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罗马衰亡之前,神权国家便已经在罗马帝国内部滋长,而无论其制度还是其管理体系都脱胎自帝国模式。这个属灵帝国像其他世俗帝国一样拥有包括助祭(Deacons)、司祭(Priests/Presbyters)和主教(Bishops)为主的各级执事人员。主教们共同组成了主教团(Episcopate),有四个等级:区主教(Country Bishops),市主教(City Bishops),都主教(Metropolitans)或总主教(Archbishops)和宗主教(Patriarchs)。四世纪末时共有五个宗主教区(Patriarchates),分别以罗马、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安条克和耶路撒冷这五大城市为中心。
在所有宗主教区之中,罗马宗主教区在权力和地位方面被赋予了普遍的优先权。其进一步宣称在行政和司法管理方面同样具有优先权,并已得到广泛认可。在八世纪结束前,基督教世界已经稳固地建立起来了神权君主制度。
除了坐上圣彼得宝座的大人物如利奥一世(Leo the Great)、格里高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尼古拉一世(Nicholas I)的影响之外,还有许多历史事件促成了罗马主教至高权力的实现,并极大地帮助他们建立了中世纪神权的普世权威。下文将列举几个神权崛起与发展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