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建立西汉
高帝五年(前202)十二月,刘邦击灭项羽,二月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今山东定陶附近),国号汉,史称“西汉”或前汉。刘邦先定都洛阳,不久迁都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东汉之际,海内溃叛,天下大乱,攻战杀伐,将近十年。其问人民前赴矢石、后堕溪谷而死者,不下数百万人。加以兵祸之中,又益之以荒年,“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至西汉初,“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生产破坏,经济凋敝,“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盖藏”。
面对这种荒凉残破的局面,如何稳定封建秩序,复苏封建经济,已成为摆在西汉统治者面前的首要问题。刘邦命陆贾著书论说秦失天下的原因,陆贾在其所著《新语》一书的《无为》篇中指出:秦代“事愈烦天下愈乱,法愈滋而奸愈炽,兵马益设而敌人愈多。
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从陆贾所揭示的历史教训中,汉初统治者认识到,在当时的历史形势下,只有轻徭薄赋,约法省禁,才能缓和农民的反抗,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汉高祖采纳了陆贾提出的这一“黄老无为”政治思想,从建立西汉政权开始,即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军士复员,“兵皆罢归家”。军队官兵复员为民,“以有功劳行田宅”,即按本人功劳大小,给予数量不等的土地。同时还规定:“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意谓,原籍东方六国的官兵,愿留在关中者,得免除十二年徭役,回归原籍者,免徭役六年。
二、赐军吏卒以爵位。凡军吏卒无爵或爵位在大夫(第五级爵)以下者,“皆赐爵为大夫”,原位在大夫以上者,晋爵一级。爵在公大夫(七级)以上者,“皆令食邑”,并优先给予田宅,其地位与新朝的县令、县丞相等。七大夫以下者,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徭赋。
三、招抚流亡。号召在战乱中流亡山泽不书名数(不著户籍)的人户,“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
四、释放奴婢。汉初因连年战乱,人口锐减,当时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奴婢,使汉王朝直接控制的依附农民更加减少。释放奴婢是增加农业劳动人口,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途径之一。因此,刘邦即位后,即诏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即恢复他们自由民的身份。
五、“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伍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六、重农抑商。汉初继承秦朝“上农除末”的农本思想,对工商业采取抑制的政策,以保证以小农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得以发展。刘邦诏“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此外,还规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准入仕,进一步从政治上压制商人,限制商业的发展,防止农业劳动力的流散。
七、鼓励增殖人口。汉高帝七年(前200),刘邦下令,凡“民产子”,可以免除二年徭役。
在政治制度上,西汉初年,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务、军事和监察;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分别掌管国家军政和宫廷事务。刘邦之后,三公、九卿名称虽时有改变,但一直发挥着国家机器的中枢作用。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郡县两级制度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封国官制仿照中央。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亭。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在军制方面,汉初建立了比秦朝更为完备的武装力量。在中央设立南北两军,以拱卫京师,“南军卫尉主之,掌宫城门内之兵;北军中尉主之,掌京城门内之兵”。在地方,“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拉弓张弩)、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车兵)、骑士(骑兵)、材官(步兵)、楼船(水兵)。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这些地方军队,郡国由郡守和郡尉掌管,王国由国相和中尉掌管。
在法律方面,刘邦入关之初,与秦民“约法三章”,作为稳定社会秩序的临时措施。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认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命令萧何在秦六律基础上,制定汉律。萧何芟除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增加部主见知之条文,“益《事律》、《擅兴》、《廒户》三篇,合为九篇”,因称《九章律》。
在赋役方面,西汉政权建立之后,即进行全国人口登记,建立了周密的户籍制度,依据户籍向人民苛赋征役。首先是田租,规定“什五税一”;其次是口赋(人头税),按照年龄分为算赋和口钱,“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凡:七岁至十四岁,不论男女,每口每年缴纳二十钱,敬奉天子,称为口赋。汉朝还规定,成年男子都要为政府服役,“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又日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刘邦及其部属总结所以能够战胜项羽,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刘邦善于用人。汉初辅佐刘邦平定天下的“开国元勋”,除张良外,如萧何、曹参、韩信、陈平、周勃、樊哙、彭越、黥布等,大都出身寒微,刘邦皆能量才任用,使其为效死力。西汉建国后,中央和地方机构的主要官吏,大部分由其属下充任,地方小吏则由一部分秦朝旧官吏继任。除此而外,在社会上还有不少“贤士大夫”处于闲散地位。为了网罗这批人才,充实各级政府,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刘邦发布诏令,布告天下:“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即是说,贤人才士肯为西汉政府效力者,将分派各种不同官职。对于德才出众者,郡守要亲自登门劝请,派人驾车送至京师,并将其行状年纪,报告至相国府,以备差遣。如果地方官发现贤才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即予免职。刘邦此项措施,对于巩固新建立的西汉政权,起到积极作用。
为了巩固西汉王朝的统一,汉高帝九年(前198),刘邦采纳刘敬(娄敬)献策,将盘踞在东方原六国之后以及豪家大族,迁至关中。娄敬完成和亲任务从匈奴归来后,向刘邦建议说:“今陛下虽都关中,实少人。北近胡寇(指匈奴),东有六国之族,宗强,一日有变,陛下亦未得高枕而卧也。”他认为,关中一带,经过战乱,地旷人稀,北有匈奴,近者距长安只有七百里,轻骑一日夜可至京师。秦时东方六国之后,仍有相当实力。一旦发生变故,将会两面受敌。为策万全,巩固西汉王朝,不如“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居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于是刘邦乃使刘敬迁豪族大姓十余万口于关中,给予良田美宅。其后,又陆续将诸功臣家、官吏世家、高赀富人和豪杰兼并之家迁至关中。
在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战胜项羽,争取反楚力量,曾把一些势力强大的将领分封为王。汉初,被分封的异姓诸侯王计有七个,即楚王韩信(先封齐王)、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赵王张敖、韩王信、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此外,还封功臣萧何等一百四十三人为列侯。
异姓王占有关东广大地区,拥兵自重,专制一方,成为中央集权的严重威胁。从汉高帝五年(前202)至高帝十二年(前195),七年之间,刘邦借口他们谋反,先后消灭楚、韩、赵、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吴芮由于其封国僻远,势力最小,暂时保留下来。在消灭异姓诸王的同时,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又在异姓诸王的旧土上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并杀白马为盟,立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为了控制诸侯王国,刘邦规定王国的相、太傅、内史、中尉等重要军政官吏均由中央委派,并规定无中央虎符不得发兵。
刘邦在位期间,由于诸侯王均为刘邦子弟,而且大抵年纪较轻,还易控制,其弊端尚未暴露。但随着诸侯王的成长,地方势力日益坐大,“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王国得以自征租赋,自筹货币,自行纪年,形成“尾大不掉”之势。至文帝、景帝之时,终于爆发了中央与王国之间争夺领导权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