而且善于治国,因而早年深受楚怀王的宠信,位为左徒、三闾大夫。由于内政外交上与楚国腐朽贵族集团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屈原遭到了诬陷,同时楚怀王因为谗言对屈原疏远,革去他的职位,让他流放在外。屈原虽然流放在外,仍然眷恋楚国,心里怀念着怀王,从末放弃回朝任职的希望,然而却一直没有如愿。痛心怀王不能明辨是非,屈原忧愁郁闷,于是写下了千古绝唱的长诗——《离骚》。当楚都郢为秦攻破,屈原悲愤难捱,在农历五月初五日时自投汨罗江身亡。
有人觉得屈原这样做未免太过轻率,对自己的生命都不屑一顾还谈的上什么救国。可是我觉得屈原是为着楚国而生的,他把楚国的兴盛当作自己的理想,为着这个目标而不断奋斗。在这一点来说,屈原的生命是和楚国联系在一起的。楚国灭亡了,屈原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理由。他选择了投江自杀,向人们明示自己的志向。他为理想,为信念献身,让人感到肃然起敬。一个人若是没有意义地活着,那么他的存在也就并非真实。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2篇(全文428字)
路飞是《海贼王》中的主角。草帽海贼王坐在船中,头戴草帽。他是一个天性乐观、热情、善良、天真、单纯、善恶分明,容易被感动的动漫人物,他还顽强、坚定、喜欢探险。他最爱吃的就是肉,有时候脑子里会少一根筋,做出一些傻里傻气的事情,但在关键时刻是一个非常靠得住的人,是遇强则强的类型,很有意思。
路飞是一个橡皮人,戴了一顶黄色的草帽,身穿红色的衣服,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天天蹦蹦跳跳地,像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不管别人怎么对他,他也不生气,还是一脸笑嘻嘻的,他的伙伴很喜欢他。
路飞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讲义气。有一次,他的伙伴被敌人给抓走了,于是路飞和其他人一起想办法去救人,历经了重重困难,终于把他的伙伴给救了出来。
路飞让我想到了一个朋友,他就是程昱文,程昱文天天也是蹦蹦跳跳的,一脸开心,和别人打架,打完不一会儿,俩人就又在一起玩了起来,所以,我的好朋友程昱文的人缘特别好。
路飞还很可爱,有一次,他把自己的嘴扯大,吐吐舌头,摆出鬼脸,看到他的样子当时我就哈哈大笑起来,估计谁看,谁都会被他给弄笑的。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漫人物,可爱,讲义气,贪吃,乐观……我很喜欢路飞,多么希望他来地球啊!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3篇(全文695字)
秋风静悄悄地飘过云霄,绕过街角穿过天桥,洒下斑斓的色调。我嗅到梧桐落叶成熟的味道,它不停地飘,带我转过街角,看到书店熟悉的路标。
——题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是智慧的金钥匙。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画书,别的小朋友见到有画有字的纸就撕烂,我却小心地收集起来,一张一张仔细看,看完了收集起来,以后再看。那时,妈妈就对爸爸说:“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读书的料。”果然,我现在真的十分爱读书,见到一本好书,如见到价值连城的珍宝。有时候读完原著,再看到改编的电视剧,就更加深了我对故事的理解,愈发多了读书的兴趣。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一进书店,妈妈去帮我找要买的书,我就拿起书架上的童话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在童话世界里寻找我心中的宝藏。跟随着舒克、贝塔在茂密的树林里乘着飞船游荡,跟随爱丽丝在麦田里低吟或是与萤火虫嬉戏,跟随灰姑娘遗失的水晶鞋在晶莹的泪光中等待王子。一本,两本,三本,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我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完全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直到十二点钟,妈妈终于忍不住了,打断了我:“我们回家吧,以后每周末都带你来看书。”我这才像刚出生的婴儿离开母亲怀抱一样,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
回去的路上,我依然在回味故事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经历,触及他们的心灵深处,分享他们的欢乐,领悟他们的心酸。我发现,我与他们同在,同在一个蓝天下、一个世界中。主人公怀着一颗拥有远大抱负的心去外闯荡,着实让人敬佩,殊不知他面临了多少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不论是在炎炎夏日中做推销,还是在寒冬腊月里囊中羞涩、露宿街头,他都依然咬紧牙关、手握拳头,对自己说:“能行!”那句“能行”足以让我心中钦佩,也成了我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灯。
我爱读书,书就在那里,不离不弃;我爱读书,书就在我心里,相陪相依。
洗尽铅华,一生与书相伴!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4篇(全文726字)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也是一位小书迷,作为居民楼的“一盏灯”。
往往暑假时候,我的作业总是在开学前一天才开始使劲补,通常赶到12点是常有的,成为居民楼里唯一亮着的“一盏灯”。现在的我则是在深夜里偷偷的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谜一样的破案》,可是妈妈却说:“不早了,睡吧!”我只好无奈的合上书本。
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嵌在天空,外面死一般的安静,居民楼里的灯都熄了。我去洗澡的时候心里想的都是尼摩会怎样破案?接下来他会怎么做?我还在回味无穷的时候,身上传来了凉飕飕的凉意。原来,我想的太入迷,热水器开了凉水那一边。
洗完澡,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样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破案,那本书如钩子一般勾着我的魂儿,我的心。我心里想着:不行,我一定要看完那本书。这本书竟能打败我的睡意,太不可思议了!
我看见妈妈睡着了,便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我弓着背,眯着眼,赤着脚,因为我怕有声音。我小心翼翼的走着,看见妈妈翻了个身,我便连忙俯下身来,生怕妈妈发现我。妈妈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你跑哪儿去了?”为了不让妈妈发现我的计划,我只好赶忙说:“在这儿!”妈妈睡眼朦胧地说:“快睡觉,不睡觉不长个的。”
我又艰难地等着妈妈熟睡,静悄悄地挪去书桌。平时我走一步两步就能到的书桌,现在看来就像是无边无际、遥不可及的距离,一步、两步,我静静地爬着。啊!终于到了!我激动得差点喊出来,我开心极了。我的小眼神儿又看了妈妈一眼,生怕她知道,我点起灯看书。
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沉迷进去,我像品味佳肴般咀嚼书页,像看世界最美的景一样,痴痴地看着故事,我像躺在仙河一般醉了。
书,这个“陷阱”越陷越深。凌晨一点,我却还点着灯,在水天相接的地方出现了鱼白肚,我才知道第二天来了。
昨夜,虽瞌睡的紧,但终于把书给看完了,我也很快乐,我躺在床上痛快地、无牵无挂地睡了一觉。
这盏“居民灯”现在还是亮着。我为什么要看书?因为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一样。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5篇(全文739字)
刚上幼儿园时,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神话故事集。书里面有图画,又配有文字。妈妈经常陪我一起看书,还一边看图一边给我讲书上的故事。
记得有一天,好像是星期六,只有我跟奶奶两人在家。我又想起了这本书,就把这书拿了出来。虽然我还不会认字,但我可以看着里面的图画编故事。我正看着书说得津津有味,一旁的奶奶忽然笑出了声,还笑得合不拢嘴了。我心想:奶奶怎么啦?是我说得不好吗?我大声问:“奶奶,你干嘛要笑我呀?”奶奶笑哈哈地说:“奶奶笑,是因为看见你很聪明,会编故事才笑的。”“哦,原来如此。”这时,我忽然想起奶奶不是也认识一些字的嘛,反正妈妈还没回家,不如让奶奶给我讲书里的故事吧!
奶奶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就开始用她的土话给我讲起了书中的故事。我听着、听着,觉得故事好像不是这样的,就不耐烦地说:“什么嘛?根本听不懂!”我从奶奶手上拿回了书,自己看着书上的图画又自言自语地编了起来,一直编到妈妈下班回家。
妈妈一打开门进来,没等她换好鞋子,我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她身边,拉着她的手央求给我讲书上的故事。妈妈却一本正经说:“言言会编故事了,奶奶说你刚才编得可好听了!”我撒着娇说:“不嘛,自己编的没有妈妈讲的好听!”妈妈笑着哄我道:“宝宝乖!妈妈还要烧晚饭,现在你自己编,等吃完晚饭我再给你讲,好吗?”妈妈见我嘟起嘴,有点扫兴了,就不停地哄起我来,还说:“没关系的,睡觉前我多给你讲几个故事好了。”
这天睡觉前,妈妈遵守诺言,给我讲了好几个故事。可是,听着妈妈讲的故事,我恍然大悟:原来,书中的故事内容确实不是我原来想象的那样。但这些故事都是我喜欢听的,我一下就沉浸在神奇的故事中。妈妈讲着讲着,就困了,声音也不好听了,可我还兴致正浓呢!我就轻轻踢了妈妈一脚,妈妈回过神来就继续给我讲故事从这天起,我完全爱上了这本书。
后来,爸爸又陆续给我买了不少好看的书,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都会给我讲书中的故事。慢慢地,我开始认识了一些字,也学会了自己看书。直到现在,我每天睡觉前都习惯看一会儿书才能安然入睡。
我与书,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6篇(全文748字)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窗外并无江水,仍是那眼熟的并排着草木的街道,然而凉凉的一阵雨,沁湿了这枯燥的事物,望过去,一路温润,让我不由得想起方才看过的词,好一句一番洗清秋,原来竟是这般情怀。
手中的书已然翻到了末页,我轻合书目,看着朴素的白色封皮上漂亮的楷体字草房子,心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那书中的人儿,在翻越的书页中成长,竟慢慢地,一点一点脱去了孩童的纯真无邪。它似乎在陈述着,就算是在纯朴的亚麻地,令人无奈的事情也是存在的,再单纯不谙世事的孩童,也终会在自己或别人的变故中脱去懵懂。但只一会儿我又释然了,因为从亚麻地孩子们的成长中,我也明晰了,长大总是免不了的,明白世事亦免不了,做一个怎样的人却总是由自己掌控的。我们可以看清世界的清与浊,我们亦可以在看清腐浊之后仍保持一颗纯净的心。这大概就是《草房子》所要告诉我的吧!
小心地打开书柜,把手中的书归回原位,然后又开始察看书柜的书,脑海里便又浮现出那些书本曾带给我的美好片断。坚强而聪明的鲁滨逊尝试着用自制锤子去打造一把椅子,《傲慢与偏见》里性格分明,结局也分明得当的人物,茱丽叶的悲伤和奥赛罗的悲剧沉痛而无奈的控诉;黛玉颦起的眉头,凭风借力柳絮云端的宝钗,无不让我又生感慨。(此段若运用整齐的句式会更富表现力)
细说来,这曾看过的书,已不知有多少了。
我是从何时开始读书的呢?无从考究了。
侧目,那边是初中的妹妹,小学的弟弟的读书领域。再细看,原来妹妹还在欣赏小王子旁寂寞温驯的狐狸么?善感的狐狸是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了。
而弟弟那边,明显被翻得十分粗旧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不由好笑,想当初推荐他看时,他可是连连摇头:我都没听说过,什么名著不名著的。还真是有点汤姆的脾气,复又想,哪天记得给他看些安房直子的童话吧。他定会喜欢小狐狸那合成窗户般的两个蓝指甲,喜欢那蓝指甲拼成的芙形窗户打开后逝去的狐狸妈妈白色的身影。因为,我也深深喜欢着。
我们家还真离不开书呢。
那又如何,这书缘,将我们的生活斑斓渲染。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7篇(全文764字)
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我还在哇哇学语的时候,妈妈就捧着一本故事书,给我讲那些动听的故事,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妈妈在说些什么,只觉得那些书上的插图非常漂亮;等我懂事了一点,我就试着自己去“啃”书,去嚼那些芝麻字,那时侯,每当我读完一篇故事时,都会产生一种成就感,这种感觉令我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书;直到我上了小学,放学以后,常去的地方就是书店。
站在书店宽敞的阅览大厅里
站在书店宽敞的阅览大厅里,数不清的日光灯一起亮着,银白色的灯光,柔和地洒满了这个宁静安逸的世界,只有我们轻轻地翻书声:沙沙……
我静静地坐在书架旁,捧着一本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籍,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我的目光透过那些洁白的书页,飞出了书店,看得无比遥远。瞧,我仿佛看见了李白,他正站在窗前,遥望着一轮明月,思念着远方的故乡;我仿佛看见了普希金,他在茫茫大雪中,画出一行闪亮的诗句:我们的心儿永远憧憬着未来。鲁迅的文采斐然让我佩服,他的《阿Q正传》令人忍俊不禁,《狂人日记》让人匪夷所思,《祝福》等小说描写的淋漓尽致;雨果的《悲惨世界》让我来到了19世纪的法国,目睹了那一幕幕浸透着血与泪的人间惨剧;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学名言,更让我了解到了什么是生活之美,什么是读书之德。
我爱看书,更让我积累了许多的文学知识。我时常会拿着一张纸与一支笔“刷刷刷”地记下许多好词好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从古至今,许多的文人墨士,都有着随时记笔记的好习惯,原至白居易的布袋纸片,近到毛主席的一万多子感想,这些都是推动着我看书时做到“三到”的动力。如果问我,书能给我带来些什么,我可以自豪地告诉你:许多许多。首先,它使我的文学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课外书,我尝试着投稿,开始的时候,我满怀希望,但稿件却如石沉大海。我并没灰心丧气,继续将我的稿件反复修改,功夫不负苦心人,后来,我的稿子屡头屡中,这当然得感谢课外书对我的帮助了。
从书中,我看到了许多人类智慧和文化的结晶,在书里,我逐渐变的丰满,充实……“爱书吧!他是知识源泉!”我相信,有书陪伴的日子,每个人都不会孤独。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8篇(全文833字)
上天注定了一场场的缘分,而我与它因为被上天的眷顾而注定了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书,有千年的历史,我国有古典名著,外国有经典文学,这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书,就凑成了一个书架,这些书架,又汇成了图书馆。图书馆,有许多人会融入其中,我也是这当中的一份子。
“你又拿着本书呀!”“是呀,这本书非常好看。”当别人为我时,我总是这么回答。我看的书是,《非常女生》,它的作者是杨红樱女士。《非常女生》这本书比较成熟,它为我们记录了成长,留住美好童年。记录了他们在校园里遇到的挫折和困难,有一起去面对,去解决。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团结一致的道理。又记录了他们内心深处有了忧愁,有人会懂得,有人会谅解。从这,我又懂得了什么叫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非常爱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有别一致的题目,有别一致的经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如:买衣服,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美、最好的。母亲节时,感谢母亲,并且做到一辈子对妈妈好。这许多都是我学习的品质。长大以后,我也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非常女生。
我喜欢看这本书还有其他的理由,因为这本书对我是个很大的诱惑,使我喜欢上了它:告诉我了什么叫做友谊,什么叫亲情。我也喜欢这本书的主角:冉冬阳、欧亚菲、莫欣儿、梅小雅、罗丽娜。他们几个小伙伴总是嘻嘻哈哈地玩耍。有时,我在学校孤单的时候,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地“品尝”。偶尔会笑一下,偶尔也会伤心一会儿。
《非常女生》这本书,在我童年时代里,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它,是我见过,最有经历性的,最有活泼性的一本书,它,伴随我成长,伴随我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我喜欢这种缘分,一生一世,这种缘分,就像电视上看到的小熊比吃了蜜还要甜。这是上天注定的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教师点评:
“缘分”二字贯通本文的始末,诉说了你之所以喜欢《非常女生》这一本书是因为“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通过这本书,你体会了什么叫做友谊,什么叫亲情,在情感上有了共鸣。并且你还懂得了要团结一致的道理。这是老师十分欣慰的方面。
但是老师不得不跟你说,除了情感需要体验,书中小主人公的一些有用的做法你也是需要去学习和借鉴的。光说不练假把式,希望你同样能写出在今后你会从哪些方面来让自己更加懂事和成熟。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9篇(全文943字)
“阅读是生活,阅读是姿势,阅读是回忆,阅读是历史”——阿尔维托。曼古埃尔《阅读史》
与书有缘,缘本不可解。父母皆为大字只认识几个的农民,家里没有书香,只有土腥气。我那灵窍之鸿蒙开辟之初,却做了情种,为书而深种情根。
犹记得幼年时,当众同龄的黄口孩儿奔突时,唯有我安静居于一隅,淡守了他们看来乏味的,已经泛了黄迹的故事,英雄与侠义。
为了书,废了寝忘了食,那年17岁,打手电钻被窝熬红了一双眼,一夜都在文化苦旅里感受满天的风沙狂。
曾经十二分羡慕沈三白的闲适,学他偷得那浮生的一刻半日闲,莳花弄草,烹茶煮酒。
一纸随园食单,读去,学会遴选天下种种凡俗可及的美食,学会了从普通的食材里获得高于它本身的精髓。
如今,《人间词话》依然是我的枕边书,累了,在词藻里品甘苦尝酸辣。
这么多年,在书中虽然我不曾见颜如玉,未得到黄金屋亦无求于千钟粟,但是心灵因它而丰沛,人生因它而生动。
红尘里可以得到的东西很多,可以艳羡的东西更多,但我只与书结缘。
似乎,读书能给予我的很少,未曾因它而平步踏了青云去,未曾因它而腰缠十万贯。
又似乎,读书能给予我的很多。
我是一个女子,一个不再年轻,一个又不算得老去的女子,爱美是天赋予的本能,是千百万年进化演变后残留在基因里的亘古的记忆。
精致的妆容,鲜明的衣饰离开我很远,因为纵然用脂粉用华服可以挽留住些许青春,可以织造亮点,但褪尽以后依然是空空的皮囊。
只有心灵是一条永远不会竭流的河,虽然无声,却汇集了清溪,随着远去的脚步愈益深而广。
前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读得多了,自然有了那份淡定和从容,那种从心底里泛起的沉着与自信。
世事的纷繁早已把心磨得多皱又粗糙,遇书之乐却似一剂清凉去火的靓汤,平顺了去。
他人麻将声声边吆五喝六,舞池炫影中摇曳生动,酒楼茶肆处觥筹交错,高级商场里挥金如土。而我更愿意奔往那书铺子,沽购那尚散逸着油墨气息的纸;更愿意一豆孤灯,一杯粗茶,一口淡饭,一曲清歌伴一本闲书。
在文字里,生活的周遭都似乎可以被忽略,我们好像挣脱了许多无形的手,情感与心灵也找到了某种慰藉与存放的空间。
书是一片深林,我只摘了一片绿叶,缀了鬓发边。
书是三千弱水,我只取了一瓢清水,喝进肺腑里。
书是万种柔情,我只得了一眸温存,依偎它身旁。
从此春花秋月有了异样的芬芳,学会质朴如来时,用稚子的心与眼赏人世的苍与桑,知道:不做东栏那株雪,人生看得自清明。
依然静静安守了这份缘,我知道为什么上天不肯给我美丽的外表,不肯给我优渥的富足。
因为他说:给你一些,不给另一些。给你的已经足够,胜过一切。
是的。我说,尘世充满浮华,幸有文字可读。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第10篇(全文1033字)
昔时佛祖拈花,惟迦叶微笑,既而步往极乐。从一朵花中便能悟出整个世界,得升天堂。自古至今,不论何事,都讲究一个心境。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静。
书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书中的世界需要你自己去悟,去修心。
小的时候很喜欢读书,爷爷会给我买童话故事书,坐在爷爷老款自行车后座上,忍不住翻看书里好看的彩页图画,冻得小手通红。内个时候觉得读书真好,有点像小猫喝到了暖暖的牛奶,喝一口就幸福到醉了的样子。
到初中,书店卖的最好的期刊是花火和意林。郭敬明的书,我们班女生几乎人手一本。接触到了江南烟雨,陌上白衣,不过一场情深缘浅,这样的文字,现在想来还真是矫情的酸文,小女生的心思在男主骨节分明的指尖流转,在女主笑靥如花的脸颊绽放开来
到高中,读书似乎多了一些功利性。老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赵恒《励学篇》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迷惑了千年士子。
家里长辈会在过年的时候给已经18岁的我红包,他们会说没事,你还在读书那,还没赚钱。喜欢上一个学霸的时候,觉得成绩好才能平等对话。了解到考一个注册会计证书仅仅考挂靠一年收入就有20万的时候。我承认,以上我都会觉得读书真好,这时候读书却实实在在有自己的私心。
佛说:心能寂静不起念,才能得到永恒的喜乐。内个时候读书太势利化了,为了一纸证书,为了肤浅的爱情,为了好看的分数,为了金钱而读书都是被迫读书。佛陀有很多经书,很多语录皆是为了教化众生,故禅宗讲求不执着于文字就是这个道理。这样的读书,是不会内显的读书,这种可以度量的读书方式其实本来就读水、读浅了。
到大学,融入这个小社会,接触到更多的人,经历了更多的事,再开始重新品读经典,品读红楼,仿佛又是另一种感觉,读到的好像不仅仅是宝黛的爱情,大观园繁盛到衰败,院子里哥哥妹妹的打趣,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感悟。这种感悟再回到自己身上来,于是有了可以借鉴的经验,有了可以参考的对象,有了可以学习的模板,也渐渐有了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偏偏这样有自己的理解不完全依附于大家的评赏的读书方法让我对经典书百读不厌。
再读解忧杂货铺,读傲慢与偏见都绝不敢苟且,不敢以页数和本数来衡量读书。偏偏有了尊敬读书这件事的心情,才渐渐有了读书的欢喜,常常废寝忘食。就像河的另一边是纤影立河畔的红妆伊人,我在河的这面提起衣襟浸湿了也心甘情愿冲向河对岸。
楼兰里,老和尚说,蓬莱身里十二栖,唯身净土,已心弥陀。求观音者,不心补陀,求补陀者,不心海。读书不是一种形式,就像求观音者不一定要用渡海来明心表志。读书也不是形式。
读书最怕有一点点攀附的功利心,并不是需要醍醐灌顶瞬间涅槃追求人生的大和谐。
感恩每一本我读的书,曾赐给我真真切切的欢喜,一如小学冻得通红的小手捧着彩色插图满满的幸福。
作文好句赏析:
1、蝴蝶的嘴巴也很别致,样子像钟表的发条,平时卷着,要用时才伸直插进花心里去吸里面的蜜汁。
2、红黄蓝白相间的伞布,一根带弯钩的伞柄,就组成了我可爱的小雨伞。
3、他睁开一双不大的眼睛,锐利的目光在周围搜寻着,仿佛什么也躲不过他的目光似的。
4、我懒洋洋地接过那本书。一看,是我最喜爱的《儿童文学》,我不禁一阵惊喜,打开第一页,我整个人就掉进了书海,在书里畅游,直到水冷了我也全然不顾。
5、我的脖颈浑圆,可是极灵活,总喜欢不停地转动,几乎能转360度,好像有特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