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责任伦理-存在主义简论

时间:2024-07-02 05:35:08

一种责任伦理

在后现代主义世界中,继承而来的统一原则和绝对价值的崩溃构成了对可辨认意义上的伦理理论和道德实践的特殊挑战。一开始,伦理身份这个观念似乎假定了狄尔泰所说的“生命的连贯性”。从古代起,道德家们坚持把融贯性看作道德生活中的一个本质要素。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本真生存必须防止我们的努力在纯粹的忙碌和懒散的好奇中“耗颈。海德格尔和萨特都指望以一个果断的和支撑性的筹划或“选择”来达到这个统一性,而不是躲避在某种形式的实体性身份之中。每个哲学家都把人类看作一个负责的个体。虽然海德格尔在充分探讨关于存在意义的存在论问题之前不太情愿冒险提出一种伦理学(这从未发生过),但萨特通过唤起对不时渗入我们日常生活中不诚(诸如否认责任)的关注,极其想“让资产阶级有内疚感”。对萨特来说,责任就像自由一样无处不在。

一种责任伦理-存在主义简论

法国伦理学家艾曼努埃·莱维纳斯(1905—1995)在后现代伦理学中的流行开启了存在主义概念和价值的复兴,尽管他通常并不被看作是一个存在主义者。吸引许多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注莱维纳斯立场的,是它否定伦理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并转向一种责任伦理,以取代一种关于普遍原则或抽象价值的伦理学。假如莱维纳斯不曾存在,那么后现代主义者们也必定会创造这么一个人物。

不过,即使是后现代主义者也承认需要像“正义”这样的基本伦理原则,众所周知,雅克·德里达也宣称这个原则“也许是不可解构的”。德里达这样说是指它也许不易经受他通常使用的(解构)方法,即通过分析概念从先在的形而上学假定中获得的“混乱”或“痕迹”来拆散概念的统一性。更为简单地说,正义也许是相对主义世界中的一个绝对。

莱维纳斯同样赋予正义某种相对的根本性。对莱维纳斯来说,正义派生于第三方的降临,即使它奠基于面对面的原初责任,面对面是他根本的伦理范畴。在此意义上,正义类似于萨特这样一个概念,即我们的“为他人的存在”随着第三人的出现而在我们中间高涨。像他们之前的功利主义者一样,后现代主义者也已发现正义概念是他们的致命弱点。正义概念似乎拥有一个后现代主义者必须加以满足的不容商量的特征。任何的“游戏”(如同利奥塔所说的,他把正义看作一个特别严肃的游戏)或隐喻手法也不能成功逃脱它的严格要求。不过,如同在克尔凯郭尔的悲剧英雄那里,非人格的正义,漠视“日益微弱的情势”,能给人造成重大伤害。

存在主义的“在境遇中的存在”在这方面能提供帮助。这又是一个关注具体思维的例子。这与其说是在引入新观念还不如说是在召唤我们回到传统洞见,即使传统洞见的概念情境并不是传统的。我们想到了这样两度诉诸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具体”思维,即他在正义与公平(平等)之间作出区分,以及他的审慎之人的概念。在前一种情形中,人们可以通过考察情形的特殊性来避免法则脱离上下文应用的不公平性。在法律的字面意义与精神之间作出的区分是这种对具体表现出来的相同关注的另一种表现。

在某种意义上,境遇伦理学这个概念并不新奇。它至少与亚里士多德的审慎之人这个概念一样古老,这个概念是我们的第二个例子。审慎之人知道在恰当的情势、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如同伦理学家约瑟夫·皮珀所说,审慎可以被理解为“境遇意识”。对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审慎”判断存在着一种明显的具体性。“审慎”判断是某种并非恶性循环的成果:正义之人是作出正义判断之人,但人们必须通过作出这样的正义判断来学着成为正义之人。并不存在绝对的出发点。人们总是处在事物中间。我们发现我们自己处在解释学循环的伦理视角之中。

类似于审慎之人,存在主义者“在境遇中”进行判断。但审慎之人在哪里发现了什么是要去做的正确的事情,存在主义者就决定要去做这样的事。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在哪里是调查研究性的,他或她在那里就是“创造性的”。“本真的”个体在充分认可他的或她的可错性时是在作决定。但在考虑到最容易获得的证据,考虑到对自由的推进而不是武断地作出选择时,本真的人,诚如我们所看到的,通过贯彻到底会使它成为正确的选择。

存在主义者正是在进入这个伦理的自由下落领域时满足了后现代主义者对一种伦理实践的要求,这种伦理实践并没有形而上学承诺或者不可侵犯的法则和原则。一种价值占有的伦理学表达和支撑了一个人一生的自由;诚如我们所提出的,萨特关于这种伦理学的看法开始能满足后现代主义世界中的这些后现代主义要求。如果说现代主义伦理观就是伦理学家齐格蒙特·鲍曼所说的,坚持理性动物的自律与理性处置的他律之间(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冲突在原则上可以得到解决(尽管尚未得到解决),而后现代主义却乐于认同这种不可解决性,并赞成由此而来的选择的多样性,那么,存在主义就像梅洛-庞蒂和德·波伏娃所说,它既为后现代主义提供了一种伦理理想的力量(例如,在萨特的目的之城中的本真生存),又提供了与必然的模糊性共存的现实意愿。这与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并无太大差异。亚里士多德警告人们不要在道德王国中探寻比所能允许的更大的精确性,尤其是,不要为道德问题寻求数量上的解决方法。如果满足了后现代主义的非形而上学要求,并因此成为非亚里士多德主义的,那么,存在主义的选择仍然是“现代主义的”,因为它仍然信奉人道主义,只是这种人道主义是由它自己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