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情感

时间:2023-12-13 13:39:03

有些感官(sense-organs)需要相当强度的刺激才能产生一种拥有相当强度的感官情感。这种情形对眼睛和耳朵来说尤其正确。看来,一种适度的视觉或听觉刺激除了产生客观的感觉以外不会产生任何东西,例如,一种适度的光线印象(light-impression)仅仅涉及外部照明的物体。但是,必须承认,认真的内省(introspection)能使我们甚至在由微弱的视觉刺激和听觉刺激所产生的感觉中认识到某种感情的色调。尤其是当提供的印象并不直接涉及具有清晰明确的界线的外部物体时,我们注意到这种情况。因此,不同的光谱颜色——红、绿、蓝,等等——还有白色和黑色,如果带有哪怕是微弱的情感,便都有了特征;而每一种音乐的乐音也伴随着一种感情色调,在每一种情形里,它由色调音高和乐音特性决定。但是,这些情感的强度是很弱的。然而,它们的重要性由于下列事实而增加,即它们作为强化的成分进入审美感(aesthetic feelings)中去,审美感是更为精制的感情状态,它与整个观念复合体联结着。另一方面,令人目眩的光线或震耳欲聋的声音将直接引起痛苦的情感,在它后面,感觉的客观意义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强度的刺激干扰了器官的正常功能,因此,正是这种主观因素在意识中占据支配地位。

感官情感

皮肤感觉只要不是疼痛的话,通常也完全涉及外部印象(external impressions)。但是,某些刺激尽管实际上是触觉的,却产生了具有非常强烈的感情色彩的感觉。强度相当微弱的刺激,仅轻微地触及皮肤的表面,引起了瘙痒感。这两种感觉也会独立地产生外部印象。它们的特征是效果扩散(diffusion of effect)的倾向。发生这种情况的机制可能在于微弱的触觉刺激唤起了直接位于皮下的非横纹肌(unstriated muscles)的反射活动,皮肤运动是由于这种皮下非横纹肌的作用而产生的。当这些皮下非横纹肌收缩时,我们还会获得特定的伴随着哆嗦的肌肉感觉(muscle-sensation),这就容易与瘙痒感觉结合起来。皮下肌肉的这种反射刺激经常扩展到其他的肌肉群,而且,当兴奋性(excitability)很强烈时,可能导致反射痉挛(reflex convulsions),使有机体精疲力竭。

相当低的温度也会产生类似的结果。如果我们让轻微强度的冷刺激作用于皮肤,我们首先产生冷的感觉——也就是说,冷作为皮肤器官兴奋性条件中的一种选择而被感知——于是较小的皮肤肌肉发生反射性兴奋,从而引起了哆嗦的感觉。同样的结果也可以由于内部原因(internal causes)的活动而引起,例如发生突然的热度丧失,从而导致皮肤的寒冷感觉。这种情况发生在发烧时的寒战中,寒战的效果由于皮下肌肉异常的反射兴奋性而被大大增强。最终,很高或很低的温度都产生了像十分强烈的压力刺激一样的结果:它们并不产生热的或冷的感觉,而只是厉害的疼痛感觉。恰恰是这种疼痛的性质,使它的特征始终如一地存在着:一种刺痛,一种折磨人的挤压,酷热和奇冷都引起了同样强烈的感情性质的疼痛。

可是,对于嗅觉和味觉(smell and taste)的印象来说,情况便有所不同。甚至在低强度的情况下,这些嗅觉和味觉的印象也总是伴随着明显的愉快感和不愉快感。而且,这种情感与感觉如此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以至于使人认为两者即便暂时地分离也是不可能的。唯有有些印象相对来说摆脱了情感的影响这一事实才会使我们相信,情感的强度和性质有赖于感觉之外的其他条件。也许,几乎没有必要指出,嗅觉和味觉的强烈的感情色彩对我们的物质生活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这里,我们可以说,愉快感和疼痛感比起任何其他的感觉来更易充当印象的主观指标(对于有些印象我们应当追求,对于另一些印象则应该避免)。当然,这些指标偶尔会使我们误入歧途。但是,天然的正常的情感对刺激的有益特性或有害特性的适应,总的说来是特别完整的。

可是,身体表面的兴奋性感觉并不构成感官情感的唯一材料。还有大量的感觉并非由外部印象所引起,并不意味着对外部物体的理解,而是可能在所有其他方面与来自感官本身的感觉进行协调。对于这组感觉来说,首先是肌肉感觉,这在我们探讨知觉的过程时已经作过描述。适度的肌肉锻炼与独特的愉悦感或多或少相互联系着。而疲惫、过度用力或肌肉的病理状态不仅改变了肌肉感觉的性质,而且还伴随着一种强烈的不愉快感。其次,属于这类感觉的还有来自各种人体组织和器官的感觉。一般说来,它们的强度较轻微,从而容易被忽略。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尤其在特定的器官或组织处于病理状态的情况下,它们可能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与此有关系的情感几乎完全支配了意识,这些感觉只有当它们处于最高的强度时,才能为我们所熟悉,也就是说,当它们变得疼痛时,才能为我们所熟悉。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疼痛的感情特征在每种情形里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该原因,器官情感(organic feelings)的特定差异一般说来难以为我们所觉察。可是,观察表明,这种特定的差异实际上还是存在的。我们的语言借助不同的术语去表示来自不同器官的疼痛。我们谈到骨头里面有着“刀刺般”的疼痛和“啃咬般”的疼痛,多孔浆膜(porous serous membranes)中的“刺痛”,以及黏膜中的“烧灼样”疼痛。这里,像在外部感官中一样,疼痛仅仅是强度上升至最高程度的感觉。而且,有赖于器官结构(structure of the organ)的疼痛特性在纯粹的感觉中被预料的程度。这种现象尤其可在间歇性疼痛(intermittent pains)中注意到。有时,出现的感觉不能称为疼痛感觉。在这些间歇期中,赋予疼痛以特征的特定的感觉色彩通常一点不受影响。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认为来自人体组织和器官的这些感觉与那些来自特定感官的感觉在价值上是相等的。然而,后者的这些感觉获得了支配地位,它们的重要性是逐渐通过观念的发展而获得的。大量的器官感觉直到它们在某种特定情形里的异常强度对有机体而言产生了某些重要变化以后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期间,意识被迫考虑这些重要的变化。那就是说,感觉原先是作为未分化(undifferentiated)的情况而发生的,现在却被分成特定感官的感觉[sensations of special sense(相对而言不受感情色彩的控制)]和器官感觉[organic sensations(在感情色调方面强烈)],后一组感觉有着逐步从意识中消失的倾向。于是,儿童的整个生活和活动由官能情感所决定。然而,随着大脑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它逐渐摆脱感官情感的控制,并在永久地压抑较弱的感官情感方面可以测量到更大的成功,至少是暂时屈服于较强的感官情感。唯一的例外是疑病症患者(hypochondriac),他们热衷于观察自己的身体症状和病情。通过焦虑地详述所有那些未被正常的意识所注意到的微弱感觉,他便在理解自己的感官情感方面得到了大量的训练。因此,内科医生常常会嘲笑他们的“疼痛”和“刺痛”不过是错觉。但是,一般说来它们是完全真实的。疑病症患者的变态之处并不在于他对一些原本不存在的情感的知觉,而是他清楚地感知了这些情感,并且焦虑地对此作出反应;与此相反,正常人对这些情感通常是不加注意的。

饥饿、口渴和呼吸短促等感觉也属于特殊的器官情感(organic feelings)。它们也与在明确的间隔期间用适当强度来正常重现的那些感觉相联系,但是如果这些感觉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它们将在感情强度方面越来越增强。饥饿、口渴和呼吸都是躯体中央引起的感觉,但是却在外周得到定位——口渴定位于腭和喉部的黏膜;饥饿定位于胃;呼吸感觉定位于呼吸器官,尤其是胸部肌肉,它促进了呼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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