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体的喜爱情感与性冲动(sexual impulse)结合以后,我们便有了“动物婚姻”(animal marriage)现象。雌性动物和雄性动物为实现性功能而结合,这种结合显然以个体喜爱为基础,当它成为一种持久的结合时,我们才能谈论婚姻。在无脊椎动物或低等脊椎动物中,难以找到这种痕迹。尽管“昆虫王国”实际上是延伸的家族,但是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它们中间的个体成员彼此了解这种喜爱,或者是真正通过持久的相互喜爱而聚集在一起。确实,在第二十三讲中列举的事实使得这样一种假设尤其不可能。
另一方面,婚姻在鸟类和哺乳类中间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至于我们的家畜对这一规律所提供的众多例外情况,也许是由于驯养的结果。由于与人类密切接触,动物失去了原来的特征。大多数动物是单配的,也就是一雌一雄的,尽管多配性(一雄多雌)在鸟类中也是一种明显的风俗。一雌多雄的情况在动物中似乎观察不到,该类情形限于某些野蛮部族。
我们有许多可靠的观察可以用来说明,对许多鸟类来说,婚姻契约是一件自由选择的事。关在一只笼子里的雄鸟和雌鸟并不一定配对。它们表现出偏爱和厌恶,其中的原因对我们来说往往难以解释。雄鸟用歌声来引诱雌鸟。据说,极乐鸟常常展开其华丽的羽毛,直到雌鸟选中了最喜欢的求婚者为止。猛兽的求偶过程则没有那般心平气和,为了争夺配偶,雄兽之间往往会打得头破血流。狮子和老虎为了争得配偶,可进行浴血奋战;雄鹿为了赢得雌鹿,可在打斗中彼此伤害至死。一雄多雌物种中的雄性在争夺雌性的战斗中尤其可怕,你们都知道一个院子里容不下两只公鸡。在选择配偶的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和平方式还是其他方式,雄性往往求助于特殊的武器和特定的饰物,这已成为雄性动物具有的特征:如鹿的角,斗鸡的距,野猪的獠牙,狮子的鬃毛,以及许多鸟类的各色羽毛。像我们人类一样繁育的鸟类——喜鹊、鹳、燕子、雀、鸽子以及诸如此类的鸟类——都是单配的(一雌一雄的)。鸟巢差不多总是以家庭的居所形式构建的,雌鸟和雄鸟一起筑巢,共同照料鸟蛋和雏鸟。只有燕子,才建造雌雄分开的鸟巢。除了常见的禽类以外,鸵鸟和火鸡都是多配性的,即一雄多雌的。
动物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单配(一雄一雌)和多配(一雄多雌)方面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公鸡照顾母鸡,并为它们寻找食物;母鸡则跟着公鸡的叫声走。但是,母鸡除了服从公鸡以外,不为它们做任何事情。另一方面,母鸡照料小鸡,给它们喂食,并进行保护,可是公鸡却对此一点也不操心。在单配方面,通常是另外一种情况,一对鸽子分担了它们之间要做的一切事情。雄鸽和雌鸽轮流孵蛋,两者共同负责雏鸽的喂食。显然,这些差别有赖于个体吸引力方面的差别。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它们的帮助来正确地解释婚姻关系的单配形式和多配形式之间的差异。
动物婚姻的稳定性看来与成年动物对幼仔的感情成比例。幼仔越是需要关心和持久的注意,这种对幼仔的感情便越是强烈。当幼仔不再需要关怀时。动物婚姻仍能继续下去的第二个原因是动物之间需要相互帮助和保护。这种情况尤其在筑巢或穴居的动物中间可以找到。因此,迄今为止,动物婚姻是与特定的生理组织的条件密切联系的。但是,将所有这些现象归之于这一原因是不正确的。个体的喜爱确实决定了动物中的选择,正像决定了人类的选择一样;偶然的接近是另一个不同的原因。如果在实现一种心理冲动和满足一种生理需求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的话,那也与我们在别处调查生活和心理时发现的情况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