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一世无议会的统治(1629—1640)

时间:2023-12-09 11:39:03

很快,查理就证明了他批准《权利请愿书》绝非自己的意愿。他立刻违反了其中的条款,企图以征税和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查理在没有议会的情况下统治了11年,将一个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共同组成的英格兰政府变成了实际上像法国和西班牙那样的无须负责任的君主专制政府。

查理一世无议会的统治(1629—1640)

查理最积极的大臣中比较突出的两位是后来的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马斯·温特沃思和伦敦主教后来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威廉·劳德。这两个人都凭借其勤奋和成功帮助查理在英格兰自由的废墟上建立起国王的绝对权力而声名远扬。

查理及其大臣高压独裁的举动通过三个邪恶法庭篡夺的和武断的判决得以强化。这三个法庭就是著名的“北方法院”(Council of the North)、“星室法庭”(Star Chamber)和“高等宗教事务法庭”(High Commission Court)。 所有这些法庭的审判都没有陪审团参加,都由国王的亲信组成,当然也就成为了国王发号施令的工具。他们的判决往往随意而不公,惩罚残忍而严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