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整体情感的存在,尤其是反映一种动摇不定的情感状态或不一致情感状态的情感的存在,把我们引向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如果不提一下这个重要事实的话,那么我们关于情感的陈述,特别是关于组合的情感之起源的陈述,将是不完整的。我们主要把情感看做是伴随着观念的一个过程。由于我们迄今为止已经谈论了观念的分解,它们也必然会成为我们调查情感的出发点。但是,观念不是唯一的心理过程,即使我们从情感中以及与情感相联系的其他主观过程中进行了抽象。所有发生在特定观念内容中的变化也是具有特定速度和发生方式等特征的心理过程,而且,像观念本身一样,是与情感相联系的。因此,即使从一种客观观察的立场出发(这种客观观察只考虑心理的观念方面,而不考虑心理的情感方面),我们也必须把变化的观念与观念内容的变化过程区别开来。对这些变化的内省有时也称做“观念的形成”(ideation)。例如,我们被告知“形成”某种变化的“观念”,也即一种内容正在显露或消失,或者一些内容正在以较快或较慢的速度通过意识。几乎无须提出,实际上我们在这里并非处理两种不同的事情——观念和观念的条件与安排中的变化。物体的类比及其位置的变化通常被认为是完全使人误入歧途的。正如你们所了解的那样,观念本身并非不变的物体,而是过程(processes)和发生的事情(occurrences),它们的存在必然与发生在它们中间的变化密切地联系着。例如,如果一种观念消失了,那就意味着我们称之为一种观念的心理过程也随之不再存在。因此,当我们谈到“与情感联系着的观念”时,我们的语言至少易受曲解。我们应当说,一切观念的过程,不论它们的本质是什么,不论它们构成了一种关于外部物体的观念,还是构成了该观念中某种内部的变化,它们同时也是情感的过程。情感的不一致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明显的证据:在怀疑中和在不和谐中,最终的情感很大程度上是由观念的独特交替来决定的,而不是由观念本身的性质来决定的。尤其是整体情感基本上总是有赖于观念的交替和连续的某种特性。我们将在考虑情绪(emotions)问题时再回到这个论点上来。对于情绪来说,整体情感是它的重要组成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