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知识分子-大汉王朝

时间:2023-04-19 12:59:07关键词:知识分子,大汉王朝

汉代的知识分子

公元167年,宦官曹节授意上报,将“钩党者”一百余名高中级官员逮捕法办。14岁的汉灵帝不懂“钩党”是什么东西,曹节解释说:“‘钩党’就是党人。”灵帝问:“党人干了什么坏事,非杀他们不可?”回答是:“他们结成一伙,企图干不轨的事。”小皇帝还是弄不明白:“‘不轨’又怎么样?”曹节说:“那就是要推翻你,自己做皇帝呀。”灵帝这才准奏,结果被捕的党人全部非刑处死,家属流放边疆。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对知识分子集团的第一次政治迫害——党锢案的结果。

东汉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5年),河内郡(治所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南)人张成的弟子牢惰向皇帝上书,控告司隶校尉(首都特区长官)李膺等人资助太学(国家最高学府)中的学生和访问学者,结交各地士人,相互串连,结成“部党”,诽谤朝廷,破坏社会风尚。桓帝震怒,下令各地逮捕这批“党人”,并且将他们的罪行布告天下,全民共讨之。案子送到三府(太尉、司徒、司空)审理时,太尉陈蕃拒绝署名受理,还上书极力为他们申辩。桓帝更加生气,就将李膺、范滂等人关押到由宦官主管的黄门北寺狱刑讯逼供:又以推荐任用人员不当为由免了陈蕃的职。党人的供词牵连到陈寔等二百余人,也一律逮捕。其中有的人已经逃亡,都悬赏捉拿,全国通缉,朝廷派往各地办案的官员络绎不绝。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知识分子集团大规模的政治迫害就这样开始了。

此事的起因与汉桓帝不无关系。原来桓帝当蠡吾侯(封邑在今河北博野县西南)时,当过甘陵国(国都在今山东临清市东北,辖今山东、河北交界处数县)人周福(字仲进)的学生,等到即位后就提拔他当了尚书(内阁常务官员)。而同郡人房植(字伯武)担任河南尹(首都所在郡的长官),在朝廷颇有声望。于是本地人编了两句民谣:“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房伯武不愧是天下的榜样,周仲进当官不过是沾了当老师的光。)房、周二人的幕僚、门客、学生相互讥讽,制造舆论,又各自拉帮结派,逐渐势不两立,形成甘陵南部和北部,开始被称为“党人”。以后汝南郡(治所在今河南平舆县北)太守宗资信用功曹(秘书长)范滂(字孟博),南阳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太守成瑨也委任功曹岑晊(字公孝),这两郡中也流传出这样的民谣:“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真正的汝南太守是范孟博,南阳人宗资只管签字划圈。南阳太守也是岑公孝,弘农人成瑨只要坐着嚷嚷。)当时太学有学生和访问学者三万余人,郭太(字林宗)和贾彪(字伟节)名声最大,他们与李膺(字元礼)、陈蕃(字仲举)、王畅(字叔茂)等人互相赞誉提携,太学中又传出了几句话:“天下模楷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此外还有渤海(治所在今山东南皮县东北)’人公族(姓)进阶、扶风(治所在今陕西兴平县西南)人魏齐卿,都爱发表直率的意见和深刻的议论,揭露豪强时不留情面。连朝廷的高官也怕他们的批评,吓得到他们家去时连车也不敢坐。

汉代的知识分子-大汉王朝

事件的导火线是几年前李膺杀了张成的儿子。张成有打卦算命的本领,平时以此广交宦官,连桓帝都信他几分。据说张成推算出皇帝将要大赦,就让他儿子杀人。当时李膺正任河南尹,将他儿子收捕。不久果然颁布了赦令,张成的儿子在释放的范围,李膺更加气忿,竟将他定罪杀了,所以张成的弟子就作了诬告。

由于连太尉陈蕃都碰了钉子,朝廷百官没有人再敢为党人说话。新息县(今河南新息县西南)长贾彪到洛阳活动,说服了尚书霍谓、城门校尉(首都卫戍司令)窦武于次年六月上书为党人鸣冤。窦武以皇帝丈人的身份指责“陛下所行,不合天意”,并同时称病辞职。当时,连年水旱灾害严重,中原地区百姓饿死的近一半,绝户的也不少,南匈奴、鲜卑、乌桓及“盗贼”蜂起;36岁的桓帝虽然在上一年立窦武之女为他的第三位皇后,却一直没有儿子,因而对“天意”不能不有所顾忌。加上李膺等的供词中也涉及不少宦官子弟,宦官怕受到牵连,劝桓帝顺从“天意”加以赦免。于是桓帝大赦天下,将党人们释放回乡,终身管制,他们的名字都由朝廷记录在案。

但党人们从此声名大噪,范滂等人获释后刚离开洛阳,汝南、南阳二郡的士大夫迎接他们的车已有数千辆。此后各地的士人更是推波助澜,互相标榜,把天下名士都收罗起来,定出各种称号:最高的是窦武、刘淑(宗室,任侍中,相当皇帝顾问)、陈蕃三人,称为“三君”,即当代领袖;李膺等八人称为“八俊”,即士人中的精英;郭太等八人称为“八顾”,即能以自己的德行引导别人;张俭等八人称为“八及”,即能够指导别人向领袖们学习;度尚等八人称为“八厨”,意思是能以钱财救济他人。

当年冬桓帝死后,因无子,窦武主持迎立解渎亭侯刘宏(灵帝)即位,被封为大将军,总揽朝政;陈蕃出任太傅、录尚书事(首相)。窦武与陈蕃策划清除曹节、王甫等长期弄权、祸国殃民的宦官,任“八顾”之一的尹勋为尚书令,刘瑜为侍中,冯述为屯骑校尉(禁卫军司令),又下令征召被禁锢的李膺等党人进京,并请“八俊”之一的荀翌、陈寔担任幕僚,共同商定计划。天下士人都知道了他们的意图,纷纷准备效力。第二年(建宁元年,公元168年),陈蕃敦促窦武采取行动,但窦武一味依靠其女窦太后,而太后在曹节、王甫等宦官的包围之中,不愿下手。直到八月,窦武才从其党羽开刀,准备收捕曹节等人,但计划泄漏,曹节、王甫等抢先行动,占据皇宫,劫持了13岁的灵帝和窦太后,以他们的名义下诏逮捕窦武。窦武召集军队对抗,失败后自杀,陈蕃、刘瑜、冯述等均被杀,刘淑、尹勋等在狱中自杀,他们没有被杀的家属都发配到日南郡(今越南中部)或其他边疆。这是对党人的沉重打击,不仅“三君”身亡,政治势力被扫荡殆尽,而且招来了宦官们的疯狂报复。

建宁二年(169年),在中常侍(皇帝身边的机要官员,多由宦官担任)侯览的指使下,山阳郡(治所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北)人朱并首先发难,上书控告张俭与同乡24人结成死党,“图危社稷”(阴谋颠覆国家),灵帝立即下令缉拿归案。大长秋(皇后宫内的主管官员,多由宦官担任)曹节也授意有关部门上报,将“钩党者”虞放、杜密、李膺、朱寓、巴肃、荀翌、魏朗、翟超、刘儒、范滂等百余名高中级官员逮捕法办。14岁的灵帝不懂“钩党”是什么东西。曹节解释说:“‘钩党’就是党人。”灵帝问:“党人干了什么坏事,非杀他们不可?”回答是:“他们结成一伙,企图干不轨的事。”小皇帝还是弄不明白:“‘不轨’又怎么样?”曹节说:“那就是要推翻你,自己做皇帝呀。”灵帝这才准奏,结果被捕的党人全部非刑处死,家属流放边疆。其余的党人有的已在此前死亡,有的闻风逃亡。一些人趁机泄私愤,将仇家列为党人。地方官迎合朝廷的意图搞扩大化,以至根本与党人无关的人也遭祸害。因此而被杀、被关、被逼逃亡的有六七百人,受到牵连的更不计其数。

汉代的知识分子-大汉王朝

青山秀水熹平五年(176年),永昌郡(治所在今云南保山市东北)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言词相当激烈。灵帝大怒,立即命令将曹鸾用囚车押解进京,送监狱活活打死。又下令各地清查党人的学生、下属和父子兄弟。凡是当官的一律免职管制,处罚范围扩大到他们的五服之内。光和二年(179年),上禄县(今甘肃西和县东南)长和海提出:按照礼法,同一曾祖父的堂兄弟如果已经分居,就属于疏族,党人株连五服以内不妥当。灵帝才将追究范围限于三代之内。

中平元年(184年),张角为首的黄巾起义爆发。中常侍吕强向灵帝进言:“党锢时间长了,人们的怨气很大。如果一直不予宽大赦免,这些人与张角合谋,叛乱会越闹越大,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灵帝才感到害怕,就对党人实行大赦,将被流放的家属放回故乡。历时二十多年的政治迫害运动至此结束,但东汉王朝的最终崩溃也为时不远了。

这场党锢案当然完全是冤假错案。实际上党人们根本没有结成什么党,更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甚至并没有结成什么团体,最多只是一群意气相投的士人组成的非常松散的同盟。正因为如此,他们既没有共同的政治纲领,也没有周密的行动计划,面对政治迫害所采取的态度也是因人而异的。说他们要“图危社稷”更是冤哉枉也,且不说他们都巴不得为皇帝效劳尽忠,窦武、陈蕃和党人们要杀的只是一批宦官,就是对出自皇帝的迫害也无不逆来顺受,至多只是逃避,却从来没有任何反抗。

不过,平心而论,党人们并不是没有责任,要是他们的态度不是那么偏激,行为不是那么极端,策略不是那么幼稚的话,损失绝不会如此惨重,结果可能更接近他们的目标。

党人们的确都是学者士人,用今天的话来说,都是知识分子,其中不少人的主要事业是读经游学,设帐授徒。党人们的集体活动也只是互相标榜,评品人物,发表一些“危言深论”。但他们既不是闭门读书、埋头著述的纯粹学人,也不是优游林下、清心寡欲的出世高士;其中大多数是在任或离任的官员——从最高一级的文武官员大将军、太尉、太傅,中央各部门和一级政区的行政长官,到幕僚和县长;其余的也都是“家世衣冠”的乡绅和待价而沽的士人。党祸的起因表面上是宦官对反对他们的士人的报复,实际还是东汉权力斗争的一部分。党人们的领袖之一窦武,就是一度权倾朝野、掌握拥立新君大权的外戚,而窦武与宦官较量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就是这批党人。

东汉从和帝开始几乎都是幼主即位,母后临朝,外戚当权:和帝10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其兄窦宪执政。元兴元年(105年),27岁的和帝死,其子刘隆(殇帝)还不满1岁,即位后由邓太后临朝,其兄邓骘执政。次年八月殇帝死,邓太后与邓骘立和帝之侄、13岁的刘祐为帝(安帝),继续由邓太后临朝。延光四年(125年),32岁的安帝死,废太子刘保已11岁,但系宫人所生,没有即位的资格;而皇后阎氏为了能长期掌权,贪立幼主,与其兄阎显等迎立章帝之孙北乡侯刘懿(少帝)。刘懿即位时年不详,但肯定是幼儿,阎后当仁不让,以太后身份临朝,阎显执政。数月后少帝死,宦官孙程等18人密谋,拥立废太子刘保(顺帝),阎显被杀,阎太后被幽禁。建康元年(144年)顺帝死,两岁的太子刘炳(冲帝)即位,梁太后临朝,其兄梁冀任大将军。第二年正月冲帝死,梁冀不顾大臣立长君的建议,立8岁的刘缵(质帝)为帝,梁太后继续临朝,梁冀执政。一年多后,质帝中毒死。梁冀立15岁的刘志(桓帝)为帝,梁太后仍临朝,梁冀也继续执政。灵帝12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其父窦武执政。唯一的例外是,顺帝虽也是1l岁即位,却是由宦官拥立,阎太后失势,阎显被杀,顺帝母亲已死,因而没有太后临朝。但7年后立梁皇后,外戚梁氏的势力迅速膨胀。顺帝死后,梁太后临朝3帝、19年。

东汉时之所以会接连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是由于皇帝死时还没有儿子或儿子太小,另一方面是因为太后和外戚都想继续掌权,故意选幼主即位。等皇帝长大后,不愿当傀儡,就要设法摆脱太后或外戚的控制。但由于外戚大权在握,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发动宫廷政变。如和帝14岁时与宦官策划,清除外戚窦氏。安帝28岁时邓太后死,方能亲政,同年即利用宦官废外戚邓氏。桓帝亲政后,梁冀继续独揽大权,桓帝与宦官合谋灭梁氏。宦官为了达到控制皇帝、巩固权力的目的,也主动掌握时机打击外戚,拥立顺帝,杀阎显就是一例。

在权力斗争的恶性循环中,士人们往往站在外戚一边。这固然是由于士人们不屑与宦官为伍,更主要是因为士人们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干一番事业,就得做官,而外戚掌握朝政,正是士人们投靠的对象。相反,宦官的正式职务大多属于内廷,按正常途径与士人们不应发生直接联系。加上外戚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一般都竭力拉拢士人,所以除了梁冀过于飞扬跋扈,诛杀李固、杜乔等大臣和士人外,其余的外戚与士人的关系远比宦官与士人的关系密切。

但问题是,外戚与宦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宦官未必人人都坏,外戚也不见得个个比宦官强。像和帝时主谋杀窦宪的郑众,发明造纸术的蔡伦,参与灭邓氏的19名宦官中的良贺,灵帝时的吕强和丁肃等5人,都有值得称道的事迹,不愧为宦官中的佼佼者。特别是吕强,还直接推动了党锢案的解除。而外戚中尽管也不乏正人君子,或者颇有文治武功,但大多过不了迷恋权势和以权谋私这两关。就拿党人们推为领袖的窦武来说,实际执政仅9个月,史料中似乎没有留下什么劣迹,但仔细分析就未必如此。桓帝死后,选择新君的决定权就操在他手中。《后汉书·窦武传》说他只是召见河间国(国都在今河北献县东南)的刘儵,询问该国的王子侯中有谁贤能,仅根据刘儵称道刘宏就决定立他为帝(灵帝)。以后的事实证明,灵帝根本无贤可言,而且他母亲与他的爱钱贪财,在帝后中是绝无仅有的。即使河间王一支中缺乏贤能,也不至于到了以灵帝为最佳的程度,窦武轻率地选择灵帝,看来还是想找一个便于控制的12岁孩子。凭着这“定策”的功劳,窦武心安理得地增加封邑,子侄升官封侯,此后王甫在反驳陈蕃称赞窦武“忠以卫国”时指责“窦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门三侯?又多取掖庭宫人,作乐饮宴,旬月之间,赀财亿计”,看来不是无中生有。要是窦武执政的时间不是9个月而是9年,结果又会如何呢?这样的人做党人的领袖,领导党人与宦官斗,即使获胜,恐怕也不会有多少好作用。

汉代的知识分子-大汉王朝

在与宦官的较量中,窦武与党人们占有压倒性优势:党人居朝廷的文武要职,控制着首都地区的军队和禁卫军;宦官弄权多年,作恶多端,积怨甚深,而党人们得到舆论的支持;皇帝为窦氏所立,对窦武有好感,又来自外藩,与宦官没有联系。但结果却是党人们的惨败,这只能证明他们的无能。

从当年年初,窦武与陈蕃就开始做人事部署,要诛杀曹节、王甫等宦官的舆论已经造得“天下雄俊”都知道了,可是直到五月才找了两名中常侍开刀,又拖到八月才准备逮捕曹节、王甫。在这样的对手面前,即使不出现窦章奏章泄漏的偶然事件,宦官们也会有充分的对抗时机,无怪乎能在一夜之间反败为胜。窦武迟迟不动手的主要原因是他过于重视女儿窦太后的作用,必定要等待太后的同意,偏偏这位女主在曹节、王甫的奉承下,对他们十分信任,一直不批准将他们法办。可以想象,即使窦武的奏章送到了太后手中,她也未必会立即采取行动。窦武既没有将太后与宦官隔离,也没有对太后与小皇帝实行保护,结果让宦官轻易地劫持,成了他们假传圣旨的工具。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上了逮捕曹节等的奏章后,窦武安心地回家休假了,而由党人指挥的禁卫军事先居然毫无准备,临时召集的数千军人不堪一击。

这一系列错误的步骤当然不是窦武一个人的责任,但恰恰暴露了党人们的致命弱点:志大才疏,言行脱节。他们是言论的巨人,却是行动的矮子;他们追求的与其说是政治斗争的胜利,还不如说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就拿党人的另一位领袖、这次行动的具体策划者陈蕃来说。他的嫉恶如仇、直言极谏、临危不惧、不计私利(如多次冒死营救受迫害者,拒不接受封邑)不愧是道德的典范,而政治技巧和斗争策略却乏善可陈。陈蕃少年时的一件事曾传为佳话,正好说明了他从小就存在的片面性。他15岁时独居一室,父亲的朋友来看他时,见屋子里又脏又乱,就问:“客人来了,小朋友为什么不打扫一下?”他回答:“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其实,扫除天下与打扫屋子是并行不悖的,能打扫屋子的人未必就不能扫除天下。相反,连屋子都不愿扫或扫不干净的人,又怎能扫除天下?不幸的是,陈蕃这样的人在党人中并非少数。

党人们的嫉恶如仇,如果只是见于言论,即使过分一些也不至于有严重后果,但不少人是实权在握的官员,当然要付诸行动。而这些措施往往失去理智,以毒攻毒,或者违反了当时的法律,不仅无谓地激化了矛盾,而且授人以柄。像李膺不顾赦令已经颁布,杀了张成之子;岑晊为了让太守成瑨立威,拿不法富商张汛开刀。在赦令下达后不仅仍然杀了张汛,还杀了他的“宗族宾客”二百余人;贾彪当县长时,为了制止穷人杀婴,规定对杀婴者与杀人犯一样定罪;窦武的奏章中不仅建议杀曹节、王甫,还计划将其他宦官一网打尽;如此之类,都已超过了理性的限度,将中间势力推向敌方,当然会把自己置于绝境。联系到一些党人的矫揉造作,我们不能不怀疑这些极端做法有哗众取宠的动机。

党人们的名士架子在相互标榜中越摆越大,并且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公然用之于官场政坛。范滂出任陈蕃的下属,按照公务礼节晋见,陈蕃没有加以制止,范滂竟表示愤慨,马上扔掉官笏辞职。陈蕃向他道歉,也没有使他回心转意。范滂连与陈蕃都无法共事,并且只是为了君主出游毫无道理又微不足道的原因,又怎么能实现自己的“澄清天下之志”呢?其他党人也往往在官方征召时多次推辞,摆足架子(最后大多还是当了官),或者当了官后动不动就挂冠而去。显然他们考虑更多的是自己的声望,而不是社会的需要和其他人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张俭依靠自己的“名行”,在逃亡中“望门投止”,让素不相识的人为他提供救援,却不顾许多人因他而被杀,“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的严重后果,心安理得地在塞外避过风险,晚年还“不得已”接受曹操的征召,以84岁高龄寿终正寝。

在这场政治迫害中,党人的另一位领袖、与李膺齐名并备受赞誉的郭太(林宗)却能安然无恙,继续闭门教授上千弟子,看来似乎是奇迹,其实倒很说明问题。郭太虽然“名震京师”,但他认为汉朝已到了“天之所废,不可支也”的程度,拒绝出仕。他有自己的见解,但不发表“危言核论”,不对宦官作无谓的刺激。窦武等被杀后,他“哭于野,恸”,表达了自己极度的悲哀,却没有与朝廷作公开的对抗。《后汉书》列传中还记录了不少生动的事例,突出地说明了他待人接物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在奖掖引导士人时,也不排斥有缺点错误的人。可见,清浊善恶并不像多数党人说的那样绝对,对宦官和邪恶势力也不必事事对着干,更没有必要作无谓的挑战。李膺等的供词曾牵涉到不少宦官子弟,并引起宦官的恐慌,说明宦官们也不是不想巴结党人。如果像郭太一样处理得当,至少可以起到分化作用。可惜的是,像郭太这样的人在党人中实在太少了。

党锢案前后的事实,说明早在1800年前就存在着权力与舆论、政治与道德的对立和分离。郭太这样的一介布衣,回乡时到黄河边送行的士大夫有车数千辆,而只有李膺有资格与他坐同一条渡船,其他人只能像对神仙一样仰望。被朝廷罢官、逮捕或杀害的官员和士人会赢得舆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受迫害越重声望越高。被释放的党人尽管尚在管制之中,还是受到家乡士大夫数千辆车的欢迎。对被朝廷通缉的党人,不惜弃官,不顾被满门抄斩并株连宗族而加以保护的也大有人在。这就是说,政治权力可以剥夺士人的官职、财产、自由以至生命,可以对他们肆意侮辱或施加刑罚,但却无法左右舆论,更不能改变士人们的信仰。士人乃至社会对是非好恶的评判,已经不是简单地屈从于政治权力,而是根据自己或本阶层独立的标准。这显示了古代知识分子人格的尊严、道德的感召力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与那种政治权力完全控制舆论,政治标准就等于道德评判的社会相比,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进步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因为在封建专制体制之下,知识分子永远无法解决两个矛盾:保持独立人格与服从皇权,实现自身价值与参与政治。

自从秦始皇建立君主集权的专制体制,并为汉朝所进一步巩固,又有了董仲舒等人的“天人合一”理论,皇帝和皇权已成为天意的体现,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诽谤皇帝就等于谋反大逆,是够得上杀头、腰斩、族诛的罪行。汉武帝时还增加了一条“腹诽”(在心里说坏话)罪,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因为再能言善辩的知识分子,大概也无法证明自己心里没有说过皇帝的坏话。批评皇帝的唯一根据是“天意”,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判断皇帝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天意,往往在于皇帝是否愿意接受批评。所以党人们也罢,其他士人也罢,无论他们有多高的声望、多广的影响、多大的胆量,批评或评价的对象是不能包括皇帝在内的。所以,对善恶是非、合法非法、忠奸贤愚的评判,一旦由皇帝表态,知识分子就不能也不敢再有议论了,因为不仅法律不允许,就是连发展了的儒家理论中也找不到这样做的根据。面对邪恶势力的各种倒行逆施,正直的士人会义无反顾地斗争,甚至可以将荣辱生死置之度外,因为他们相信这是奸臣所为,皇帝最多是受了蒙骗。但一旦证明这真是皇帝的旨意,或者皇帝亲自做了裁决,即便这是皇帝被欺骗或被劫持下作出的决定,士人们就失去了一切抵抗的余地。或许有人依然保持了自己的思想,但不可能再有言论或行动,还有什么独立人格可言?

在党人中,范滂的死是最光明磊落的。在第一次被捕时,他与同案被押在黄门北寺狱,狱吏让犯人祭皋陶。范滂带头拒绝:“皋陶是贤人,也是古代的直臣。他要是知道我无罪,必定会代我向天申诉。如果我真的有罪,祭他又有何益?”狱吏要进行拷打,他见同案大多体弱有病,就要求从他开始,与同郡袁忠争着挨打。第二次逮捕党人的诏书下达时,督邮吴导来到县里,抱着诏书,在宾馆闭门痛哭。范滂闻讯后,知道一定是为了他,就主动到县监狱投案。县令郭揖大惊,他立即扔下印绶,准备与范滂一起逃跑,说:“天下如此大,先生为什么要到这里来?”范滂说:“我死了祸害才能停止,怎么敢以我的罪连累您,又让老母流离失所呢?”他既没有像张俭那样不顾别人的死活,千方百计地逃亡;也不像有些人那样自杀;而是从容诀别亲人,拒绝别人的营救,主动投案,接受一切刑罚。表面看来,在独立人格与皇权发生冲突时,范滂已经无条件地服从了皇权,心平如镜,视死如归。但他给儿子的遗言,却透露了内心激烈的冲突和深切的悲哀:“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坏事干不得,好事又不能做;自己做了还可以心安理得,总不能让儿子也这样做,这岂止是范滂个人的悲剧?古往今来,又有多少知识分子不得不面对这样永远无法两全的痛苦抉择!

知识分子多少有点知识,这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有了知识,就想有运用的机会,就不会满足于有饭吃,有衣穿,有妻室儿女,这就是所谓实现自身价值。但汉代的知识分子能学的、能干的事实在少得可怜。除了天文、历法以外,其他的科学技术几乎都是“医卜星相”、“百工”的贱业,法律、经济和管理也大多是吏胥的专利,琴棋书画之类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业余爱好,知识分子能做的只有读书和做官。在皇权垄断一切的社会,要实现自身的价值,除了做官就别无他途。可是做了官就只能服从法律和上司,就绝对避不开现实政治。嫉恶如仇会有党人那样的下场;洁身自好或许能做到,却会因此而一事无成;同流合污又有违初衷,而且不齿于士林;急流勇退倒也干脆,但原来的理想也随之成为泡影。

不过,对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来说,更大的不幸是他们连做这两种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东汉后期在全国五六千万人口中,县以上官员和贵族的定额是10万。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世袭或变相世袭的,留给士人竞争的职位更少。而光太学生就有3万,全国的知识分子估计有数十万。隋唐以后,读书人还能应科举考试,多少有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东汉时实行的却是荐举制,士人得由地方官逐级推荐,或由官员聘任,或由朝廷征召,都得在学问和品行上有知名度。对大多数出身平民、家境贫寒的士人来说,要靠学问出众而成名难乎其难,品行上达到“孝廉”或名士的水平倒相对容易一些,而投靠名士,推波助澜,扬清激恶,党同伐异,臧否人物,更不失为一条捷径。如会稽阳羡(今江苏宜兴市)人许武已经被举为孝廉,因为两个弟弟许晏、许普没有什么特长,想让他们成名。于是向他们提出三兄弟分家。将家产分为三份后,许武自己取了最肥的田、最大的住宅、最得力的奴婢,而两个弟弟分到的都比他差得多。于是舆论哗然,一致称赞弟弟克己谦让,批评许武贪婪,许晏、许普因此都获得地方上的举荐,成为孝廉。这时,许武将宗族亲戚请来,哭着告诉大家:“我当哥哥的不成器,先窃据了声誉和地位。两位弟弟年长了,却还轮不到荣华富贵,所以我提出分家,自己揽一个恶名。现在我替他们管理的财产已经增值三倍,全部分给弟弟,我一点也不留。”他因此受到全郡的一致赞扬,名声大振,以后官至长乐少府。这样的曲线求名,似乎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但按照正常的途径,这两位弟弟大概绝对不可能当上孝廉,而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再卑鄙无耻、愚昧无知,也照样能得到举荐,甚至位至公卿,那最应该受到指责的就不是许武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似鸡。”这类名实之间完全矛盾的现象发生在东汉末年,和党人们风流显赫于一时一样,都不是偶然的。

生在乱世的知识分子有更多建功立业的机会,多少有选择主子的自由,成功了就是王侯将相,失败了也咎由自取,至少过了一下实现自身价值的瘾。秦汉之际的郦食其,虽然最后被扔进了油锅,但他毕竟为汉朝的建立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在历史上留下了他的事迹,因此至死不悔。生在治世的知识分子可以安享圣君贤臣的恩泽,循着科举的阶梯往上爬,碰到“稽古右文”的皇帝,还有机会参加国家大型文化项目,不但无衣食之忧,还能捞个一官半职。可惜中国历史上大多是不治不乱之世,就像党人们所处的时代那样,知识分子就只能挤在成名和做官的独木桥上了。从这一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司马迁会忍受腐刑的奇耻大辱,而不是一死了之,要不他怎能写成《史记》?东汉末年的蔡邕是在董卓威逼下才出仕的,但在董卓被杀后居然会表现出对他的同情,原因就在于董卓对他的尊重和为他编撰汉史提供了条件。所以他临死还要哀求王允,愿意接受黥面(在面上刺字)、刖足(砍去脚)的刑罚,留他一命,以便编完汉史。另一方面,一些人不惜以生命(甚至全家和亲友们的生命)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代价。党锢案中不乏自投罗网的人,还有的人根本没有列入党人名单,竟主动要求补入。他们当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在精神上却找到了满意的归宿。明朝皇帝以廷杖对付敢提意见的官员,常常有人被当场打死,被视为对士大夫莫大的侮辱。对这样的待遇,天下士人竟会“羡之若登仙”,甚至会有人主动争取。

今天的知识分子或许无法理解,但这是千百年来的事实。而《后汉书·党锢列传》就是其中的第一篇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