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晚期,有关颜色认知的实验显示,基因对学习偏好的强度影响极大,真令人惊讶。这个实验是由罗希(Eleanor Rosch)执行,她当时也在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罗希在找寻认知上的“自然类别”时,发现新几内亚的达尼人(Dani)并没有代表颜色的文字,而只会谈论“mili”(大致上代表暗)和“mola”(亮)。于是罗希提出以下的问题:如果让达尼的成年人学习颜色词语,他们会不会因为颜色用词与主要的天然色彩对应,而较容易学会?换句话说,文化上的创新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会受到天生遗传限制的引导?罗希把68位自愿受试者分成两组。她给阵列中主要的色彩类别(蓝、绿、黄、红)创造一系列新的颜色用词,然后教给其中一组人员;教给第二组达尼人的,则是一系列位于中心之外的新用词,远离其他语言所指出的主要聚集区。第一组自愿受试者遵守颜色感知的“自然”倾向,第二组则相反,接受较不自然的颜色用词。结果,第一组的学习速度是第二组的两倍。如果有选择的余地,他们很容易就会挑选较自然的第一组的用词。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回答,才能完成由基因到文化之间的转移过程。在既有的色觉遗传基础和它对颜色词语的一般影响下,颜色词语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有多大?我们至少可以提供部分的答案。有些社会对颜色不太在乎,只用到基本的颜色分类;有些社会则对每一个基本颜色的色彩和强度,又做了极其细微的区分,也因此词语就扩延开了。
颜色词语的扩延是不是任意产生的?显然不是。伯林和凯伊在后来的研究中发现,每一个社会所使用的基本颜色用词从2种到11种不等,这些颜色是散布在孟塞尔阵列的4种基本颜色中的各焦点。用中文来说,全套颜色包括黑、白、红、黄、绿、蓝、褐、紫、橘、灰,而达尼语只用到其中的两种颜色,英语则另加了粉红(pink)成为11种用词。从采用简单分类的社会到采用复杂分类的社会,基本颜色用词的组合会以层级的方式增加,并且遵循以下的准则:
采用2种基本颜色的语言,用它们来区分黑白。
采用3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
采用4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或黄。
采用5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黄。
采用6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黄、蓝。
采用7种基本颜色的语言,包含黑、白、红、绿、黄、蓝、褐。
当紫、橘、灰这额外的3种基本颜色加入头7种颜色时,则没有任何先后顺序。
如果基本颜色用词的组合是任意的(显然不是如此),人类的颜色词语将是从数学上的2036种可能中,手忙脚乱地抽取出来的。但是根据伯林和凯伊的研究,它们多半只来自22种选择。
由某种层面看来,颜色基本用词的这22种组合,是弥母或是文化单位的变异结果,由色觉和语意记忆的外遗传法则所产生。简单地说,我们的基因已经设定我们会以特定的方式来看待不同波长的光,同时,我们又倾向于把这个世界拆成小单位,再用文字加以标识。所以,我们会以某个特殊的顺序,累积了10种(对英语来说为11种)基本的颜色单位。
但是,这还不是整个故事的结局。人类的心灵太微妙也太多产,不会只停留在设定不同波长的10个词语上。正如英国语言学家莱昂斯(John Lyons)所指,大脑对颜色的辨认,并不一定只会产生代表光波波长的用词。颜色用词经常还包括其他性质,尤其是质感、亮度、新鲜度和持久性。在菲律宾的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的分支哈努诺语(Hanunóo)中,“malatuy”指的是湿润闪亮的褐色表面,就像竹子刚切开时的颜色;“marara”指的则是类似黄色且变硬的表面,就像老的竹子。说英语的人倾向把malatuy翻译成褐色,把marara翻译成黄色,但是这样的翻译只捕捉到真正含义的一部分,而且也许是比较不重要的一部分。同样的,古希腊文中的“chloros”翻译成英文时,通常只简称为“绿色”,但它当初的含义显然是指绿叶的新鲜或润湿感。
大脑不停地在找寻意义,对于刺激感官与提供外界信息的物体和特质,也不断地在找寻其间的关联。通过外遗传法则这个有限的大门,我们渗入了那个世界。正如辅助语言和颜色词语的例子所显示的,文化来自基因,并且永远带有基因的痕迹。同时,通过隐喻和新含义的发明,文化也会具有自己的生命。为了掌握人类的处境,我们必须同时了解基因和文化,但不是以划分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传统方式来分别了解,而是在认知人类进化这项事实的情况下,共同来了解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