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我们的出发点上。我们的目标是研究感觉对刺激的依赖性。刺激作为直接与感觉平行的物理过程(这里当然意指内部刺激)在大脑的某个感觉中枢中起作用。但是,为了使我们的问题简单一些,我们从研究感觉对外部刺激的依赖性开始。现在到了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了,即从外部刺激转化到内部刺激是否会以任何方式影响我们曾发现的那些联结(connections)。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当外部刺激达到一定的强度时,刺激过程便在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中建立起来。由于这个过程除非到达大脑,否则它便不会立即伴随感觉,因此一个比之更弱的刺激对我们来说如同根本没有刺激一样。另一方面,同样可以想象,内部的刺激过程在它产生一个可以觉察的感觉之前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
实际上,毫无疑问,这两个条件是都可以实现的。正是感觉神经及其外周末梢器官或多或少保护性功能的必要作用,致使特别微弱的刺激不能影响它们。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大脑内的刺激过程只有达到某种强度才能被我们所感知。如果我们考虑引起感受性变化的原因,这是足够明显的了。如果我们把我们的注意力指向任何一种感觉器官的印象,则我们便能感知由印象本身的力量首次唤起我们的注意力时所能感知的更弱的刺激。但是传导至大脑的信息在这两种情形里被改变是不可能的。我们面临大量的外部印象,但是它们中只有少数几个能被我们所感知。这些被感知的印象共同作用(除非它们非常微弱),不仅能够激发感觉神经,而且沿着它们传递至中枢器官。
如同存在一个下限那样,在其之下外部刺激由于太弱以致不能引起一个内部刺激,那么是否也存在一个上限,在其之上可以引起一种更强的神经兴奋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期望发现,对适度刺激有效的定律并不适用于这种最强的情形。
实际上,可以很容易地证明神经兴奋超过一定的程度便不能再增强。神经及其末梢器官的保护性使得这种情况成为必要。如果我们用越来越强的光刺激眼睛,我们最终将损伤视觉能力,或实际上完全毁坏它。感觉神经中的过程依赖于由血液提供的物质的连续更新。感觉过程越强烈,与之相关的更新必须越有力。由于这种情况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因此,可以证明神经过程的强度也具有其增强的限度。在刺激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不是很快达到这个限度,而是逐渐接近它。起初,神经过程以其与外部刺激成正比的关系在强度方面增加;然后,这种增加变得有点儿慢;最后,它完全停止,而不论我们继续增加多少刺激强度。因此,我们必然期望恰好能觉察的感觉差别与刺激的整个量值的关系事实上不总是恒定的,而是随刺激的逐渐增加而缓慢变化。例如,如果皮肤上的一个适度压力必须总是增加1/3,那么一个非常强的压力将要求更大的增加。最后,将产生一定的压力感觉,再增加它是完全不可能的,无论我们在刺激部位放置多么重的物体。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可以根据这个原则来解释。众所周知,极端的疼痛没有程度或特性,一束非常强烈的光线会使我们失明,一个特别高的声音会使我们耳聋。但是,感觉增加的可能性并不突然停止,而是呈渐进形式。如果我们把月光下一个物体的投影与该物体在阳光下的投影进行比较,那么我们便会立即看出前者比后者显得更暗些。在月光下观看景色时,光和阴影的强烈对比使得光显得更亮,虽然它绝对弱得多。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一眼辨出一幅图画表现的是月光下的景物还是白昼的景物。画家的能力不是通过光强的显著差别来标志这种不同。他的两幅画同样明亮,但是,他使光亮和阴影之间的差别在第一幅画中比在第二幅画中更大一些,通过这种方法,我们便能立即分辨夜晚的景色和白昼的景色。若使这种方法永久正确是不可能的,正如我们的定律指出的那样,一个相同的感觉差别总是与一个相同的光强差别关系相对应。对我们来说,两种景物是一个恰当的例子。月光的投影和月光在相对于月光强度的光量上不同,正如日光下的投影和日光的区别一样大。因此,月光投影的光强对于日光投影的光强就像月光对于日光一样。不过,月亮的光显得比它的投影亮得多,也就是说,在光刺激少的地方的感觉差别比光刺激强的地方(例如,日光的例子)的感觉差别更大一些。
业已证明,使感觉依赖刺激的简单定律发生偏差的各种影响与神经兴奋的中介过程(intermediary processes)有关。一个无可非议的假设是,该定律当处于内部刺激和感觉之间时确实有效。因此,如果我们能够直接测量大脑中刺激过程的强度,而不是外部的刺激,那么我们将发现这个定律适用于一切情境。在研究感觉与刺激的关系时,事实上,我们已经观察到两个定律的效应:内部刺激依赖外部刺激的定律和感觉依赖先前刺激的定律。如果我们假定内部刺激的强度在一定范围内与引起它的外部刺激的强度保持正比(但是,当外部刺激继续增加时,它增加得越来越慢)关系,那么我们对偏离刺激和感觉之间的对数关系的定律便有了一个简单的解释。如果没有神经兴奋的不断介入,我们便不能研究这种关系——遗憾的是,这种神经兴奋的中介,迄今为止仍然无法为精确的心理学实验方法所接近。
现在,让我们探讨最后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产生自我们对感觉强度的依赖性定律的考虑,也是我们对迄今为止已经弄清的事实予以心理学解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