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的儿子兼继任者亨利三世统治时期(1216—1272),见证了英格兰宪政自由的第二个重要进程,就是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的形成。当时的大议会(Great Council)由贵族和主教组成,又是君权的失当,导致了英格兰国民议会形式的巨大变化。正如利伯(Lieber)所言,自由往往都源于昏庸的国王,不过无须对其表达感谢。
亨利的残暴与其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违背了遵守《大宪章》规定的誓言,在王室中安置外籍宠臣,其专横统治激起所有阶层的愤怒。用一位同时代人的话来说,英格兰人“就像法老手下的以色列人一样”备受压迫。最后的结果是,贵族与人民一道发起了类似于约翰王统治时期的起义。国王与自己人民之间的战争很快就打响了。
为了团结其所代表的各个阶层,起义的领袖西蒙伯爵以国王的名义发布命令,召集除亨利国王追随者以外的贵族、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到议会开会;同时发出类似的命令,指示不同郡县的行政司法长官“从其郡县体制内派遣两名骑士,再从其所辖的每个城镇或区市各派两名公民或市民”。这是首次无头衔的普通市民同贵族、主教、骑士一起参加国民大会,共商国是。
1265年的这次会议,可以认定为下议院诞生的日子。参会人员的构成为骑士、市民和起初软弱而胆怯的普通群众代表,这一群体对上议院议员们大为敬畏,但却最终注定成长为不列颠议会(British Parliament)的掌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