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措施的得失-大明王朝

时间:2023-04-21 17:59:04关键词:措施,得失,大明王朝

明初措施的得失

一天,朱元璋将一根棘杖掷在地上,让太子朱标拾起。性格柔弱的朱标面有难色,不知所措。朱元璋和颜悦色地开导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这些刺拔掉,然后再交给你,岂不更好?!”朱元璋的心腹之“刺”就是那些曾为明王朝立下汗马功劳的权臣勋贵们。

明太祖朱元璋非常喜欢阅读史籍,在他的生活阅历中,史书有着直接的借鉴作用,它给了朱元璋不少历代兴衰的启示。

早在大明王朝建国之前的龙凤十一年(1365年)。某日,朱元璋阅读《宋史》,当读到赵普建议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时,不禁击节叹赏。他深有感慨地对一旁的起居注官詹同说道:

(赵)普确实是位贤相,倘若诸位将领不早日交出兵权,那么,宋朝的天下,未必就不会像五代那样动荡不安了!

在历史上,开国将领往往居功自傲,甚至功高震主。如何处置这批人,一直是历代帝王的一块心病。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不仅消除了悍军骁将拥兵自重、飞扬跋扈的危险,而且还让那些与自己出生入死的功臣元勋得以优游林下,颐养天年。这是成功处理君臣关系的一个范例。不过,处置开国功臣还有另外一类的方略,那就像中国古代的一句警语所云:“飞鸟尽而良弓藏,狡兔死而走狗烹。”这一方略的出现,远在“杯酒释兵权”之前,在历史上也不乏先例。例如,春秋时期越国的大夫文种,西汉的韩信,都为这句警语做了不幸的注脚。朱元璋以一介布衣起事,平生对汉高祖刘邦极为佩服,故而史学家历来就有“明(太)祖行事多仿(效)汉高(祖)”的说法。只是刘邦诛杀的“走狗”毕竟还相当有限,仅止于韩信、彭越和英布等几位“功高震主”的将领,而朱元璋则大开杀戒,将开国功臣杀戮殆尽。

事情得从明代开国前后谈起。公元1368年,朱元璋即位,建都南京,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史称“明太祖”。朱元璋起自淮西,和他出生入死、开国平天下的,绝大多数都出自濠州(今安徽凤阳一带)及其附近地区。其中,开国元勋汤和、周德兴等人还是他的同乡。这些文人武夫或运筹帷幄,或驰逐疆场,为大明江山的奠定立下了汗马功劳。开国之后,朱元璋论功行赏,这些人无不膺有公侯之封。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六国公”、“二十八侯”。特别是韩国公李善长、魏国公徐达等人,地位更是尊崇。这些人以乡土、宗亲和部属关系为纽带,结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淮西朋党集团。所谓“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就是当时情形的真实写照。

淮西朋党集团中的许多人,官封公侯、爵显禄厚,并经常得到朱元璋赏赐的田地、第宅、畜产甚至人户。然而,这些功勋卓著的公侯之家,并不满足于既得的利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扩大已有的特权。他们倚仗权势,侵夺广大百姓的田地、房屋和牲畜,或者强占官地,接受无赖小民的投献。在钦赐的佃田人户和仪仗户之外,还广蓄部曲、私养庄奴,并擅自使役官军,甚至让他们坐贾行商,为自己牟取暴利。这些新贵自恃开国功高,不仅自己骄横跋扈,而且还放纵门下的悍仆豪奴凌暴乡里,鱼肉百姓。对此,朱元璋深感不安。他曾颁发敕令文告,一再告诫功臣不要居功自傲、飞扬跋扈。并将约束的条例铸成铁榜,表示若有违犯,必将严惩不贷。例如,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就曾颁布《申戒公侯铁榜文》;十三年(1380年)六月,颁布《臣戒录》;十九年(1386年)十月,颁布《至戒录》;二十一年(1388年)七月,又颁布了《大诰武臣》;二十六年(1393年)三月,再次颁布《稽制录》。……然而,三令五申,并未能完全制止住公侯元勋的横行。

明初措施的得失-大明王朝

明初的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剧烈冲突,更激化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由此引发了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7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譬如,浙江青田人刘基(字伯温),曾辅佐朱元璋,立下过汗马功劳,但由于他与淮西朋党集团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刘基仅封为诚意伯,岁禄只有240石。而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翌年,刘基告老还乡。然而,由于他曾对朱元璋说过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话,故而深受后者的嫉恨,被借故革去岁禄。洪武八年(1375年),刘基生病,胡惟庸派医生前去看望,但刘基服药后不久便一命归西。对此,朱元璋后来断言道:“刘伯温他在这里,满朝都是(胡)党,只是他一个不从,吃他每(们)蛊了。”蛊,相传是一种由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这里指下毒。显然,刘伯温是遭到胡惟庸的毒手而命归黄泉的。当然,排斥异己还不是胡惟庸案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胡惟庸案的症结在于——他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事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自然让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朱元璋曾总结历史教训:

自从秦朝设立丞相一职以后,辅臣狐假虎威,宰相权重,于是出现了“指鹿为马”那样的事情。自秦以下的历代帝王,均不曾借鉴秦朝设相的危害,而是相继沿袭未改,从而对君王的统治构成了威胁,其原因就在于丞相的擅专威福。

对此,朱元璋积极采取裁抑相权的措施。如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就曾下令臣下奏事,此后毋须通过中书省,而应径直禀报皇帝本人。然而,胡惟庸擅权的局面并没有因此得以彻底的解决。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中南部)来贡,胡惟庸和当时的右丞相汪广洋等人匿而不奏,结果被太监告发。明太祖闻知勃然大怒,严词斥责省臣。但胡惟庸和汪广洋将责任推到礼部头上,而礼部则反唇相诘,归咎于中书省。这种相互推诿扯皮,使得朱元璋更为恼火,于是将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来,让他们招出主谋。不久,汪广洋被处死。接着又以汪广洋曾违法纳没官妇女为妾,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堂属的罪行。至此,明太祖与胡惟庸朋党的矛盾已趋于白热化。

洪武十三年(1380年),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太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擅权枉法”罪加以处死。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愈来愈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黄彬、陆聚、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是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10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的侄子系胡惟庸的侄女婿,两家往来密切,因而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对此,清人所作的一首《明乐府》这样写道:

李太师,佐命勋,

当日论功称首臣。

明初措施的得失-大明王朝

胡为身蹈诛夷罪,

毋乃耄荒辜帝恩。

李太师,起刀笔,

虽乏经国才,宁少谋身术。

官为太师爵国公,

富贵谁能逾此翁。

纵使惟庸改玉步,

更有何官加尔躬。

人生富贵思保身,

年高更念子若孙。

明初措施的得失-大明王朝

太师生平素畏祸,

何至乘危求灭门。

又况事发十年后,

罗织岂乏仇人口。

一家供状二百纸,

将毋逼勒刑官手。

开国元勋犹若斯,

坐令圣代少光辉。

乃知萧何下狱寻常事,

汉祖何为尚见嗤!

这首新乐府认为,李善长被处死完全是一桩冤案。其实,早在李善长死后的第二年,虞部侍郎王国用就曾上书为之辩冤,认为李善长“谋反”的罪名难以成立,他指出:李善长与朱元璋同心协力,出生入死开国平天下,功居勋臣第一,生得封公,死得封王。他的儿子李祺被朱元璋招为驸马,众多的亲戚也纷纷拜官封爵。作为一位人臣,他已安享了万全富贵,其荣誉已臻于极致,绝不会冒险谋反以图侥幸。再者说来,倘若有人说他要图谋不轨,自立为帝,这一罪名或许还能成立。但现在竟说他要襄助胡惟庸谋反,则大谬不然。李善长与胡惟庸只是侄儿、侄女辈的亲家,而与朱元璋却是儿女亲家。不仅两家的亲疏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即使李善长帮助胡惟庸谋反成功,他至多也不过仍是个“勋臣第一”罢了,其地位绝对不会比他在朱元璋手下来得更高。王国用的这些话说得句句在理,连朱元璋也被驳得哑口无言。其实,朱元璋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他只是利用胡惟庸案大做文章,给自己杀戮功臣制造借口。他以镇压奸党为名,趁机对那些骄横跋扈的文武官员加以整肃,凡是被罗织为胡党的官员。大多被抄家灭族。整个胡案历时约10年,总计杀了3万多人。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又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他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7.7万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统兵多年,在军中颇有威望。在蓝玉麾下有骁将十余员,个个勇猛善战。以一介武夫起家的朱元璋,原本就最忌武人拥兵。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某次北征还师,夜扣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举劾,但蓝玉竟怒逐御史。他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又因奏请多未采纳,一直对朱元璋心怀不满。这些做法,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就将他处斩,并族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为“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当时因这个案件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在历史上,通常将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合称为“胡蓝之狱”。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随后,他分大都督为左、右、前、后、中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相互制约,以分其权。五军都督府只管军籍和军政,不能直接指挥军队。只有到战时才由皇帝临时任命总兵官,战后总兵官须立即归还将印,所统军队则归驻其原来卫所。从此,诸将奉命唯谨,军权皆出于朝廷,不敢有所专擅。

除“胡蓝之狱”外,朱元璋又以各种罪名诛杀功臣。朱亮祖、胡美、周德兴、王弼、谢成、傅友德和冯胜等人,都先后为明太祖所杀。在淮西朋党集团中,常遇春、胡大海等人在开国之前就已经死去。地位较高的,还剩下徐达和汤和二人。据稗史笔记记载,徐达暮年曾患重病,背部生疽,病愈后医生千叮万嘱,说此病忌食蒸鹅,吃了病会复发,一发便无可救药。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因念及功臣,派来内监赐食给徐达,所赐的竟然是只全鹅。徐达明知朱元璋的用心,但君命难违,只得淌着泪水当着使臣的面吃下,果然,没过几天便一命呜呼了。另一位功臣汤和与朱元璋是同村人,小时两人曾一道放过牛,他自然最了解朱元璋的心曲隐微。于是,就主动交出兵权,告老回乡。朱元璋大喜过望,立刻派人到凤阳为他修建府第,厚赐田宅。明初功臣宿将得以善终者寥寥无几,汤和,便是其中幸运的一位。

“胡蓝之狱”等大案前后达十几年,诛杀元勋宿将4,5万余人,将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根除殆尽。及至洪武末年,开国公侯勋戚所剩无几,曾经煊赫一时的淮西朋党集团,从此退出了明初的政治舞台。对于朱元璋的残酷杀戮功臣,历来有许多人发表过意见。清人赵翼就认为:

(朱元璋)借助诸位功臣之力以取天下,及至天下既定,即将辅助夺取天下之人悉数诛杀,其残忍的程度实千古所未有!

赵翼所言自然是一个事实。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明太祖镇压淮西新贵势力,解除了对皇权的威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是完全必要的。它极大地稳定了明初的局势,使得明代新近确立的政治体制得以顺利延续。对此,明太祖与其太子朱标的一段故事颇耐人寻味——朱元璋迭兴大狱,诛杀元勋功臣,太子以为株连过滥。他劝谏道:“陛下杀人太滥,恐伤和气!”朱元璋闻言默不作声。翌日,他故意将一根棘杖丢在地上,让朱标拾起,朱标面有难色。朱元璋便不失时机地开导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将这些刺拔掉,然后再交给你,岂不更好!”显然,将棘杖上的刺拔掉,一直是朱元璋蕴藏在心底的隐衷:在他看来,太子朱标生性过于懦弱,自己死后未必能镇得住那些元勋宿将,故而有必要在自己生前解决这一难题,消除他们军事叛乱的威胁,以让朱标稳坐皇帝宝座。当然,朱元璋将“胡蓝之狱”作为实行专制独裁、排斥异己的正当理由,也使得明初的君臣关系大为紧张。大批的诛杀,让朝廷上下的文武官吏人人自危。据说,当时的京官在每天早晨入朝之前,总要与妻儿诀别,交代后事。及至傍晚平安归来,便阖家庆幸,以为又多活了一天。大兴“胡蓝之狱”,也使得朝廷的元气大受损伤,造成了朝廷将才的极度缺乏以及中央军事实力的削弱,客观上形成了中央与藩王军事实力对比上的不平衡。建文年间当“靖难之役”突发之时,明惠帝几乎找不到合适的统兵之将,“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年逾花甲的耿炳文率师迎战,屡屡败绩。于是,明初的政局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朱元璋在大兴党狱、翦除功臣势力的同时,又将自己的儿子封为藩王,企图依靠封建藩王保持政权的长治久安。他分封诸子为藩王,主要是捍御外患,襄辅王室。对于前者,当时边防的重点在于对付北元蒙古势力,故而沿着长城内外,明初择其险要之区分封了9个藩王。其他分封内地的藩王,则分驻各省要冲,世袭镇守。他虽然对藩王也做了不治民事、不授封土等等限制,但他惑于封藩能收到羽翼朝廷、巩固边防的作用,便日益加重藩王的权力。在政治上授予藩王自置官属及移文朝廷索取奸臣的权力,甚至出兵“清君侧”的特权:经济上赐给他们大量良田与巨额禄米;军事上则拥有护卫甲士,少者三千,多者数万。随着诸王权势的膨胀,与中央政府的离心力量愈来愈大。及至朱元璋一死,由分封制种下的恶果,随即使得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由隐蔽转为公开。在他死后不久,就发生了“靖难之役”。夺取建文帝皇位的不是朱元璋先前耿耿于怀的功臣宿将,而是他亲自培植起来的藩王,这是“雄猜好杀”的朱元璋所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