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帝国的制度
蒙古之所以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壮大,这和成吉思汗实行的各种制度是分不开的。
统治制度
成吉思汗为了巩固统一,加强统治,首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政治、军事制度。当时的蒙古国是一个军事行政的联合体,建立在军事编制和领户分封的基础之上。
它按照十进制的办法,把蒙古各部牧民统一划分为十户、百户、千户、万户,打破了原来的氏族组织,并相应地设立了十户长、百户长、千户长、万户长。
在这个军事编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领户分封制。万户长和千户长由成吉思汗直接任命分封。
万户长和千户长按其等级高低,领有一定范围的大小不同的疆域作为封地,并领有封地内数量不等的封户,成为大小领主。享受领户分封的是宗亲和异姓功臣。
怯薛制度
在军事编制中特别值得提到的是怯薛制度。铁木真在称汗之后,下令挑选各部贵族子弟及“自身人”(自由民)中古代风景画鉴赏“有技能、身体健全者”,组成一支一万人的怯薛。这支军队由他直接指挥,驻扎在他的大斡耳朵(殿帐)周围,分为四班,由四个亲信的那可儿任怯薛长,每三日轮流值班。这是蒙古军的精锐,也是对地方加强控制的主要武装力量。
其次,成吉思汗下令把许多习惯法固定下来,编成法典,称为“大札撒”。任命他的末弟失吉忽秃忽为全国最高断事官(蒙语为也可札鲁花赤)。
他发表的训话和命令编为《训言》,也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在行政组织上,如掌印、狩猎、马匹和牲畜的管理,军务的总管,军需的供应等,也都定下制度,责成专人负责,初步形成了一套行政管理的体系。
蒙古文的形成
在意识形态方面,成吉思汗意识到宗教对政治的作用。当时在蒙古游牧社会中,萨蛮教巫师称为“别乞”,最有势力,是最高僧侣。成吉思汗委任兀孙老翁为别乞,使宗教领袖成为国家高级神职人员,为他的统治服务。
12世纪时,乃蛮部人已直接向邻近的畏兀人学得了文字拼写的方法,用以纪录蒙古语。当时畏兀人用的是粟特体突厥文字母,这种蒙文习惯上称为畏兀体蒙古文。成吉思汗本人不懂蒙古文,但他在征服乃蛮后,令被俘的乃蛮掌印官畏兀人塔塔统阿教导蒙古青年读和写。从此蒙古有了文字和印信。成吉思汗的“大札撒”(法令)和“必里克”(训言)就是用这种文字记录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