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编纂
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七月,初立翰林国史院,以金末状元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王鹗请立史局,纂修先朝《实录》及《辽》、《金》二史,并推荐史天泽、耶律铸、王文统等监修《国史》和《辽》、《金》二史,此为首次议修《国史》和《辽》、《金》史。但忽必烈即位后,百废待兴,修史工作未能立即进行。
至元元年(1264),商挺“入拜参知政事。建议史事,附修《辽》、《金》二史,宜令王鹗、李冶、徐世隆、高鸣、胡祗统、周砥等为之,甚合帝意”。王鹗也上奏称:“自古帝王得失兴废,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罔不臣属,皆太祖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恐岁久渐至遗忘。《金实录》尚存,善政颇多;辽史散逸,尤为未备。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建议置局纂修《实录》,附修《辽》、《金》二史。并荐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鸣、徒单公履、郝经、杨恕、孟攀鳞、王恽、雷膺、周砥、阎复、胡祗统、孟棋、刘光等入史馆。二月,敕选儒士编修《国史》。此为世祖时第二次议修《辽》、《金》史。
至元十三年(1276),翰林学士李架奉诏召宋士至临安,董文炳对他说:“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俱在史馆,宜收以备典礼。”乃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国史院。
灭宋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则《辽》、《金》二史已议至三次,并首次议及,《宋史》。但因政事倥偬,议而未行。
仁宗、文宗时期,三史修纂一再议而不行。仁宗时,平章政事、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李孟曾请修《宋史》;应奉翰林文字、兼国史院编修官袁桷也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于翰林国史院,指出:“伏读先朝圣训,屡命史官纂修《辽》、《金》、《宋》史,因循未就。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史官所成。”并详列纂修《宋史》所应采择的书目,分类条析。他说:“凡所具遗书,散在东南,日就湮没。或得搜访,或得给笔札传录,庶能成书,以备一代之史。”时“文书阙略,辽、金为甚”。修史工作依然停留在议论和搜求三史遗文阶段。英宗至治年间(1321~1323),右丞相拜住监修国史,锐欲撰修三史,并责成于袁桷。桷“亦奋然自任,条具凡例,及所当用典册”,并“请购求《辽》、《金》、《宋》三史遗书”。后英宗被害,事不果行。
文宗天历(1328~1329)、至顺(1330~1332)年间,屡诏史馆纂修三史,又因“互以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依旧不能进行。
正统之争早在世祖时期即已开始。参与讨论和著书陈己见者有杨奂,著《正统论》、《正统八例序》;姚燧,著《国统离合表》;倪士毅,著《历代帝王传授图说》;王理,著《三史正统论》;修端,著《宋辽金正统辨》;杨维桢,著《正统辨》;王祎著《正统论》等。
有关三史义例,有两种意见:
一主以《晋书》为例,自唐以降,五代相承,宋受向禅;以南宋比之为东晋,为正统;则辽、金犹刘渊的汉、石勒的赵、苻坚的前秦、姚苌的后秦例,入载记。
一主依《南北史》例,以五代为南史;辽、金为北史;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史。两派各持己见,争论不休。此既是学术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它牵涉到如何看待元朝对全国统治的问题。辽、金、宋三朝地位不能最后确定,三史便无法纂修,这是三史修纂长期议而不行的根本原因所在。此外,修史人才短缺,资料散失、经费不足也是元朝三史修纂岁月迁延的部分原因。
三史纂修的一再拖延,引起了不少儒臣的非议,泰定帝时,理学大师吴澄指出:“辽、金、宋史,先朝累有圣旨纂修,旷日引年,未睹成效,使前代得失无闻,圣朝之著述不见,恐贻后悔,君子耻之。”熟知三史掌故的谢端也“尝以不克纂述三史为憾”。
元顺帝即位后,翰林学士承旨、知经筵事、康里人蠖蠖首以修三史为言。“一日进读司马光《资治通鉴》,因言国家当及斯时修辽、金、宋三史,岁久恐致阙逸”。至元六年(1340),权臣伯颜被贬黜,脱脱为相,锐意改革,励精图治。于是,群臣也相继再议修史事。
至正二年(1342),经筵检讨官、临川人危素移书中书右丞贺太平(惟一)。他在《上贺相公论史书》中指出:“三国上下数百年间,其事泯然不见于简策,岂非圣朝之阙典欤!”太平力赞其事。
三年(1343)三月,顺帝下诏纂修三史,诏书称:“这三国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篝修成书,以见祖宗盛德得天下辽、金、宋三国之由,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交翰林国史院分局纂修,职专其事。”
于是起用宿彦,任命编修官,正式置局编修。
设都总裁一人,以右丞相脱脱担任。
总裁官六人: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铁睦尔达世)、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侯斯。
纂修官四人:崇文太监廉惠山海牙、翰林直学士王沂、秘书著作左郎徐曷、国史院编修官陈绎曾。
提调官十三人:中书右丞伯颜,中书左丞姚庸,参议中书省事长仙、吕彬,中书右司郎中悟良哈台,中书左司郎中赵守礼,中书左司员外郎俣哲笃、何执礼,右司都事观音奴,左司都事乌古孙良桢,礼部尚书王守诚,工部尚书丁元,礼部侍郎老老、杜秉彝。
《修三史诏》对资料、经费问题也作了安排。命令各行省广泛搜集资料,诏称:“这三国实录、野史、传记、碑文、行实,多散在四方,交行省及各处正官提调,多方购求,许诸人呈献,量给价值,咨达省部,送付史馆,以备采择。合用纸札、笔墨,一切供需物色,于江西、湖广、江浙、河南省所辖学院并贡士庄钱粮,除祭祀、廪膳、科举、修理存留外,都交起解将来,以备史馆用度。”
初经费不足,脱脱深以为忧,有人建议说“此易耳!江南三省南宋田,颇有‘贡士庄’钱粮者,各桩寄累年,仓库盈积,有司亦尝借用之,此项钱粮以为修史费,孰日不然”。于是经费得以解决。
争论已久的正统问题,再一次提上日程。时待诏王理主辽、金为《北史》,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王祎则主张以辽、宋、金依三国魏、蜀、吴例。他说:“金虽据有中原,不可谓居天下之正;宋既南渡,不可谓合天下于一。其事适类于魏、蜀、吴、东晋、后魏之际,是非难明,而正于是又绝矣。自辽并于金,金并于元,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脱脱兼采二王之说,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至此,争论半个多世纪的义例问题得以解决,“议者遂息”。于是,乃立三史凡例。
一、帝纪:
三国各史书法,准《史记》、《西汉书》、《新唐书》。各国称号等事,准《南史》、《北史》。
二、志:
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作志。
三、表:
表与志同。
四、列传:
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
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
五、疑事存疑,信事传信,准《春秋》。
四月设局,开始纂修。
四年(1344)三月,《辽史》成,由都总裁脱脱上《进辽史表》,首尾不及二一年。参与编修者有铁睦尔达世、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吕思诚、揭傒斯、廉惠山海牙、王沂、陈绎曾、徐爵等。
其材料则取自耶律俨的《辽实录》、陈大任的《辽史》、叶隆礼的《契丹国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前朝各史的《契丹传》和志、状、碑石等。
其内容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附《国语解》1卷,计116卷。《本纪》记述了辽朝九帝的历史事迹和一代重大事件,在《辽史》中占有首要地位。《志》的内容则涉及辽朝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古代风景画鉴赏制度、民族、天文、地理、法制、音乐、礼仪等诸多方面,其内容颇有独到之处。《表》的种类之多,也在其他正史之上。《列传》颇嫌单薄。《国语解》则保存了一些契丹语词汇。
辽朝立国二百余年,元朝史臣以不足一年的时间为其撰修一代之史,时间仓促,资料缺乏,故缺失也就在所难免。其如纪年错误、译名混乱、记事前后矛盾等问题所在多有。
至正四年十一月,《金史》成。由于脱脱已于该年五月罢相,由新任丞相阿鲁图继续主持编修并奏上。
《金史》编修官除前期的都总裁脱脱外,后期有领三史事阿鲁图和别儿怯不花;总裁官铁睦尔达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侯斯、李好文、杨宗瑞、王沂;纂修官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等。
《金史》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有金朝官修的《金朝实录》、《大金集礼》、刘祁的《归潜志》、王鹗的《汝南遗事》等。金末元初人元好问,于史事颇为用心,曾有志参与修纂《金史》,因受到阻挠和元初修史工作并未进行而不得遂其志。但他仍以“国亡史作”为己任,潜心著述,多方搜求,自筑“野史亭”,采访搜集金朝君臣遗言往事,“有所得则以寸纸细字为记录,至百余万言”。《金史》编纂中,取自他的著作者为数不少。如《遗山先生文集》、《中州集》、《壬辰杂编》等。时“四方碑、板、铭、志,尽趋其门”。其中的不少资料为《金史》所用。
《金史》包括《本纪》19卷、《志》39卷、《表》4卷、《列传》73卷,共135卷。其中《本纪》前有《世纪》1卷,后有《世纪补》1卷;(列传》后附《国语解》。
《金史》在《本纪》前著《世纪》,系仿《魏书》例。它记述了女真早期的历史,保存了女真建国前的资料,十分可贵。后附《世纪补》,是《金史》的独创,记述了后代追认的几位皇帝的事迹,处理得当,也为后世修史者所继承。
《金史》在史料的裁减增补和记述方式上,处理比较合理,详略得当;对重要的人物、事件、制度一般都记录得比较详细,能反映出某一历史现象的全貌。编纂态度比较严谨、客观、审慎,可信性较强。该书的《志》、《表》记述比较详细、系统、全面,使用了大量原始资料,所述各项制度,比较清晰,具有很高的史料参考和使用价值。因而后人对其评价也较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元人之于此书,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取办仓促者不同,故其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赡而不芜,在三史中,独为最善。”
至正五年(1345)十月,《宋史》成。由中书右丞相、监修国史阿鲁图上奏。
《宋史》编修官除前期的都总裁脱脱外,还有领三史事阿鲁图和别儿怯不花,总裁帖睦尔灰世、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李好文、王沂、杨宗瑞。史官有斡玉伦徒、泰不华、杜秉彝、宋襞、王思诚、于文传、汪泽民、张瑾、麦文贵、贡师道、李齐、余阙、刘闻、贾鲁、冯福可、赵中、陈祖仁、王仪、余贞、谭慥、张翥、吴当、危素等23人。此外,主修《辽》、《金》二史的揭侯斯,也曾过问《宋史》编纂事,他“毅然以笔削自任,凡政事之得失,人材之贤否,一切律以是非之公”。金史垂成之际,他因劳累过度而身亡。中书左丞董守简参加了《宋史》后期的编纂工作,至正五年四月,受命“董修辽、金、宋三史”,总裁三史约半年时间,参与了《金史》、《宋史》后期的编纂领导工作。两人因参与时间较短,故在修史人员名单中未被提及。
《宋史》包括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和列传255卷,共496卷。是二十四史中篇帙最为浩繁的一部。《宋史》依据的资料,主要是宋朝史馆收藏的“宋史及诸记注五千余册”,其中有宋太祖至宁宗的实录三千卷;国史六百卷,编年千余卷和宗藩、图谱、别集、小说等。
仁宗时,袁桷在《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中曾列出140余种书目,顺帝修史时,曾据以搜访,仅袁桷之孙所献家藏就有数千卷,也为《宋史》编纂提供了不少可供参考的资料。
《宋史》在编纂中有宋朝国史为稿本,可资参考使用的材料比较丰富;在编纂体例和方式上则是以道学为指导思想。
《本纪》兼采《宋国史·本纪》和《实录》;《志》大部分取自《宋国史》诸《志》;《宋国史)无《表》,元修《宋史》诸《表》则依据《实录》、《纪》、《传》、《玉牒》等汇总而成;《列传)也多取自《宋国史》。记事依《新唐书》例,只记大事,不载诏令原文;间或有载诏令者,当是并未强求一律。
《宋史》诸《志》的分量在二十四史中最重。除继承历代各志的传统外,其《艺文志》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宋朝藏书及著述情况,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一《宋史》有《宰辅表》和《宗室表》。其中《宰辅表》记北宋宰执310人,南宋宰执305人。因宋朝宰辅在政治上起着重要作用,读者可“即表之年观纪、传之事”,为研究提供了方便。
《列传》分23类,立传者2711人。其中《道学传》为《宋史》首创。元朝史臣认为,孔孟创立的道统,至汉以后语焉不详,而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继其绝”,至朱熹学术体系更加完备。“后之时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矣”,故作《道学传》。
《宋史·世家列传》记述十国降宋的国君事迹,取法于《史记》、《新唐书》,又将两书中的《世家》降格于《列传》之下。而其《周三臣传》,形式上比之于《新唐书,唐六臣传》,用意却截然不同,彼意在讥,而此意则在于表彰忠义。
宋朝历时三百余年,国史等修纂完备,元朝修《宋史》时,可资参考的资料丰富。但由于“时日迫促,不暇致详”,因而在史料的使用上失于考证,有“是非失当”之弊;在记事上则详于北宋而略于南宋;在史料的剪裁、编次、修饰、检校方面,又有“一人重复立传”、“编次前后失当”、“数人共事传各专功”等弊病。但元朝自世祖即位以来,史事议而不行者凡八十年,至顺帝时,在脱脱主持下,终于完成,其功实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