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一个观念变得清晰通常是与其他一些心理现象相联系的,这些心理现象不仅有助于对清晰的和模糊的观念进行内省的分辨,而且也使这些过程(我们把这些过程区分为知觉和统觉)的主观条件更清楚地显示出来。这些现象分为两种——它们部分地由感觉组成,部分地由情感组成。伴随着统觉的感觉属于肌肉感觉(muscle-sensations)的类别。它们尤其在外部感官知觉的例子中可以找到。如果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特定的音调上面,或者集中在特定的视觉物体上面,而不顾光和声的其他印象,那么我们在耳朵或眼睛里便有了明确分级的肌肉感觉,它们也许与鼓膜张肌有关,也与促进眼睛调节和运动的肌肉有关。同样的感觉可以伴随着记忆的观念而被感知到,尽管不很清楚,至少当观念鲜明时是如此。例如,我们见到一个物体,它离我们一定距离,我们对眼睛肌肉进行调节以便去注视着它。同样,当我们在记忆中回忆起一首乐曲的调子时,也会在耳朵中产生一种张力,就像这些曲调真的被我们清楚地感知一样。甚至构成抽象思维的模糊性形象观念,如果没有这种感官伴随的话,也是不完整的。当我们试图回忆一个人名或思考一个难题时,我们注意到存在一种紧张感。这些紧张感可以部分地在眼睛中被感受到——正如你们知道的那样,视觉观念在意识中居支配地位——部分地在额部和颞部被感受到,这两部分肌肉直接位于皮下[即在模仿活动(mimetic movements)中起作用的皮下],并产生或多或少与内部努力的数量成比例的紧张感。
这些肌肉张力与模仿活动的联结直接将我们导向统觉过程的第二种相伴物——情感(feeling)。如果没有情感,便没有情绪(emotion)的表现。情感先于统觉本身而发生,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存在着。但是,它们在这两种情形里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在意识中的通途是连续的,结果那些先于统觉而发生的情感和那些伴随着统觉而发生的情感形成了一个感情(affective)的整体,这种感情的整体由于其连续性这一事实而类似于情绪(关于情绪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谈到),并确实经常转化为情绪。我们对这些伴随着情感的知觉,正像上面讨论的我们对感觉的知觉一样,当它们的观念基础的清晰度很大时,是很明显的,尤其当这种清晰度主要是意识本身倾向的结果时,而不是外部条件的结果时,我们对这些伴随着情感的知觉是很明显的。例如,具体地说,当我们有意地回忆我们先前具有的一个观念时,或者当我们期望一种印象时,这些伴随着情感的知觉是很明显的。甚至当条件不是一种期望本身,先于统觉而发生的情感仍然十分紧密地与期望的条件相关。另一方面,伴随着这一过程的情感可以比作满意的情感,比作张力松弛的情感,或者,如果期望得不到实现的话,可以比作失望或失败的情感。这些情感只有在独特的期盼、回忆等特定条件下才会清晰地被感知,这是相当正确的。但是,认真的内省似乎表明,同样的情感不会完全不存在,在那里,先前模糊的观念会变得更清晰,即使这些观念的强度要小得多,而且它们的质量特别多变。至少可以这样说,如果真有什么基本差别的话,那也只有在先前发生的情感中才有。它们的持续时间可能很短(尽管它们很难完全消失),当统觉的客体是一种外部的感官印象,或者当记忆表象出乎意料地冒出来的时候,它们的持续时间可能会大大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