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祐、陈天祥兄弟在政治上有什么作为?
陈祐、陈天祥,赵州宁晋(今河北宁晋)人。
陈祐,一名天祐,字庆甫。少年时发愤读书,精通经史。任官期间,以清廉、爱民、行德政闻名。至元二年(1265),在南京路治中任上,有的地方发生了蝗灾,上司急责灭蝗。陈祐已经召集起数万人的灭蝗队伍。时正值收获季节,陈祐考虑到数万人捕蝗,会伤害庄稼,严重影响收成,那样的话,百姓一年的汗水就白流了。不如收割庄稼,农民还会有所得。于是他果断下令,提前收割庄稼。有人向他建议说:“你这样违背上司意志,会犯专擅之罪的。”陈祐说:“为了救百姓的性命,犯专擅之罪我也心甘情愿。”百姓得到了实惠。陈祐先后在不同地方的任职期间,总是把维护百姓的利益放在重要地位。
至元六年,朝廷为中书省与尚书省是否合并争论不休。当时阿合马为尚书平章政事,掌有实权,他想让中书右丞相安童为太师,以此把中书省合并到尚书省。但是又害怕陈祐提反对意见,就私许陈祐如果他不提反对意见,就让他做尚书参知政事。等到决议的时候,陈祐坚决主张:“中书省是政治的根本,祖宗所立,不能废除。太师一职,没有必要虚设。”于是合并中书省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后来阿合马一怒之下,调换了他的官职。因为他为人耿正,一心为公,所以当时的不法官吏,连大权在握的阿合马也避他三分。至元十三年,陈祐刚上任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当时的官吏因为怕他而人心惶惶。陈祐说:“何必如此呢?以前是污吏,今为廉吏,我就把他当做廉吏;以前是廉吏,现在成了污吏,我就把他当做污吏。”于是他的手下谨慎小心,自我束约,各自遵法守法,依法办事。
陈天祥,字吉甫。他和他的兄长陈祐一样,在做官期间能顺民情、遂人愿,疾恶如仇,明得失,有谋略。
至元十三年,兴国军因为向民间回收兵器不当而导致了地方变乱。行省命陈天祥全权处理此事。陈天祥了解了实情之后,对当地百姓讲:“保卫家乡,没有武器不行。但收兵器的人过分了,以至于引起了变乱。现在让你们根据实际情况以兵器自卫,怎么样?”百姓认为这样做好。于是他上陈行省,提出:根据当时不安定的局面,应当首先取信于民,与民同甘共苦,这才是长久之计,只有这样才能军民共同靖乱防奸。他的建议得到了行省的同意。在此期间,陈天祥的所作所为,都符合百姓的愿望,所以流离他乡的人,又回来务农了,邻郡的百姓也来陈天祥所辖区居住创业,陈天祥以十家为甲,十甲设长以自卫。这样,百姓也安定了,军队实力也增强了。当时州县官吏没有俸禄,陈天祥又根据实际情况,给这些官吏定了俸禄,按月发放,官吏也不再侵扰渔利百姓了,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在此期间,陈天祥的民望很高。
至元二十一年,陈天祥被拜为监察御史。当时卢世荣执政,权倾一时,甚至随意杀人,于是臣僚震慑,没有一个敢于说真话。陈天祥义愤地向元世祖上疏,力陈卢世荣肮脏的发迹史,以及任职之后不知改悔,反而愈加猖狂,肆意诛罚等事,指出他上任仅一百多天,就闹得民怨沸腾。元世祖令陈天祥与卢世荣当面对质。当天,元世祖就下令将卢世荣法办,朝野称快。总之,凡是有碍天下安定的人,陈天祥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