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家庭成员,通常还存在着许多依附于家庭的侍从。这些人是扈从和奴隶。扈从指的是一个与一家之主具有一种半独立关系的人,一家之主是他的庇护人。扈从阶层极有可能主要由那些来自其他城市无家可归的难民或者陌生人组成,抑或由那些仍然居住在前奴隶主家里获得自由的奴隶组成。他们可以在罗马自由地做生意并积累财产,尽管他们的收入在法律上是庇护人的财产。
总的来说,庇护人的职责就是照顾其扈从的利益,尤其是在法律上代表他。另一方面,扈从的职责就是要忠于他的庇护人,用自己的钱维持庇护人的非正常开支。
奴隶只是构成家庭财产的一部分。早期罗马家庭里,只存在着少量奴隶,这些人主要在家里而非在田地里从事劳动。他们担负了母亲及其女儿们家务中的粗活和重活。直到后来,奢华之风悄然进入罗马,国内奴隶的数量才变得非常庞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