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两征朝鲜
朝鲜介入明与后金的战争。
朝鲜自十四世纪末建立李氏王朝以来,与明朝关系密切。万历年间,中朝联合作战,制止了日本对朝鲜的侵略,自此两国更加友好。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三年,1619年)明与后金发生了萨尔浒之战,朝鲜遣其将姜弘立以兵助明军。结果,明军惨败,姜弘立以兵五千降后金。努尔哈赤归朝鲜部将十余名,以书谕朝鲜国王李晖曰:“昔明以兵救尔倭难,故尔国亦以兵勤明,势不得已,非于我有怨也。今所擒将吏,以王之故;释令还国,王其自审去就。”不久,朝鲜国王遣使致书努尔哈赤,曰:“惟我两国俱是帝臣,同事天朝者二百年于兹。不图近者建州与明朝构衅,兵连祸结,以致生民涂炭,四邻多垒,岂但邻国之不幸,其在贵国,亦非好事,天朝之于我国,犹父母之于子也,父之有命,子敢不从乎?大义所在,不得不然。……自今以后,复怀好音,偕至大道,则天朝宠绥之典不日诞降。两国各守封疆,相修旧好,岂不美哉!”与此同时,朝鲜允毛文龙率明军驻扎铁山、皮岛(皮岛当时号东江镇,今朝鲜之椴岛),并于经济上给予援助。朝鲜国王李棕更向毛文龙表示:“寡人与贵镇,是同一家,胆肝相照,唇齿相依。”后金伐明,毛文龙则遣兵骚扰其后,迫使后金不敢专意向前。另外,后金由于长期同明作战,无暇顾及经济,加之明又关闭了与后金的边境互市,使得后金当时的经济状况极为困窘,急需朝鲜成为一个能够供应其物资的基地。征服朝鲜,已成为后金对明作战总战略的一部分。
皇太极一征朝鲜。
天聪元年(明天启七年,1627年)正月初八,皇太极命大贝勒阿敏、贝勒济尔哈朗、阿济格、杜度、岳托、硕托等统大军征伐朝鲜,谕曰:“朝鲜屡世获罪我国,理宜声讨,然此行非专伐朝鲜也。明毛文龙近彼海岛,倚恃披猖,纳我叛民,故整旅徂征。若朝鲜可取,则立取之。”
正月十三日,后金大军至边境地带,夜袭明哨所,尽获哨卒。次日夜,临朝鲜,直抵义州城下,树梯攻城,巴图鲁艾博率八旗精锐一举登城,诸军随后攻入,义州陷落。杀府尹李筅,判官崔鸣亮自尽。屠城中兵卒,俘其居民。是夜,分兵捣毛文龙所居铁山,毛文龙遁入皮岛。
十五日,留兵守义州,大军沿西朝鲜湾前进,攻陷定州,宣州府副使奇协“不屈而死”,俘州牧使金措,尽降其民。
十八日,招郭山之汉山城不降,攻克之,郡守朴椎健被俘,杀其将卒。以上三城,“逃生者,只数十余人”。
十九日,自定州渡嘉山江。次日,向平壤进发。
粉彩八桃天球瓶后金兵进展迅速,势如破竹。阿敏遣人回沈阳汇报军情,并请求发兵守义州城,以抽出兵力补充前线急需。皇太极得报,大悦,传谕曰:“蒙天眷佑,尔出师诸贝勒所至克捷,朕闻之,不胜喜悦。前进事宜,尔等详加审酌,可行则行,慎勿如取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县)时,不进山海关,以致后悔。如不可行,亦勿强行。尔等在行间,宜仰承天眷,保惜声名,凡事见机图之。倘邀天佑,朝鲜事渐有定局,一切事宜,有当请命者,尔行问诸贝勒,公(共)同议定,遣使来奏,朕据所奏裁定。朕在都城何能遥度耶!”遂发在外移营蒙古兵及在内分管蒙古兵并家属进驻义州。
于是阿敏率大军继续深入,渡青泉江,克安州。州牧使金浚、兵使南以兴,自焚而死;郡守张镦、副使全尚毅、县令宋图南等被杀。大军在安州休息四日,二十五日,起行。二十六日,进至平壤城,城中官民悉遁。后金兵唾手而得全城。当天,大军渡大同江,二十七日,驻军中和。
朝鲜国王李棕遣使致书,质问后金兴师之故。曰:“贵国无故兴兵,忽入我内地,我两国原无仇隙。自古以来,欺弱陵卑,谓之不义;无故戕害人民,是为逆天。若果有罪,义当遣使先问,然后声讨。今亟返兵,以议和好可也。”大贝勒阿敏答朝鲜书曰:“向者,我军往取我属国瓦尔喀时,尔国无端出境与我军相拒,一也;乌喇贝勒布占泰之屡侵尔国也,尔以乌喇属我姻戚,求释于我,我为劝谕息兵,尔曾无一善言相报,二也;我两国原无仇怨,尔于己未年(1619年),发兵助明,合谋图我,幸蒙天鉴,明兵败衄。尔之帅卒,为我阵擒,我不忘旧好,故不加诛戮,且豢养之,纵令返国,至于再三,尔不遣一介来谢,三也;天以辽东赐我,辽东之民,我民也,尔容毛文龙潜据海岛,致我辽东百姓,被其侵扰,听其引诱,我曾令尔缚毛文龙,复成两国之好,尔竟不从,四也;辛酉年(1621年),我军攻剿毛文龙,惟明人是问,亦望尔惠顾前好,不以一矢相加,尔国究无一善言相报,五也;毛文龙系明国之将,明且无粮饷给与,尔乃予以地土,导其耕种,资之糗糟,赡其军实,六也广……我皇考上宾,明方与我为敌,尚遣使来书,兼贺新君即位,我皇考素与尔朝鲜相和好,毫无嫌,何竟不遣一使吊问,七也。尔如此负恩构怨,难以悉数。我用是统率大军,声罪致讨。尔尚自以为是,与我为敌耶?抑将悔祸之延,抒诚引咎,申盟天地,重修和好耶?我且留师五日以待,惟好是图,果欲议和,速行遣使,如违约不至,我军即鼓行而前矣。”
李棕对议和之事迟疑不决,左右大臣亦意见不一,李保遂复书阿敏,再次表示不能同明朝断交,奉行与明、与后金都友好的政策,“并行而不相悖”。
二月初五日,阿敏率大军至黄州城。朝鲜国中震恐,求援于明。明辽东巡抚袁崇焕遣舟师援皮岛,又遣精兵九千进逼三岔河,以图牵制。皇太极恐明乘后金国内兵力虚弱而进攻,亲自巡边,援兵于辽河岸,使袁军不能援助朝鲜。李棕携妻子逃至江华岛,复遣使至阿敏处谢罪。阿敏派总兵官刘兴祚去江华岛,当面宣谕,以兵威恫吓,而自己驻军平山以待。李宗被迫接受议和条件,先派王弟原昌君李觉送去一份厚礼,以示诚意。
三月初三日,阿敏派刘兴柞、巴克什库尔缠等为代表,乘船到江华岛,与朝鲜国王李棕及其大臣正式举行会盟仪式,刑白马乌牛,誓告天地,结为兄弟之国。后金在盟誓中,要求朝鲜国王李棕应接受的议和条件是:“应进满洲国皇帝礼物,若违背不进;或不以待明国使臣之礼,待满洲国使臣,仍与满洲结怨,修筑城池,操练兵马;或满洲俘获编入户口之人,逃回朝鲜容留,不行遣还;或违所言与其远交明国,毋宁近交满洲之语,当告诸天地征伐之。”盟誓之后,阿敏认为;“朝鲜王虽已盟誓,吾等并未与盟,军还时,可仍纵兵掠之。”贝勒岳托等止之,阿敏不听,令将士纵掠三日。财物人畜,悉行载还。皇太极下令分兵三千驻守义州,其余全部振旅而还,李棕弟原昌君李觉作为人质随清军入朝。
天聪元年(1627年)五月,皇太极设宴为朝鲜国王弟李觉饯行,允其回国。七月,应朝鲜国王请求,下令撤回镇守义州之将士。
皇太极二征朝鲜
天聪元年(1627年)十二月,皇太极派遣参将英额尔岱、游击霸奇兰去朝鲜,传谕李棕卖给粮食,供应蒙古来降各部食用,李棕以遭乱世“残破”为由,仅拿出一千石粮食以平价卖给后金。李棕与后金议和不久,即向明朝作了报告,称其与后金议和不过是“羁縻之术”,深得崇祯皇帝谅解。朝鲜仍坚持与明朝结盟。天聪三年(1629年)后金伐明,纵反间计杀明督师袁崇焕。五年(1631年),准备乘虚征皮岛,征兵船于朝鲜,李棕三日才见来使,曰:“明国犹吾父也,助人攻吾父之国,可乎?”天聪七年(1633年)李棕写信向皇太极表示:“贵国既欲议和息兵,甚为美意,故孤亦喜而许之。但念敝邦之于明朝,君臣分义甚重,若贵国要我负明,则宁以国毙,断不敢从!”皇太极极为不满,复信于李棕,列举其亲明助明,停止互市、降低参价、越界盗参、修筑城防等罪,责其不守盟约。是年夏天,明毛文龙所部副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叛明归金。后金遣使征粮朝鲜曰:“尔国视明犹父,十输其粟;我今既为兄,独不可与一次乎?”李棕不从。
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大败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得元传国玺。十年(1636年),八和硕贝勒及外藩蒙古四十九勒表请上尊号。皇太极表示:“朝鲜兄弟之国,宜与共议。”二月初,满汉贵族和外藩蒙古王公联名致书朝鲜国王李棕,请其派亲近子弟来沈阳,向皇太极“劝进”,上“皇帝”尊号。消息传来,朝鲜国内一片哗然,诸臣争言不可。掌令洪翼汉曰:“臣自呱呱坠地之初,只知道有大明天子,我们尊他(指皇太极)为帝,还有什么脸面立于天下!”太学生金寿弘等也上书国王请求:“斩虏使,焚虏书,以明大义。”
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举行登基典礼,改元崇德,国号大清。朝鲜使臣李廊等来朝贺,但不参拜,不行大礼。临行时,皇太极修书一封,让其带给李棕。行至通远堡时,李廊给当地守臣写了一封信,并将皇太极给李棕之信留于宿处,径自回国。信上曰:“我等奉主命出使,贵国忽生异心,以势逼迫。但吾首不能自断,一切羞辱,俱已受尽,此古今所无之事也。今幸得至我界,甘受国法而死,尚复何言!”皇太极闻此大怒,决定倾全国之兵,亲征朝鲜。
十二月一日,奉召之蒙古各部率兵会于沈阳,加上八旗兵,号称十万。皇太极指令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贝勒岳托、豪格、杜度等随其出征。九日,皇太极率大军抵达镇江,次日,挥军渡江,攻陷义州,进入朝鲜境内。自此,清军以破竹之势,连克郭山城、定州。另一路大军进入平壤,直抵王京城下,李棕逃至南汉山城,固守待援。三十日,都城汉城陷落。
开始,李棕遣使告急于明,当时明朝廷自顾不暇,无力援助。登莱总兵陈洪范准备率船出海,被大风所阻。朝鲜国中东南诸道援兵相继溃散,西北援兵逗留于海峡内不得进入,南汉山城内粮食困乏。
崇德二年(1637年)正月,皇太极对李棕发出通谍,责令投降。李棕智穷力竭,决计投降。清军一方拟定和议条款,要求朝鲜一方承认,作为“永定规则”如下:
一、“当去明国之年号,绝明国之交往,献纳明国所与之诰命册印,躬来朝谒。”
二、“尔(指李棕)以长子,并再令一子为质。诸大臣有子者以子,无子者以弟为质。尔有不讳,则朕立尔质子嗣位。”
三、“从此一应文移,奉大清国之正朔。”
四、“其万寿节及中宫千秋、皇子千秋、冬至、元旦及庆吊等事,俱行贡献之礼。并遣大臣及内宫奉表。其所进往来之表及朕降诏敕,或有事遣使传谕,尔与使臣相见之礼及尔陪臣谒见,并迎送馈使之礼,勿违明国旧例。”
五、“朕若征明国,降诏遣使,调尔步骑舟师或数万,或刻期会处,数日限期,不得有误。”
六、“军中俘获,过鸭绿江后,若有逃回者,执送本主。若欲赎还,听从两主之便。”
七、“尔与内外诸臣缔结婚媾,以固和好。”
八、“新旧城垣,不许擅筑。”
九、“尔国所有瓦尔喀,俱当刷送。”
十、“日本贸易,听尔如旧。当导其使者来朝,朕亦将遣使与彼往采也。其东边瓦尔喀,有私自逃居于彼者,不得复与贸易往来。尔若见瓦尔喀人,便当执送。”
十一、“每年进贡一次,其方物数目:黄金百两,白银千两,水牛角二百对,豹皮百张,鹿皮百张,茶千包,水獭皮四百张,青黍皮三百张,胡椒十斗,腰刀二十六口,顺刀二十口,苏木二百斤,大纸千卷,小纸干五百卷,五爪龙席四领,各样花席四十领,白苧布二百匹,各色绵绸二千匹,各色细麻布四百匹,各色细布万匹,布千四百匹,米万包。”
朝鲜国王李棕上书皇太极,表示接受条款,并公开表示:“自(崇德二年)正月三十日以前则为明朝之臣子,正月三十日以后则为大清之臣子。”与此同时,皇太极谕告李棕:“江华岛已克,家室无恙,速遵前诏,出城来见。”李棕闻听此信,不再徘徊城中,于三十日出南汉山城,到清军大营投降。皇太极在汉江东岸三田渡筑坛,架设黄幄,正式定盟,确立了清与李氏朝鲜的君臣关系。此役历时整两月。二月二日,皇太极下令班师,李棕率群臣出王京十里跪送。
崇德二年(1637年)五月,清军攻皮岛,朝鲜调战船50艘助战,皮岛被攻陷。自此,朝鲜由明朝的属国变成了清朝的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