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傒斯在修定礼、乐、史籍方面有什么贡献?
揭傒(Xī)斯,字曼硕,龙兴富州(今江西丰城)人。年少时,他读书特别刻苦,昼夜不息,文章名声早布。后入仕为官,朝廷大典册,国家对功、德显著之人的表彰铭文,都离不开他。即使外国人,也都羡慕他的名声,都以能得到他的文章为荣。他一生的主要贡献在修定礼、乐、史籍上。
揭傒斯参与了《经世大典》的修定。其中的《宪典》即是他亲手所为,书成之后,文宗非常满意,夸赞不绝,以为与《唐律》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元统年间(1333~1334),奉旨祠北岳、济渎、南镇。不久,授予他同知经筵士等官,当时经筵都是兼职,而无专官,所以经书的微辞奥意,必经揭傒斯确定而后进呈皇上,皇上多有奖赐。
古代风景画鉴赏揭傒斯在仁宗延祐初即被授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被李孟认为是真正修史的人。他撰写的史书有《功臣列传》、《明宗神御殿碑》、《太平政要策》,后朝廷修辽、金、宋“三史”,揭傒斯为总裁官。有一次,丞相问他:“修史以何为本?”他说:“以用人为本。有学问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能用,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不正的人,不能用。因此,用人之道,又当以心术为先。”他曾与下属的修史者说:“想求作史的法则,必先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小善必录,小恶必记。不这样,怎么能表达出惩罚与鼓励呢?”自从任宋、辽、金“三史”总裁官,揭傒斯俨然以笔削自任,凡是政治得失,人材贤否,一律以公心为准而后定其是非,有意见不统一的地方,一定要反复辩论,一定求其恰当而后罢。因用人得当,思想明确,用了四年的时间,就修成了《辽史》,后在修宋、金二史时,积劳成疾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