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稳定,明朝设置了多种特务机构,严密监视臣民的言行举止。厂卫就是明代特务机构的总称,包括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设立东厂。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设立西厂。武宗正德初年(1506),又设立了内行厂。锦衣卫是皇上的亲随卫队,成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
厂卫可以说是作为明代皇帝在宫外的耳目和爪牙而设立的。二者的职权无多大差别,上自公侯贵戚,下至民间百姓,都是侦察和追捕的对象。但厂的势力大于卫。锦衣卫负责监视一切官民,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西厂有时还监视东厂,内行厂则监视官民和厂卫,而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厂卫机关。厂卫都可以不通过司法机构,直接奉诏行事,任意逮捕官民。
厂卫用刑非常残酷。其中一种是梃杖,名义是皇帝在朝堂上对官员用刑,由司礼监的宦官监刑,校尉行刑,每打五棍换一人,最初打到行刑数满就停止,后来则直到打死为止。如武宗正德、世宗嘉靖年间的两次梃杖,受刑官吏达二百八十人,当场打死的就有二十八人。另一种是重达三百斤的立枷,几天内就会将受刑人压死。除此之外,还有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酷刑。明代的厂卫由于要排斥异己,所以就不断地制造冤狱,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厂卫人数众 多,仅东厂就有爪牙约十五六万人,布满全国。东厂拥有大量的庄田土地,每年可征收很多钱粮,作为修理刑具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