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革命作为一场革命,广而言之,其后果就是德意志北部、丹麦、挪威、瑞典、英格兰、苏格兰,以及瑞士和尼德兰的部分地区,脱离了罗马天主教——基本上都是日耳曼种族或语言占主导地位的国家。而主要的拉丁国家,即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连同德意志南部、波兰、波希米亚、匈牙利和爱尔兰等,还是信奉古老的天主教,即使在某段时期曾经有过动摇,但最终还是返回到天主教阵营中来。
脱离天主教在政治上的影响,在历史学家泽博姆(Seebohm)的阐述中可见一斑:“曾经教皇作为宗教帝国的首领所拥有的政治权力被各国君主夺走。牧师和修道士们作为教皇的信徒被看作外来分子——因为他们是教皇教会帝国的臣民。凡是反抗教皇统治的地方,向教皇效忠的思想都被废除,而君主们则取得了绝对的统治权。有关婚姻和遗嘱的事宜主要还是由教会管辖,但是宗教法庭已经成为国家法庭而不再向教皇负责,所有这些事务都已由各国君主掌控。”
总之,教政分离意味着国家已经完全从罗马教皇的统治中脱离出来,并取得了完全的独立。这时的国家政府已经在宗教和政治事务上实现以自我为中心、自我管理的政体,这在中世纪时期是从来没有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