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和他的议会法案在罗马被认为是对教皇的不敬。教皇事先并没有和亨利有任何沟通,迅速颁布诏令:宣布其基督教臣民无需向亨利效忠。
亨利采取了最后的决定性行动,他从议会通过了著名的《至尊法案》(Act of Supremacy,1534)。这项法案使亨利成为“英格兰国教的唯一至高的首领”,对教会职务和事务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并且将之前流入罗马教皇财库的收入转到了自己手中。而法案还规定任何拒绝国王授予的头衔的行为都属于叛国。
这一与过去决裂的行为自然招致了很多不满,很多人因此而被处死。这场暴行中最著名的牺牲者就是罗切斯特主教约翰·费舍尔(John Fisher)和曾经多年作为亨利主要执政顾问之一的托马斯·摩尔爵士(Sir Thomas More)。两个人都被送上断头台(1535),因为他们拒绝承认亨利和凯瑟琳离婚的有效性以和国王在宗教事务方面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托马斯·摩尔被处死尤其招致了广泛的谴责和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