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名中的奥秘-生物命名法背后的天才

时间:2024-07-03 23:53:08

拉丁名中的奥秘--生物命名法背后的天才。

拉丁名中的奥秘-生物命名法背后的天才

大走鹃(greater roadrunner)的拉丁学名为Geococcyx californianus,小走鹃(lesser roadrunner)则是Geococcyx velox。我们熟知的卡通动物形象哔哔鸟(beep beep)就是以走鹃为原型创造的,它在不同场合有着不同的名字:Accelerati incredibilusVelocitus tremenjusBirdibus zippibusSpeedipus rex以及Morselus babyfatious tastius。而一直想抓哔哔鸟,却总以失败告终的大笨狼怀尔(Wile E. Coyote),则被看作是很多物种的代表,如Carnivorous slobbiusEatius birdiusOverconfidentii vulgarisPoor schinookiusCaninus nervous rex。(事实上,大笨狼的拉丁学名是Canis latrans,听起来有点像古罗马军队使用的盥洗室。)

我们必须得感谢制定了命名规则的人,他为我们和《华纳巨星总动员》(Looney Tunes)中的角色带来了夸张的拉丁幽默。他是谁呢?瑞典博物学家卡尔·林奈(Carl Linnaeus)。他沉迷于命名事业,甚至给自己取了很多拉丁文名字:Carl LinnéCarl von LinnéCarolus LinnaeusCaroli Linnaei,这些名字都遵循他提出的规则:生物双命名法(即种-属系统,生物的学名由属名和种名两个拉丁文或拉丁化的字母组成),这套命名法至今仍适用于所有生物。2007年是林奈先生诞辰三百周年。看来,有些人的确会因为他们所作的贡献而名垂千古。

幽默的美国记者门肯(H. L. Mencken)曾“一不小心”为林奈分类法作出了重要贡献,因为他将大部分美国人归为一个新物种:Boobus americanus。(别担心,你不属于这个物种。)门肯这样描述总是上当受骗的Boobus americanus:“一种从不知道禁猎期是什么时间的鸟”,拉丁名为Disappearialis quickius的走鹃恰好也有这样的“习惯”。顺便说一下,门肯曾报道过著名的斯科普斯审判案(Scopes Trial),一些人无法接受“从进化角度来看,现代人与大猩猩和类人猿的关系很亲近”这一观点,甚至闻之色变。

门肯发表过很多关于智人的精辟言论,有一条是这样说的:“什么是理想主义者?就是一旦发现玫瑰比白菜好闻,便断定用玫瑰做出的汤更好喝的人。”实际上,在拉丁语里,把蔷薇属植物与甘蓝混淆是常有的事。能有效避免混乱是林奈分类法得以迅速推广的一个原因:对于某种鸟,法国前任总统尼古拉·萨科齐(Nicolas Sarkozy)可能会把它称作moineau;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Juan Carlos)也许会叫它gorrión;美国前任副总统迪克·切尼(Dick Cheney)在放飞它之前,或许称之为“fire in the hole”(洞中之火)。不过对于所有科学工作者来讲,上面所说的鸟只有一个名字——Passer domesticus,在英语中是家麻雀的意思。没有林奈分类法,即使在同一种语言中,再普通的生物名称也很容易混淆——在英语中,家麻雀等同于英国麻雀……救命啊,这里有没有分类学家?

林奈的两部姊妹巨著分别是1753年的《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和1758年的《自然系统》(Systema Naturae)。在前一本书中,他对所有已知植物物种进行了分类,而在后一本书中,则首次对动物界进行了编组和分类。由于他习惯给所有见过的生物命名,在维基百科网站上,关于林奈的词条这样写着:“他被誉为亚当第二”。在《自然系统》一书的封面上,一个男人(很有可能就是林奈)正在用拉丁名命名“新的物种”,“就如同它们在伊甸园中被创造出来一样”。甚至对于堇菜属中包含的众多成员都没有遗漏。

不过,林奈偶尔会滥用他的命名权力。2007年11月,纽约植物园曾公开展览过珍贵的林奈亲笔注解版《自然系统》,在植物园官网上有这样一句话:“为了报复批评他的人,林奈会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一些外观丑陋、气味难闻的动植物。比如,他以德国植物学家约翰·西格斯贝克(Johann Siegesbeck)的名字命名亚洲的一种会分泌恶臭液体的杂草—— Siegesbeck。”因此,驴的拉丁名Equus asinus,或许会让林奈的心隐隐作痛。不过,虽然他滥用命名权力,但是如果没有他,生物科学也不会成为一门知名学科。(翻译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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