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包老”说的是谁
所谓“阎罗包老”是指北宋的包拯。
包拯(999~1062),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天圣(1023)进士。他早年因父母老迈坚决不做官,等父母去世后才出任地方官。先后做过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又知江宁(今江苏南京)、开封府(今河南开封)等职。特别是在开封府任职时,他执法严峻、平冤狱、抑豪强,当时的贵戚宦官对他无不惮惧,把他比作“阎罗”,在京城内传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老百姓也称赞他的清廉,连妇女和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称他为“包待制”。
包拯是封建社会中有名的清官,他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史书也多有记载。他在做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县时,有一个人前来告状,说自己家养的牛被人偷割了舌头。包拯说:“你只管回去,把牛杀了吃。”时隔不久,又有一人前来告状,说牛的主人在家私自杀牛,包拯说:“为什么割断了牛的舌头又来告牛主人的状呢?”这个盗贼听了这话非常惊讶又十分叹服。
包拯虽做了大官,但衣服、日用、饮食和平民时一样简朴,为官也清廉。他在端州(今广东高要)为官,端砚非常有名,以前的官员往往借向朝廷贡奉之机向民间搜刮十倍于进贡所需的砚台,以便拿去巴结权贵,然而包拯除了完成进贡数目外,再无所取。他在临死前交待后人说:“后世子孙当官者,如果贪赃犯罪,不能让他回本家来;他死后也不允许把他埋进祖宗的坟地。如果有人不按我的意愿做,那么他就不是我的子孙。”从这里可见其为人,“阎罗包老”的称呼还是较为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