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大帝不能仅仅被视为一位武士,因为他最杰出的贡献是作为立法者兼管理者来实现的,他却始终如慈父般管理着帝国。他施政的特征体现在了著名的《查理曼法令集》(Capitularies of Charles)中,其实这些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是涉及各种民事、宗教、公共、国内事务的法令、裁决与指示的汇编。其中有些是在定期会议期间收集整理的;而更大一部分则表达了查理以建议、意见或命令的形式将个人的观点给予所需的首领或臣民。
特别是在加冕为帝之后,查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与对民事的管理一样小心谨慎。他主持召集神职人员开宗教会议,在会上修订教会教规,用慈爱的话语向修道院院长和主教们提出忠告、责备与劝诫。
教育也是查理热心关注的问题。只要繁忙的生活允许,他自己自始至终都是一位勤奋的学生。他从未停止学习,晚年还试图学习写作,但发现为时已晚。查理苦恼于周遭的极度无知,通过建立学校、由寺院的抄写员通过誊写增加和传播书籍,不辞辛劳地教导世俗和宗教的臣民。查理从英格兰请来当时最优秀的学者阿尔昆(Alcuin),并在他的帮助下组建了宫廷学校,皇子、朝臣以及皇帝自己都成了那里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