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四世成为举国公认的国王后立即着手管理国家的事务。他所采取的措施中最值得介绍的是颁布了著名的《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通过这个法令,胡格诺派获得了信仰和思想的自由。所有公职都向胡格诺派信徒开放,就像向天主教派开放一样。另外,胡格诺派还被允许拥有若干要塞城镇来保卫自己的信仰和财产。拉罗谢尔(La Rochelle)就是这些城镇中重要的一座。
《南特敕令》的颁布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是欧洲大国首次正式承认宗教宽容和平等的原则。自从罗马帝国基督教战胜异教崇拜以来,欧洲主要国家第一次允许两种不同教义和平共处。这要比英格兰赋予国民宗教和信仰自由提前了将近一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