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议会上院的“否决权”(1911)

时间:2023-12-09 19:29:03

《1832年改革法案》后英国宪法最激进的变革在1911年的一项法案中得以实现,该法案限制议会上院的立法权,从而将其否决下院通过的法案的权力永久取消。 上院的“否决权”(Veto Power)之所以会被取消是因为它经常被上院用来阻止和打击下院自由派发起的改革议案。制造这场危机的是上院否决了由财政大臣劳合·乔治(Lloyd George)提出的财政预算案。为了满足养老金政策和庞大海军的开支,对土地、财产继承和大额收入征收新的特别税等都需要制定新的预算案。在下院获得通过后,该预算案却遭到了上院的否决。上院的这一举动被自由派看作是违宪的行为,他们认为财务和税收法案应该完全属于下院的管辖范畴。经过激烈辩论和政府呼吁人民进行新的投票选举后,上院最终让步,通过了该预算案。但是他们胆敢阻止法案通过的行径惹恼了下院自由派,于是下院自由派决心限制上院的立法权,最终该提案获得通过。

取消议会上院的“否决权”(1911)

这场改革使得英国人民通过在下院代表表达的意愿被认为是至高无上和独立的,因为国王的否决权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已经被取消,议会批准的法案再也不用通过国王御准才能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