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科盲法官吗?--第二定律压倒第十修正案。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助理法官一职又有了一位新提名的候选人——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注意:是塞缪尔·阿利托,不是美国旧金山在金门大桥那头的小镇索萨利托(Sausalito)。]原先被提名担任此职的是哈丽雅特·迈尔斯(Harriet Miers),不过她闹了个笑话,以为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Marbury v. Madison)与当时为纽约尼克斯队(New York Knicks)效力的控球后卫斯蒂芬·马布里(Stephon Marbury)及其主场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有什么瓜葛,因而不得不黯然退出。
尽管迈尔斯缺乏宪法方面的经验,但有的评论家仍为她抱不平,认为她拥有公司法方面的经验,而在法院审理商业案件时,这方面的经验将大有用武之地。不过,可以肯定,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涉及科学技术的案件也将与日俱增。有鉴于此,下面我拟订了一些与科学有关的问题,在审议最高法院法官提名的听证会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的委员们可以用这些问题来考考诸位候选的法官:
1.RNA(核糖核酸)与NRA(国家步枪协会)有什么不同?
2.据说重力不但是一个很好的概念,而且还是条定律。那么重力算得上是法律吗?在这个肥胖症泛滥成灾的国度,重力当真是个很好的概念吗?
3.何谓热力学第二定律?何谓牛顿第三运动定律?哪个在先?
4.在批准任命的听证会上,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把法官比作棒球裁判。那么是否该在棒球比赛中通过慢镜头重放来帮助裁判进行裁决?“antediluvian”(意为老式的,大洪水以前的)一词是否指弗勒德一案(Flood)裁决前的棒球运动?
5.你相信人会自燃吗?或是,说不定你想自焚,因而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6.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在对死刑发表高见时说:“对于虔诚的基督教徒,死亡算不得什么大事。”死亡是不是大事?如果死亡不算大事,为何谋杀是大罪?
7.《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和《法律与秩序:犯罪意图》(Law and Order: Criminal Intent),哪个是最初的版本?
8.勒夏特列原理(Le Chatelier's Principle)认为,如果你扰乱一个已经进入动态平衡的化学体系,它将作出回应,达到一个新的平衡态。第八修正案禁止使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残酷刑罚,那么请问,扰乱一个处于平衡态的系统算不算违反了第八修正案的规定?
9.一边要放松管理,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准;一边要改革民事诉讼,限制劣质产品伤害案的赔偿额;同时还得摆出一副铁面包公、决不手软的样子,你有这样的表演本领吗?
10.你是不是恪守法律条文,认定对宪法就得一字一句地“死抠”?若你果然如此,那么请问,如果把宪法原件放在汽车里跨州运送算违宪,那么用马来驮运是不是就符合宪法?此外,氦元素是在宪法制定以后发现的,那么我还能用氦气给气球充气吗?
11.假定法官鲁思·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从华盛顿出发以每小时60英里(约合每小时97千米)的速度向西行进,而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从洛杉矶出发以每小时70英里(约合每小时113千米)的速度向东行进,那么他们会不会在法官克莱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还没有提问前就碰头?
12.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认为,对于不同的观测者,两个时间可能是同时发生,也可能是一先一后,视观测者之间的相对运动而定。这些玄妙莫测的理论会不会令你头晕呢?还有,在评估各位目击证人的说法时,该怎样考虑相对论的影响?
13.如果微软卷入了一场官司,你在审理这场官司时还会用微软的文档和文字处理软件Word来写下你的观点吗?
14.已经结案的美国奇兹米勒诉多佛学区一案(Kitzmiller v. Dover Area School District)与斯科普斯审判案有异曲同工之妙。多佛学区对一部有关智能设计的著作情有独钟,一口气为学校图书馆购进了60本,而此案的被告之一宣称不知道购书款出自何处(他承认对这本书只马马虎虎地“扫了一眼”)。法庭随后用被告自己签发的注销支票来同他对质。请问,对于这样一位被告,是应该控告他作了伪证,还是不管第八修正案,勒令他真正读一遍那本书?(翻译郭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