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宗教和道德的角度来看,北欧国家脱离教皇统治意味着这些国家从向教会效忠转向《圣经》。教皇法令和教会决定不再被看作是神授和具有约束力的,而《圣经》则被看作是神圣的并拥有无上的权威。从理论上来讲,每个人都可以对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拥有自己的解释。
宗教改革运动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让这个世界走向了宗教宽容。改革者虽然坚称自己有权对宗教事务做出自己的判断,但在实际上,他们却不容许别人拥有这样的权力。当他们拥有了这种权力之后,他们又前后矛盾地成为了疯狂的迫害者。他们认可天主教教义中的异端思想应该受到惩罚,只不过他们对异端有着不同的定义。在整个16世纪,宗教的不容异己的原则,用历史学家林加德(Lingard)的话来说,是“基督教世界国家公法的一部分”。不过,宗教事务的自我判断思想从逻辑必要性上给宗教宽容带来了有利的影响;因为你无法授予个人宗教事务权力的同时又对其宗教结论给予惩罚。因此,近代科学的发展、世界思想总体的进步、国家之间联系的紧密等,都在过去3个世纪里给宗教宽容带来了有益的影响,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必须要在宗教宽容史上给予一个突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