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皇亚历山大二世(Tsar Alexander II,1855—1881)的名字作为4600万俄罗斯农奴(serfs)的解放者将会永远地载入史册。为了更好地理解解放对于农奴意味着什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俄罗斯之前的土地制度和农奴的社会地位。
地主的土地被分为两部分,较小的一部分会作为地主的自用土地进行保留,而较大部分的土地则分配给农奴耕种,农奴们组成的村社叫“米尔”(Mir)。
除了耕种劳动果实由自己享有的村社土地外,农奴必须要耕种地主的土地,一般每周需要至少劳动三天。农奴在人身上附属于地主,一旦违反地主的命令,还会遭受鞭打,但是地主不能像奴隶一样将农奴单独买卖。然而当地主将自己的全部家产出售时,农奴就一起被卖给了下一个主人。
1861年,俄罗斯颁布了“俄罗斯农民的大宪章”——《解放法令》(Emancipation Code)。法令规定农奴主必须把农奴耕种的土地分给农奴,为了得到这些土地,农奴必须通过劳动或地租作为回报。 这样获得的土地就成为农奴村社的共同财产。所有其他的农奴,比如家仆和工厂里的操作工,在付出额外两年的劳役后就可以获得自由,而且在服役期间还应该得到工资收入。
就像美国南部的奴隶解放一样,俄罗斯农奴的解放并没有完全实现改革者的期待。其中一个原因是农奴并没有获得足够的土地,除非这些地区的土地非常肥沃,足以使他们养活自己。于是很多农奴离开自耕地前往城市,还有一些人不惜借贷,从而成为了无情的高利贷者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