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文化协同进化听起来似乎有点矛盾:文化来自人类的行动,而人类的行动又同时来自文化。动物界中普遍存在着环境和行为的互动,若把人类的处境和这种比较简单的互动形式相比,矛盾就消失了。非洲大象食用大量的乔木和灌木,开辟了供自己生存的开放林地;白蚁消耗了残余的死亡植被之后,利用土壤和自己的分泌物建筑密封的蚁巢,并且产生一个湿润、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碳的微气候,这正是它们生理上最能适应的环境。只要把部分的环境代换为文化,就可以想象出人类在更新世处于大象和白蚁的居住条件下时,是如何进化的。文化在严格的定义下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学习行为,而且显然只局限于人类社会,但是,基因和文化之间的互动,基本上与基因和环境之间的互动并没有什么两样。因此,文化来自人类的行动,而人类的行动又同时来自文化,这样的说法并不矛盾。
人性起源上的这个一般生物形象,使某些作家大不以为然,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最具洞察力的一些学者。但我确信,他们误解了。他们误解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过程,而把它看成是僵硬的基因决定论。(基因决定论认为,基因支配文化形式根本是不足相信的观念。)我认为以下的论点能帮助他们消除合理的担忧。基因并没有明确指定繁复的传统,如图腾崇拜、长老议会和宗教仪式。据我所知,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严谨的科学家或人文学者,曾经提议过这种看法。建立在基因上的外遗传法则所构成的复杂组合,只是让人类倾向于发明和采用这些传统。如果外遗传法则具有足够的力量,受到影响的行为就会在各个社会中朝相同的方向进化。在文化进化过程中受外遗传法则影响而形成的传统,就是一般所说的文化共性,但在相同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稀有的文化形态。反过来,我们也可以采用“发生遗传学”的描述方式,来表达这整个现象:制定文化共性的基因,具有极狭窄的反应规范;换句话说,只有在极少数的人类环境中,这类传统文化才不会出现。相对而言,那些会因应环境变化而产生许多稀有传统并导致文化多样性的基因,它们所具有的反应规范较宽广。
基因进化过程也可能朝另一个方向发展。我们如果完全除去外遗传法则的倾向,让制定法则的基因具有无限度扩张的反应规范,那么就会造成文化多样性的大爆炸。这在理论上的确有可能发生,但是这个现象的存在,并不代表文化和人类基因组不再相干,而只表示基因设计出的大脑,能够同样敏捷地学习并对所有的经验做出反应。这种没有倾向的学习如果真的存在,也不会抹杀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过程,而只是此过程根据特殊的外遗传法则所形成的一种极为特殊的产物。不过这个讨论到目前为止一直是假设性的,因为我们还没有发现任何不具倾向的心智发展实例。我们对少数文化类别的测试,也显示出每一种文化类别中的外遗传法则,都具有某种程度的倾向。
历史上文化进化的速度极快,这个现象似乎暗示人类已经超出或多少压抑了基因的指示。但这个想法只是一个幻觉,古老的基因与它们所设定的行为外遗传法则仍然安然无恙。在智人和之前的能人(Homo habilis)、直立人和匠人(Homo ergaster,或译东非直立人)大半的进化过程中,文化进化的速度仍然很慢,可以和基因进化紧密相关。构成人性的基因和文化于这段时间内,在遗传方面可能是相称的。在更新世的数万年中,器物的演进几乎停止,因此使用这些器物的狩猎采集者所具有的基本社会组织,也可能是不变的。此时,当历史从上一个千年走入下一个千年时,基因和外遗传法则仍具有足够的时间与文化同步进化。但是到了旧石器时代后期,大约距今4万到1万年前,文化进化的步调加快了。在紧接而至的新石器时代,农业的发展更使文化进化的速度急遽上升。根据族群遗传学理论,大多数文化的变化已经加快到基因进化根本无法密切跟进的程度。但是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旧石器时代的基因在这段“开创的改革时期”消失了,它们仍然留在原地,继续制定人性的基本法则。尽管它们跟不上文化的进化,文化也无法将它们灭绝。无论好歹,这些基因都已经把人性带入了混乱的现代历史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