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中央官制有什么特点?
元代的中央官制是模仿以前各朝代的中央官制而建立起来的,同时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元代的朝廷实行行政、军事和监察的分立。中书省主管行政,最高长官为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平章政事,右、左丞,参政等职,以为首脑。由于中书令一职通常是空缺的,右、左丞相才是中书省的实际长官;又由于蒙古人尚右,所以右丞相的权力要大于左丞相,地位也要高些。中书省下设刑、兵、工、礼、户、吏六部,各部均设有尚书、侍郎等职以领部事。
枢密院主管军事,最高长官为枢密使,下设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同佥枢密院事等职。由于枢密使是由皇太子兼领的虚衔,知枢密院事才是枢密院真正的长官。枢密院主掌军事,但军队的调动则须通过中书省“宰执”的批准,这是为了防止枢密院完全控制军队。
御史台主管监察,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又设御史中丞以副之。御史台下设殿中司和察院两个部门,殿中司设侍御史二员,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
元代的中央官制是为了适应对汉地进行统治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带有很多汉族王朝中央官制的特征,但也体现了元代民族压迫的国策。如,元廷规定中书省的右丞相必须由蒙古人担任,左丞相和平章政事可由色目人担任;至于汉人,最多只可担任右、左丞。又如,终元一代,汉人极少进入过枢密院的领导层;至于御史台的高官,也更是非蒙古、色目人莫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