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独”字当头
秦王与吕相的矛盾,牵涉到这样几方面:个人情感上的纠葛;王权与相权之间的紧张与冲突;思想意识上的分歧。这一切又因为吕不韦始终摆出一副“仲父”与导师的面孔,而加深、激化。
从嬴政后来专断、骄横的个性看,他是绝不会接受以“仲父”和导师自居的吕不韦的摆布的,也不会与吕不韦分享权力。即使吕不韦是嬴政的亲父,嬴政也必会在世人面前千方百计地遮掩乃至抹杀这段血缘关系,因为,天子的血统应该是高贵而神圣的。所以,在解决嫪毐问题时,嬴政就不失时机地乘势扳倒了这位注定不为自己所容的人物。以后又步步进逼,直至将吕不韦逼到绝境,并最后彻底地将吕不韦集团清扫干净。
铜钟这是一场残酷的权力之争。
不过要注意,这场权力斗争一经爆发,并没有出现常见的那种两强相争、互相拼杀的状况(如前述嬴政与嫪毐之争斗),而是以一方逼杀、一方退让完成整个过程。
争斗中的一方——吕不韦,从被免去相国,到“就国河南”,继而又徙蜀,最后自鸩,一直“逆”来“顺”受,未加抗争。从当时吕不韦所拥有的威望和势力看,他未必不能和秦王做一番较量,然而他没有。这或许是为了顾全秦国国家利益和统一事业这个“大局”,也可能是因为忌于骨肉之亲。总之,他没有选择抗衡和相残的对策。
从吕不韦试图影响嬴政,奠定秦国未来的政治策略,到甘愿退出政坛,最后以自尽了断,这一转变和结局,既出之于无奈和失望,又多少包含了长者(同时也是智者)对下辈的一种忍让,并多少表露出作为一位政治家所具有的气度。
争斗中的另一方——秦王政,则表现出残忍无情、自负独尊的品性,那纸给吕不韦的诏书,使秦王政“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居心,昭然若揭。“君何功于秦?”如此质问若发于吕不韦初为秦相时,是有道理的。可在吕不韦已任三朝相国,并将秦的统一大业进一步推向前进之后,说吕不韦无功于秦,显然是无视事实。
“君何亲于秦?”这样的发问也不近情理。如果吕不韦真是嬴政的生身之父,且嬴政也知道这么回事,那嬴政如此说话,表明他是毫不顾惜骨肉亲情的。如果吕不韦不是亲父,但若仅看在吕不韦立子楚为嫡嗣的份上(否则,秦王的宝座怎可能轮到你嬴政来坐),也不该把话说得如此绝情。
吕不韦与嫪毐无疑属于两类人,然而嬴政对他们都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对嫪、吕两人的处置,体现出嬴政复杂个性的两个方面:勇毅、果敢和残忍、暴虐。
这种个性无疑建立在其独擅权势的强烈欲望之上。诚如三国时候曹元首在《六代论》一文中所讲的,秦王政要“独制其民”、不想“与人共治之”(见《昭明文选,卷五二》)。不管这“人”是假宦官嫪毐,还是“仲父”吕不韦,嬴政都要将其除掉。
何况,吕不韦还明确提出了与帝王分权的主张。
正因此,当秦王政读到倡导君主集权的韩非的著作时,就立即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韩非以为:“权势不可以借人。”(《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在韩非看来,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是不能与任何人共同掌握,必须由皇帝单独控制的。在现实政治的操作中,秦王政将这种君主独断的理论发挥、运用得淋漓尽致,从而成为中国历史上独裁者的一个典型。
后来秦二世时,有一次李斯上书胡亥,陈述如何“治天下”,就曾反复强调一个“独”字:明君要独断,大权才不会旁落;君主要独制天下,才能不被任何人、任何势力所牵制;要独操君主之术,以驾驭臣下;要独断并加强督责,从而使天下之人不敢犯罪,并使自己独擅天下之利。
这既是给二世的劝辞,也是对嬴政独揽大权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