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常能给予自己那身处青春期的孩子以某种程度的理解,而且他们的判断相当准确。从10岁到14岁的这几年间,有很多值得父母担心的地方,也是很艰难的数年。孩童时期孩子最主要的任务是脱离父母的怀抱,靠自己的脚站起来,也就是说,从依赖阶段走入独立阶段。这一转变过程很少能顺利、惬意地完成。而青春期阶段,孩子与父母之间的纠葛更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激烈。
其中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年青人要为了从父母那里获得自由而与父母相抗争,可是与此同时他又在跟自己抗争。要走向独立的动力固然非常强大,但是独立本身有时候就是一件很让人挣扎的事情。因此,夺取自主权的战斗不仅仅发生在他的外部世界(父母亲以及其他成年人),而且也发生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既渴望自由的快乐,又离不了有人可以依赖的好处。
在我们谈及10岁到14岁之间更详细的家庭关系以及其他人际关系之前,我们想先大致上稍微描述一下年青人对家中的亲人有多少分歧,有多少不满。可能有人觉得我们对家家都发生着的这些事情过于悲观了一些。
可是,根据默里·施特劳斯和他的同僚们的研究报告,我们的描述已经显得太温和了。默里·施特劳斯指出,普通的美国家庭已经处于极端的暴戾之中。孩子们学得暴力的途径,并非如很多人坚称的那样来自电视,而是来自他们的家庭。
父母体罚孩子的时候,孩子体会到的是爱他的人就是打他的人。由于体罚常常用来教训孩子,用来教导他什么样的事情是危险的,做不得的,这又让孩子认为痛打家里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
在一项针对暴力行为的综合调查中,通过来自美国两千多家庭的数据,默里·施特劳斯发现每100个家庭中,美国每年发生的暴力行为的次数如下:
夫妻之间:16次
父母打孩子:63次
孩子打父母:18次
孩子打孩子:79次
尽管随着孩子越长越大,动手打人的比例在逐渐下降,可是离不再动手教训人还是相差太远。
根据默里·施特劳斯的调查数据,不计小打小闹,仅仅计算打得比较厉害的暴力行为,比例仍然相当高:
3岁到4岁的幼童,每100个孩子中有74个孩子打人;
5岁到9岁的孩子,每100个孩子中有64个孩子打人;
10岁到14岁的少年,每100个孩子中有47个孩子打人。
(译者注:这是20世纪70年代的数据,目前这个比例有所改变。)
默里·施特劳斯指出,很多行为如果发生在家庭之外,我们会绝不容许;但是在家庭范围之内,我们却把很多这类行为当成了正常的或者至少是必不可少的做法。他的看法很可能事实上就是如此。我们自己的看法,倾向于把家庭暴力看作是家庭生活的一个部分,谈不上好,可也是一个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部分。
他在报告中写道:“父母对孩子打架的反应,针对孩子的不同而不同。自己的孩子打了别人的孩子,跟别人的孩子打了自己的孩子,这是两回事。如果别人的孩子打了自己的孩子,父母会大声喝止;假如那孩子继续狠狠打下去,则很可能告上法庭。然而,在自己家里,父母却多少年来一直容许兄弟姐妹之间的打斗。”
不幸的是,这样的打斗会一直延续到青春期后期。根据默里·施特劳斯的调查数据,62%的高三学生在该年度跟自己的兄弟姐妹打过架,但是同期内跟别人打过架的人却“只有”35%。
而且,不论父母多么有耐心,多么能包容,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年青人的行为实在太过火了。这样的行为不但可能本身已经到了决不能容忍的地步,甚至还可能到了威胁甚至摧毁家庭生活的可怕地步。
如果情况严重到这种程度,假如我们一味强调15岁或者17岁的孩子或者随便哪一个年龄段的孩子处于很难相处的阶段,这样的话已经没有用了。倒是所谓的“地域疗法”可能会管用,比如说把孩子送到寄宿学校里去,或者送到别人家去寄养,常常能扭转情势。如果家里人不愿意或者没有条件这么做,那么全家人一起去接受家庭治疗也有可能是一条出路。
针对迅速成长中的13岁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会详细地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