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伦理哲学和科学结合在一起的推理过程,也可以应用到宗教研究上。宗教就像一个超级生物体,具有生命周期,由出生、成长、竞争、繁殖到最圆满的时刻,最后大多数必定灭亡。在当中的每一个阶段,宗教会反映出对它们加以滋养培育的人类。它们表达了人类生存的基本规则:维持生命的必需品,最终必然是具有生物特质的。
典型的成功宗教往往是以秘教起家,随后威望和涵盖力会渐增,直到信仰圈子之外的人也能包容它。每个宗教的核心都存在一个创世的神话,解释世界如何开始和支持信仰系统的信众如何抵达宗教的中心。经常是自修到高层领悟境界的宗教大师,才能了解其中的谜、秘密指示和信条。欧洲中古世纪的犹太神秘哲学,亦即共济会(Freemasonry)的三级系统(trigradal system)和澳洲土著(Australian aboriginal)神柱上的雕刻,都是这类“天机”泄露的例子。宗教威力会由宗教中心向外扩散,聚集起改变宗教信仰的信徒,并把追随者与宗教团体绑到一起。同时也会设立圣地,让信徒可以在此对神祈求、举行仪式和目睹奇迹的出现。
不同宗教的虔诚信徒会以类似部落的形式相互竞争,极力抗拒敌对者对自己宗教的蔑视,并且推崇为了保卫宗教而自我牺牲的信念。
宗教的部落性根源和道德论据的根源很类似,而且可能完全相同。根据有关葬礼的证据,宗教仪式历史深远。在旧石器时代后期的欧洲和中东地区,人们似乎会把死者放在浅坟内,再撒上赭土或花,我们不难想象,在那里举行的仪式是为了召唤灵魂和神。但是根据理论推理和事实证据,道德行为的原始成分比旧石器时代的仪式还更为久远。宗教建立在伦理基础上,也可能向来都以某种形式支持伦理规范。
宗教令人难以抗拒的影响力,并不仅仅来自道德的认可。心灵这条潜伏的大河,是由广布的情绪支流聚集起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求生本能,正如罗马诗人卢克莱修(Lucretius,公元前94—前50)所说的:“地球上出现的第一件促使神产生的事,便是‘畏惧’。”(Fear was the first thing on earth to make gods.)我们有意识的心灵渴望永恒存在,如果不能拥有不朽的肉体,那么,能够被纳入某个永生的整体也可以。任何事情都可以,只要能赋予个人生命意义,并以某种方式,让心与灵魂的短暂旅程,也就是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354—430)所悲叹的短暂一天,延续到永远。
宗教力量的另一个来源,是对生命的理解和控制。信条与科学、艺术具有相同的创造源泉,目标是从神秘的物质世界中萃取出规律。为了解释生命的意义,宗教编造出部落历史中的神话,让宇宙中充满保护人类的神灵。超自然如果存在(我们如果接受它存在),就验证了我们所迫切渴望的另一个世界也同时存在。
宗教的重要同盟——部落主义,也赋予宗教极大的权威。祭司和牧师以沉重的声调恳求我们:相信神圣的仪式,成为永生力量的一部分,你也是我们当中的一个,你的人生展开之后,每一步都具有神秘的重要性,而我们这些深爱你的人,会举行庄重的仪式来纪念你的每一个阶段;最后一个仪式,将在你进入免于痛苦和畏惧的另一个世界时举行。
假设有一种文化没有宗教神话,那么也会很快被发明出来。事实上,宗教神话在历史上出现了数千次,这种不可避免性,是任何物种本能行为的指标。也就是说,尽管宗教是学习的结果,但仍是受情绪驱动的心理发展法则所指引进入的某些状态。称宗教为一种本能,并不表示宗教神话中有任何特殊的部分是不真实的,而只是认定宗教的来源比普通的习惯更为深入,而且一出生就由基因所设定的心理发展倾向所决定了。
我在前几章中已经讨论过,这类倾向是大脑遗传进化过程中预期会出现的一般后果。同样的逻辑也可以应用到宗教行为上,只是添加了部落主义这个曲折的想法。虔诚的信仰和目标所凝聚成的团体,在遗传选择上占有优势。即使其中个人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有必要屈就自己并且冒生命的危险,但是比起采用其他方法的竞争团体,他们的基因更可能遗传给下一代。
族群遗传学的数学模型给这种利他主义的进化起源,提供了下列规则:如果利他主义的基因降低个人生存和繁殖成功的程度,低于团体因利他主义而提高的存活率,那么利他主义基因在竞争团体的整个族群中,就会出现得更频繁。用最简捷的方式来说:如果个人的牺牲能使个人的基因和团体受益,利他主义就会广为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