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的游戏

时间:2023-12-13 16:09:02

“智力的”联想活动的标准和智力活动本身的标准只能是这样的——联想的效应并不超越特定观念的联结[不论是直接由感官印象激起的观念还是仅仅由感官印象再现(reproduced)的观念];而智力活动(从该词的狭义上讲)以可证实的观念、判断和推理为先决条件,或者以建设性想象活动(activity of the constructive imagination)为先决条件。在这意义上说,普林尼(Pliny)关于大象在月光下练习舞蹈的故事毫无疑问是想象活动的一个例子。另一方面,狗在听到指令后跳过一根想象的手杖,这意味着记忆而非想象,也就是说,它并不依赖于联想的自发唤起,而是依赖于由外部印象引起的联想的释放。

动物的游戏

人类和动物的游戏像他们的“智力”一样以同样方式产生差异。当高等动物采取有目的的随意活动的模仿形式时,我们便认为它们的某些活动是游戏性质的。我们知道,这些活动都是模仿,因为追求的目标仅仅是虚构的目标——真正的目标是激发起快乐的情绪,它与产生有目的活动中的次级结果(secondary effects)相似。你们瞧,这就意味着动物游戏在实际的目的上与人类中间的游戏一致。我们自己的游戏,至少以最简单形式表现的游戏——例如在儿童的游戏中——仅仅是排除了其原始目的的日常生活活动的模仿而已,并导致了愉快的情绪。动物的游戏与人类的游戏具有同样的关系,就像动物的生活与人类的生活具有同样的关系一样。若想逾越某种现成联想的范围,借此成为动物游戏的特征(甚至成为最高度发展的动物游戏的特征),就像它成为动物心理生活的特征一样,那是不可能的。儿童的各种游戏反映了各种可以察觉的生活关系,与之相对的是动物中间简单的模拟争斗形式(当然,受过训练的动物不在此列,因为它们的行为不是真正的游戏)。猫和猴子在与它们的幼仔一起玩的时候,通过假装与它们的幼仔斗争而表现自己的感情。尽管游戏是心理高度发展的标志,而且比其他任何活动都更使动物贴近于我们自己,但是,事实是,游戏发挥了作用,而不是游戏的性质本身发挥了作用,这是重要之点。只有那些能够游戏的动物,才能在记忆中再现愉快的经验,并改变这些愉快的经验,使之只有愉快的方面进入意识之中,而让不愉快的方面消失。与此同时,在动物的心中,任何一种相对来说复杂的联想活动和感情活动是游戏活动得以产生的充分理由。动物游戏从不显示任何创造性,也从不显示任何正常有序的一般观念。只有在那里,游戏才可被视作对实际的想象活动的表达。如果允许我们表述的话,动物的简单游戏和原始游戏是一种纯粹的联想游戏。当一只狗见到另一只狗的时候,它不一定感到对另一只狗有敌意,而是感到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在一场模拟的争斗中施出其力量,以便获得一种快感,这是它在一场真正的争斗中已经体验过的快感。如果它的心境是友好的,或者至少是不怀敌意的,那么其结果便是在一场游戏竞赛中彼此力量的较量,这场较量产生的结局通常是(也许如你们在狗和猴子中已经观察到的那样)产生争斗的真正欢乐和一场一本正经的战斗。然而,在许多动物中,尤其是在像狗这样的动物中,由于它们为人类驯养已有很长时期,因此它们遗传下来的本能从一开始便表现出一种适度的有节制的形式,先天的争斗冲动似乎成了先天的游戏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