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叶对荆襄流民的处置-大明王朝

时间:2023-04-21 18:29:02关键词:流民,处置,大明王朝

明代中叶对荆襄流民的处置

成千上万的流民挈妇将雏,从四面八方涌到了郧阳,涌进了荆襄地区的崇山峻岭之中。明朝官府碰到了棘手的难题。强迫驱赶回原籍已不可能,只有就地入籍,才为上策。数以百万的流民为荆襄地区的经济开发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明代的白话小说中,冯梦龙的《古今小说》中的故事《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最是脍炙人口。主人公蒋兴哥,是湖广襄阳府枣阳县人;而另一主要人物陈商,则是皖南的徽州商贾。后者“凑了二三千金本钱,来走襄阳,贩籴些米豆之类,每年常走一遍”。当时,湖广是全国重要的产粮区,许多徽州粮商纷至沓来。将襄阳等地的米豆贩运到江浙地区牟利。冯梦龙笔下蒋兴哥、陈商及三巧儿(蒋妻)的故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值得注意的是,故事提及的襄阳府枣阳县,就处在荆襄地区。

明代中叶对荆襄流民的处置-大明王朝

荆襄位于今湖北、河南、陕西和四川诸省交界地区,大致以郧阳(今湖北郧县)为中心,西起终南山东端,南到荆山,东北至伏牛山,东南到桐柏山、大别山。这里崇山峻岭绵延不绝,老林密菁郁郁苍苍,汉水及其支流蜿蜒流淌,贯穿于青山绿水之间。荆襄地区虽然多山,但土地肥沃,成为了饱受战乱和饥荒之苦者的世外桃源。许多穷困潦倒的农民,纷纷从其他地方逃到这里,以摆脱在原籍地赋役的束缚。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数量大,流动性强,又缺乏基本的谋生手段和条件,动辄酿成社会动乱。特别是他们屯聚山林之后,“天高皇帝远”,往往桀骜不驯,较易萌生揭竿而起的念头。早在元代末年,南琐、北琐红巾起义军就曾以襄阳一带为根据地。后来,朱元璋在平定天下的过程中,命令大将邓愈率军加以围剿。结果是将当地人全部迁出,并把此处当做封禁地带,禁止流民的再度进入。及至明朝建立,政府设立了襄阳卫和襄阳护卫等机构,让戍守于此的士兵开垦荒地。不过,这些集中屯驻的两卫士兵及其家属人数极少,加起来也不过三四万人,故而在明初的荆襄一带,绝大部分地区人烟稀少,土著几乎绝迹。

虽然明朝统治者将荆襄山区作为封禁地带,禁止农民的进入,但由于当地大量的空闲荒地,使它成为流民屯聚开垦的理想场所。这里,不仅有荒田可供开垦,而且还有取之不竭的林业、矿产资源。再加上遁迹于此又可以逃避赋税和徭役,既不当差,又不纳粮,较之其他地区俨然成为一方乐土,故而吸引了许多从耕地上游离出来的农民纷至沓来。特别是在灾荒年份,他们更是呼朋引类地进入这一封建统治相对薄弱的地带,寻找谋生的机会。从史籍上看,永乐时期就已有流民潜入了荆襄地区。及至宣德年间,进入这一地区的流民数量急剧增加。他们来自全国农业经济较为发达、地狭人稠的地区,荆襄地区为之提供了大片可开垦的处女地。由于聚集的人数愈来愈多,逐渐引起了明朝政府的重视。为了处置这批流民,正统元年(1436年),户部决定在这里查验丁口,允许流民入籍,并拨予绝户荒田,让他们耕种及纳粮当差。这实际上承认了流民进入荆襄地区的合法性,使得先前对荆襄山区的封禁,成了一纸空文。不过,当时正值明代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个转折时期,一方面,各地的土地兼并恶性发展,明初以来以自耕农为主的传统经济格局已被打破。另一方面,国家的政治控制力也有所下降,不少农民极欲摆脱户籍的束缚。譬如,江南各府县百姓听说逃户可以随处附籍,就乘机仿效:军、匠、灶等户,亦纷纷外徙报请民籍。这些都引起了统治阶层的忧虑和不安。有人提议,让各地巡抚查勘逃户附籍者,规定每十丁中至少必须抽出五丁,让他们返回原籍承办粮差。当时,荆襄山区是最大的一个流民聚集区,破产的农民纷至沓来,流民骤增至一百五十余万。他们屯聚山林,被官府视作心腹之患。为了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天顺八年(1464年),明朝政府特设湖广布政司参议一员,专门管理荆州、襄阳和南阳三府的流民事务。当时政府制定的政策出发点,基本上是殚思竭虑地阻挠流民入山,并筹划对流民加以弹压,甚至不惜诉诸武力将他们尽数驱回原籍。这使得荆襄地区原本就相当紧张的形势更趋严峻,终于酿成了气势宏大的荆襄流民起义。

明代中叶对荆襄流民的处置-大明王朝

起义领袖之一刘通,河南西华(今县)人。据说,他曾举起放在西华县衙门人口处的一个千斤石狻猊,故而人称“刘千斤”。刘通在正统年间,流亡于湖广房县(湖北今县)。成化元年(1465年),他与石龙(亦称石和尚)、冯子龙等人,利用流民的不满,于房县竖立黄旗聚众造反,占据梅溪寺,称“汉王”,年号“德胜”。以石龙为军师,并设有元帅、将军、总兵和先锋等职。一时间,流民纷纷响应,人数多达4万余人。他们在大山之中分作七屯,且耕且战。明朝政府急忙调兵遣将,派工部尚书白圭、湖广总兵李震前去镇压。由于义军多半是赤手空拳的乌合之众,没有严密的组织,亦无多少武器。结果,起义为官军所镇压,除石龙率领一部分人突围西向进入四川外,其余一万多义军及其家属被残酷杀害。男子凡是11岁以上者,皆无幸免。成化二年(1466年),石龙率领的义军转战四川大昌、巫山等地,受到官军的围攻而遭失败。随后,白圭在《处置荆襄疏》中向朝廷献计,认为应当乘此机会处置荆襄流民,以免死灰复燃,遗患无穷。他提出了处置荆襄流民的方案——在流民中推行附籍与发还原籍相结合的政策,以消除隐患。具体的做法是:住种已久、愿意附籍者,允许附籍并纳粮当差,成为编户;不肯附籍者,发回原籍纳粮当差。发还原籍的政策,是传统的对付流民最为省便的办法。然而,这些流民原先就是因为原籍地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失调而被迫流离他乡的,发回原籍的政策自然会遭到他们竭尽全力的抵制。而对于前一方案,当地官府则必须花费大量精力登记土地、编排里甲,故而地方官员并不认真推行。这就使得先前的矛盾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终于导致了数年之后流民再次发动更大规模的反抗。

成化六年(1470年),刘通的部下李原(李胡子)和小王洪再次起兵造反。李原起义后,自称“太平王”,转战于湖广南漳、河南内乡和陕西渭南三省交界地区,随从的流民多达百万人。明朝政府任命都御史项忠总督河南、湖广荆襄军务,与湖广总兵官李震协同镇压。项忠一方面集结25万精锐部队,分八路进攻。另一方面又遣人入山,招诱流民出山复业。在项忠软硬兼施的剿抚政策下,数十万流民先后出山,从而大大削弱了义军的力量。成化七年(1471年),李原和小王洪等人先后战败被获。项忠自食抚恤流民的诺言,对起义农民不分首从残酷屠杀,并将山区的一般流民也一律驱逐。有的流民从洪武年间开始就居住于此,而且已附籍,但项忠却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加以剿灭,以致死者枕藉,惨不忍睹。参加起义的流民,有一部分乘船被解往湖广、贵州等地充军,途中发生了瘟疫,很多人病死之后被弃尸江浒,臭不可闻。项忠还强迫被骗出山的流民还乡,当时正值盛夏酷暑,许多人或因饥渴而死,或因疫病而命丧黄泉,死亡惨重。据记载,此次还乡“复业”的百万流民之中,被沿途折磨致死的多达数十万人。经过疯狂的大屠杀之后,项忠踩着流民的累累白骨踌躇满志,竖立了一块“平荆襄碑”。然而,许多人对于他的滥杀无辜极为愤慨,他们将“平荆襄碑”称为“堕泪碑”。

项忠的血腥屠杀,实际上并没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荆襄流民问题。此后,明朝政府在12个通行要道上修筑营堡分兵戍守,还在8个过往关卡设立了巡检司。规定,此后倘若再有进人荆襄山区者,捉到后一律在山口披枷一个月示众,其全家成员则谪戍边卫。然而,严刑峻法和筑堡戍守并不能防止流民再度进入荆襄地区。成化十二年(1476年),河南歉收,饥荒严重。饥寒交迫的农民冲破政府的山禁和关津制度,如潮汹涌般地人山求食,一时间,在荆襄地区的流民又集聚到了数十万人。倘若再次封禁,势必会再度激起反抗。面对这一局面,祭酒周洪谟著《流民说》,提出了解决流民问题的办法。有鉴于东晋曾用侨置郡县安置荆襄流民取得过明显的成效。他主张,如果让靠近各县的流民附籍,在远离各县的流民地区建立州县,设置官吏,编排里甲,放宽徭役,让他们安居生业,那么,流民也就转化为编户齐民了。明朝政府无奈之余,只得采纳了周洪谟的建议。成化十二年(1476年),都御史原杰经略郧阳,抚定流民。原杰一到荆襄地区,就四出彻底调查情况,选派湖广、河南和陕西官员遍历山谷,向流民解释新的政策。流民们被告知,他们可以获得自己已耕种了好几年的空地,并且可以登记成为这个地区的合法居民。官员们向他们保证,新地在能够生产之前,可以得到减税的待遇。在这种优惠的条件诱惑下。当时取勘的流民共达113317户,男女共438644丁口。其中附籍者96654户,达85%;男女392752丁,达89%。在招抚流民附籍的同时,为了加强地方治安及管理,设置了郧阳府和湖广行都司,析置竹溪、郧西等县。此后,政府继续推行附籍政策,收效极为明显。弘治十八年(1505年)和正德元年(1506年),又有大批荆襄流民在当地附籍。荆襄地区的流民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

荆襄流民问题的出现,是明代社会人口与耕地比例严重失调的表现。从人口方面来看,明代的人口(统计的范围大致北至明长城,西至河西走廊的嘉峪关和青藏高原东缘,东至辽东湾沿岸、辽东半岛和辽河下游东岸一带,西南至云南,略超出今国境,南方和东南与今国界相同,不含台湾),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约7000万人。及至弘治四年(1491年),官方登记的人口数却仅有5000多万。经过将近100年的休养生息,人口却比先前少了2000万,显然,其中有不少人成了流民。一般认为,明代的人口大约以年平均增长5‰的速度递增,故而弘治年间的人口数比起洪武年间有增无减,应当是断无疑义的。然而,弘治年间的耕地面积却仅有6,22亿亩。如果我们与历史时期作个比较,早在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人口仅5900万,而耕地已达8,27亿亩。虽然这些数据不一定完全准确无误,但却反映出:尽管人口不断增加,但耕地面积却长期停滞不前,明代的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呈现出严重失调的状态。在这种背景下,流民问题也就演化成全国性的规模,并且越来越成为难以解决的社会难题。在明代,绝大多数山区仍然是一片空旷荒凉,故而流民以山区为主要迁移目标,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特别是明代中叶以后,随着土地兼并日趋剧烈,赋役愈益繁苛,流民向山区进发更为时势所趋。流民这种自发的行动,客观上也成为解决平原地区农业人口相对过剩的一种特殊方式。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大批流民的存在,使得政府的赋税徭役没有着落。流民的屯聚,也非常容易引发社会动乱,从而直接威胁到王朝的统治,故而必须妥善处理。但如何处理荆襄流民问题,明朝政府的政策却一直摇摆不定。周洪谟曾经指出:“流民就好像流水一般,应当顺从其本性而加以引导,否则的话就会泛滥甚至壅溃。”揆诸史实,天顺、成化年间几次荆襄流民起义,都是统治者对流民处置不当所引发的。对于流民问题,明朝政府最初采取了遏阻的手段。先后颁发了《逃户周知册》、《挨勘流民令》和《隐丁换户之禁》等法令,一再督促流民返乡复业,纳税服役。为了贯彻这些政策,明朝政府还于正统四年(1439年),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和湖广布政使司所属以及顺天等府、州,添设了抚治流民之官。然而,由于这些措施大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故而丝毫未能减弱流民浪潮的势头。明朝统治者继而采用武力封禁山区,企图一劳永逸地解决流民问题。然而,荆襄一带地旷人稀,流民的集结主要是为了躲避不堪忍受的赋役负担,寻找可供开垦的土地,这是一种非常切实的求生本能,而且山区的开发也是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故而尽管明代政府三令五申封禁荆襄地区,但其成效却极为有限。项忠等人虽然以血腥的屠杀驱逐荆襄流民,但结果却事与愿违。由于在流民的原籍地。传统农业比较发达,土地兼并加剧,人口与耕地的比例严重失调。只要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从耕地上被排挤出来的农民,一遇灾荒。必然又要流向荆襄地区,寻找谋生的机会。故而回到原籍的民众很快又会设法逃出,重新成为流民。项忠赶尽杀绝的屠杀政策失败后,周洪谟、原杰等人“抚治流民”的新办法,显然较之先前的军事镇压方略棋高一着。晚明人王士性,对比明代前后剿抚的不同政策时,曾这样评价说:“项忠之荡定,乃一时之功,原杰之经略,则百世之利。”从总体上看,经过原杰等人的安抚,80%以上的流民都陆续附籍,构成了当地的基本居民,从而使得流民转化为编民,奠定了荆襄地区的社会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此后,荆襄地区的许多荒地,经过流民的进一步开发,迅速变成了肥沃的良田。而荆襄山区的开发,使得湖广地区农业经济有了迅速发展,从而提高了湖广在明代社会经济史上的地位。“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从此更是尽人皆知。

明代中叶对荆襄流民的处置-大明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