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年后的奥匈帝国-新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时间:2024-07-03 09:35:07

萨多瓦(Sadowa)会战的灾难对于奥地利来说,就如同当初耶拿会战对于普鲁士的灾难(第807条),带来了它的政治重组。

1866年后的奥匈帝国-新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重组过程中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奥地利宫廷接受了马扎尔人要求与占主导地位的德意志民族的平等权利。根据《奥匈协定》(Ausgleich),奥地利和匈牙利在重新建立的国家中的关系已被界定好。它使旧的帝国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奥地利帝国和匈牙利王国。 两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议会,一个在维也纳,另一个在布达佩斯,每个议会对自己国家的内部事务都有着完全的掌控权。双方都没有相对另一方的任何优先权。

两国的共同利益所在——包括外交、军队和财政——都会由特殊的第三方机构做出裁决,这个第三方机构叫作“议员团”(Delegations),由分别来自两国议会的60名代表组成。奥地利帝国的世袭统治者也是匈牙利的立宪国王。这一著名的协议经过匈牙利和奥地利两国议会的批准通过,马扎尔人和哈布斯堡王室长期以来的纷争终告结束。同时奥匈协议达成,奥地利立宪政府获得了自由宪法,而在1848年被中止的匈牙利宪法也得以恢复。从这时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双方的分裂,奥匈帝国在形式上和理论上都是一个立宪议会制国家;但是其政府,在精神和脾性上,还是一个独裁专制政府。

《奥匈协议》并没有对其他民族或种族的历史、权利和自由予以认可。在奥匈帝国的东半部,马扎尔人的人口不到匈牙利王国人口的一半, 但是却掌控着王国所有非马扎尔人——除了克罗地亚(Croatia)的斯拉夫人,他们保持某种形式的自治政府——如同他们在1866—1867年未解放之前所遭受的政治奴役。

在奥匈帝国的另一半,情况同样如此。在那里,居于少数地位的德意志民族掌控着波希米亚的捷克人(Czechs)和加利西亚的波兰人(Poles),这种状况类似于马扎尔人控制着匈牙利的非马扎尔民族。

此时,这些独立的民族宣称他们想要得到和德意志民族或马扎尔民族一样的自治权。容易预见的是,如果这些纷争没有造成两个居于统治地位的民族对独立民族正义诉求的认可和使二元君主政权使各民族能够享受平等特权的联邦共同体,那么,这种局面的唯一结果就是在面对压力的紧张时刻将造成政权的解体。

奥匈帝国的问题几乎和奥斯曼帝国的问题一样牵动着欧洲人的神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君主专制政权内部居于从属地位的少数民族居住区只不过是邻国具有相同血缘关系的更大民族团体的分离区域,在这些少数民族中存在着一种加入这种更大的具有相同血缘关系同族的倾向。于是,的里雅斯特(Trieste)和蒂罗尔(Tyrol)的意大利人被意大利王国所吸引;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的罗马尼亚人被罗马尼亚公国所吸引;南部的斯拉夫人被塞尔维亚(Serbia)的斯拉夫人的国家所吸引。在后边的一章中我们会讨论这些民族问题如何成为1914年世界大战的导火索,并成为影响奥匈帝国命运的决定性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