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雱的智力与为人
王雱(1044~1076),字元泽,王安石之子。据说他是王安石变法时的得力助手,曾参与新法的策划和制定,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也起过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时人对其为人与智力及有关方面的描述和评价或睿智神奇。或尖刻贬损,或骇人听闻,令人大惑不解。
《宋史·王安石传》后附有王雱的简传,说他“性敏甚,未冠,已著书数万言”。十三岁的时候,听到军人谈论西北边境之事,曾说:“此地应采用安抚的办法去保有。如果让西夏得到此地,则敌强而边患不止矣。”后朝廷派王韶开熙河,安石也力主同意其策略,就是听了儿子的这番话。其描写,简直就是一神童。王安石也曾题诗:“斯文实有奇,天岂偶生材。”盛赞其儿子的才华。
治平四年(1067)举进士,授旌德县尉。“作策三十余篇,极论天下事”,可以说对当时社会作了相当的研究,才能如此驰骋笔端。“又作《老子训传》及《佛书义解》,亦数万言”,看来对道家、佛学都有相当的造诣。王安石欲扩大其影响而引起朝廷的重用,就将儿子所作策文及注《道德经》镂版鬻于市,说明其学问还有一定的市场效应。皇上召见,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之职。乃至学校科举新法改革时,《三经新义》中二经《诗义》与《书义》,受诏撰写,又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书成,迁龙图阁直学士,以病辞不拜”。可见其对儒家经典也是熟能生巧,而可另辟新义。三十岁不到,已俨然一学问大家。
不过,《宋史》其《传》还说他“为人慓悍阴刻,无所顾忌”,“睥睨一世,不能作小官”。主要是“安石更张政事,雱实导之。常称商鞅为豪杰之士,言不诛异议者法不行。”《邵氏闻见录》也说:王雱“心险恶,凡荆公所为不近人情者皆雾所教”。二书都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执政,设置三司条例司为新法主持机构,任用太子中允程颢为僚属。一天盛暑,安石与程颢在家中对坐议事,王雱赤着脚,披头散发,手中拿着妇人的冠帽走了出来。问父亲道:“你们在谈些什么?”王安石说:“因为新法数次受到人为的阻挠,正与程君商量呢。”王雱以一种极为轻慢的姿势坐下,然后大大咧咧地嚷道:“砍韩琦、富弼的头于市,则新法就可实行了。”安石马上说:“我儿说得不对。”程颢正色道:“正与你爸讨论国家大事,子弟不应干预。请退下。”王雱才快怏不乐地走了。
这里,王雱是个狂妄自大,不知礼仪的公子哥儿,根本不像是个饱读硕学之青年。李绂《穆堂初稿·书邵氏闻见录后》辩诬道,元泽以治平四年登进士第,明年即熙宁元年授旌德县尉,远宦江南。所以安石与程颢在熙宁二年议新法时,元泽并未在京。要到熙宁四年,召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元泽然后才入京,而这时程颢因为政见不合离京外任已年余了,所以不可能发生王雾听安石与程颢议政之事。同时,程颢是熙宁二年八月任条例司官,次年五月已外放为地方官,任此官始于深秋而讫于初夏,中间并无盛暑之日。因此上面描述元泽赤脚披发之盛夏情形,也显属捏造。再者,韩琦、富弼年辈都在荆公之前,且曾为宰执,是时德高望重,绝非程颢可比。程颢长元泽仅九岁,第进士也只早十年,且时为安石官属。而王雱敢对韩琦、富弼大喊“斩首”,却被程颢正色一斥,便即避去,这于情理也实在说不通吧。可见此故事不但是明显伪造,且是邵氏所录中“最骇人听观者”。
此外,魏泰《东轩笔录》记载了王家的一段生活琐事:王雱娶同郡庞氏女为妻,年余生有一子,王雱以此子相貌不像自己,怀疑不是自己亲生,就千方百计想杀害他,最后此子竟被惊吓而死。王雱与其妻也就日日争吵。安石知道是儿子有病,而媳妇并无过错,如果就这样让其夫妇离异,恐其媳妇要背黑锅而担恶名,就另外选择了一夫家,把她改嫁了出去。这时,工部员外郎侯叔献去世,侯乃安石学生,关系甚好。侯的妻子魏氏,为人泼辣,且在侯死后不守妇道,轻薄招摇。荆公便上奏朝廷,把魏氏逐出侯门而归本家。京城有谚语说:“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工部死后休妻。”
魏泰是当时变法派官员曾布的妻弟,章悖也数次对他称赞有加,同时与王安石本人的关系也不错,甚至可以说是王雱的朋友。《玉壶清话》就载有,元泽病中,魏泰去探访的事情。如果说邵伯温由于反对王安石变法,而要在自己的书中对其造伪诬毁,那么魏泰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要如此中伤自己的朋友。何况,与王安石同朝为官的孔平仲,其所著《孔氏谈苑》中也载有相同的故事情节,直指王雱“不慧”,说他虽娶妻,却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王安石怜惜其无辜的媳妇,所以另择人嫁之,而王雱处之泰然。并录有相同的谚语,说明此谚语确实曾一度在京城流传。此外,《墨客挥犀》、《闻见杂录》诸宋人笔记也都记载了略为相同的故事,看来不像在集体造假。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离奇的事呢?王雱有什么病呢?《东轩笔录》说:“王荆公之次子雱。素有心疾……荆公知其失心”。王辟之《渑水燕谈录》也称:“王荆公之子滂,少有心疾。”古人所谓“心疾”,往往指其脑子有毛病,所以或称:“失心”、“不慧”。如果说王雱的脑子有病,怎么会有如此众多的著述?有的还是受诏撰著的。怎么又能胜任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诸职呢?如何又能参与新法的制定和推行呢?有学者认为,史称元泽未冠就著书数万言,不像是脑子有病。如果说是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或应是病痿。“不然,人即失心,亦无遽嫁其妇之理,荆公虽执拗,当不至是。”可惜,王雱的著作多已散佚,仅《南华真经新传》传世,其才学到底如何,也已无法考实。
近人余嘉锡博采群书,认真考辨,得出王安石有二子,后人弟冠兄戴,以至搞错的结论。他从《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查得,王雱“先病疡,后病疽,不治而死”,所以其并非死于“心疾”。又在《宋会要辑稿》等史籍中找到王勇曾有一子一女,及其妻在政和初卒于夫家的记载,证实王雱的家庭生活正常,不存在生前嫁妇的怪事。再从《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得知,王安石应有二子:王雱与王旁。于是断言:患“心疾”者为弟弟王旁,生前嫁妇当然也是王旁。而雱与旁二字,形声相近,后人只知有雾而不知有旁,刻书者、校书者凡见王“旁”尽妄改为王“雱”,以致弟冠兄戴。所以《渑水燕谈录》中:“王荆公之子滂,少有心疾。”其“滂”即“旁”。而《东轩笔录》中应是“王荆公之次子旁,素有心疾。”此说颇具说服力,如无其他有关史料的再发现,可说此谜得到一定程度的破解。
不过,王雱枉担近千年有“心疾”的虚名或可摆脱了,但他与王安石变法之间的关系,仍然扑朔迷离。有学者指出:王雱治平末、熙宁初就远宦江南,而在熙宁二、三年王安石变法最关键的开创阶段,他几乎是无法参与的。所以在吕诲等人弹劾王安石变法的奏章中,未尝有一言论及其子。等到熙宁四、五年,王雱回到京城,变法已次第尽行且初具规模。所以有人以为王安石变法中许多内容,其子都参与策划和制定的说法应是有问题的。其后,王安石也不是什么都听其子谋划,如变法后期,王安石与吕惠卿不和丽公开相倾,王雱组织官员弹劾攻击吕惠卿,并夹上有关文书私自送到审案部门。昌惠卿得到情报,向神宗告状,说安石“违命矫令,罔上欺君”。“帝以示安石,安石谢无有,归以问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愤恚,疽发背死”。(《宋史·王安石传》)其矛盾错综复杂,王雱在其父的变法中的作用封底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为什么后来一些反对变法者往往要将有些恶名加在王雱的身上?仍然说不清楚。或者说,王雱的为人还是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