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动物权利

时间:2023-12-06 09:39:02

宠物

让我们把话题返回到金毛猎犬珍妮。它的人类伙伴明显没有完全满足收养动物的两个条件。确实,如果珍妮成了流浪狗,它的处境很可能会更糟。虽然会过上更加刺激的生活,但它在大多数时间里都会挨饿,没有兽医的照料,还要遭遇极端恶劣的天气和多种户外的危险。所以让我们假定,提供大致相同生活的要求得到了满足:总的来看,珍妮的生活水平肯定不低于它作为流浪狗的生活。但它的人类伙伴因没有满足它对充足锻炼、刺激和陪伴的需要而违反了满足基本需要的要求。

宠物-动物权利

由于作为一只宠物,珍妮的处境是常见的,所以探究它的人类伙伴如何能达到满足基本需要这一标准是有价值的。首先,他们可以极大地增加它在户外溜达的时间。既然他们有一个宽敞的后院,他们可以用栅栏把它围起来,允许珍妮有更多的时间享受户外活动;它可以在草地上玩耍、更多地聆听其他动物的声音、掏挖洞穴,以及从事锻炼其机能的其他活动。其次,他们还可通过收养另一条狗来使珍妮的生活更加丰富。花更多的时间直接与珍妮相处也会使它更加幸福。

这种改变是巨大的,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的生活方式,并且可能要承担相当的花费,例如修建栅栏。这是否意味着这种改变对人类照看者提出了过高的要求?没有。关键之处在于,收养宠物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责任。就像生养孩子一样,人们在接纳宠物之前必须作出周密而现实的计划,并且只有在能满足宠物的基本需要时,才能收养动物——假设提供大致相同生活的要求也能予以满足。毕竟,动物拥有道德地位,它们并不只是为了人们的快乐才存在的。

收养宠物是否恰当,这取决于特定案例的具体环境;这些环境决定了收养宠物的两个条件是否能够被满足。尽管如此,我们可能仍然要提出一个大胆的概括性观点:把外来的或野生的动物(例如猴子、老鼠、金丝雀、蛇和大蜥蜴)当作宠物来收养是错误的。指望能够充分地照料这些动物明显是不现实的,因为它们被迫生活的处境完全不同于它们本性所适合的环境。所有者几乎总是对外来动物的特殊需要一无所知;人们也不能指望兽医能对野生动物的健康问题作出恰当的诊断。如果一只外来动物不会很快死去(大多数都会在几年内死去),那么,收养者可能会对它感到厌倦,却不能找到另一个心甘情愿的收养者。最糟糕的情形或许是,购买野生动物的行为鼓励了人们从野外捕捉动物,破坏了动物家庭的完整性,并导致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可预见的对动物的伤害,以及把生命作为商品来买卖的恶果。

与外来的动物相比,真正驯化了的物种(如猫和狗)与它们野生的祖先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遗传差异,就像狗和狼的情况。通过人类的收养,驯化了的动物较之野生动物更适合与人相处。但人们应如何获取一只驯化了的动物?目前一个严重的问题是,这些动物过度繁衍,导致了它们无家可归的惨况(不论是在街上、庇护所还是某些国家的试验室里)和每年数百万动物被实施“安乐死”的结局。由于从宠物店或动物繁殖者那里购买宠物的行为助长了这个问题的持久存在(同时导致对宠物店里的动物的忽视),因而,从动物庇护所领养一只宠物也许是更为负责的行为。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宠物还没有进行卵巢切除或阉割,那么对它们进行这种手术也是同样重要的。地方政府可以帮助建立一些收费较低的绝育手术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