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真地生存
我们谈论了存在主义者成为个体的设想。本真性是存在主义个体的特征。实际上,生存的个体性与本真性似乎是相互蕴含的。人天生就是个体的(在存在主义意义上)和本真的。一个人要真正成为本真的,就要认识到一个人的个体性,反之亦然。生存的“个体性”和“本真性”都是表示有所成就的词语。回避选择的人,甘愿成为人群中的一张脸或者官僚机器中一个齿轮的,就不能成为本真的人。因此,我们现在可以说按“他人”要求和期望生活的人就是非本真的人。
在托尔斯泰的小说《伊凡·伊里奇之死》中,主人公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过着非本真的生活。当他最终开始主动接受逼近的死亡而不是顺从地任其发生时,他就成了本真的人。从认识到他人的死亡到承认我的死亡,这样的进步就是迈向本真性的一步。对海德格尔来说,作为可能性的未来的时间维度先于作为真实性的过去的维度,尽管在评估“此在”的本真性时哪个维度都不能被忽视。海德格尔认为,我的向死而在,我必死的时间性,是我最本己的可能性,因为它是我其他可能性的终结,并且对海德格尔来说,可能性在绽出的时间性的三个维度中最为重要。根据这个观点,非本真性在于通过把我们必死性简化为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一个事件来逃避它。如同伊凡·伊里奇所声明的:
“他从基斯维特的逻辑学中学到了三段论:‘凯厄斯是一个人,凡人总有一死,所以,凯厄斯也有一死,’对他来说,这种三段论用在凯厄斯身上总是对的,但用在他身上就肯定错了。凯厄斯——抽象的人——会有一死,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他不是凯厄斯,不是抽象的人,而是一个创造物,不同于其他人……凯厄斯确有一死,他死得其所;但对我而言,小范亚,伊凡·伊里奇,凭着我的全部思想和情感,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绝不应该死。那太可怕了。”
对海德格尔来说,果敢地接受一个人的向死而在,这就把我们散乱的心思集中在存在实现的意义上。这是体验我们偶然性的另一种方式。一旦我们认识到,在时间的某点上我们将不再存在,我们就洞察到了生存所意味着的一切。正如马塞尔所认识到的,即使我们相信个人的不朽,进入那“良宵”也并未免除危险。并且如同摩西·赫尔索格所说,“这就是我们如何彼此讲授形而上学”。
萨特不同于海德格尔之处在于,他把“我的死亡”看作是我体验之外的事情。是的,我可以看到另一个人的死去,并想象我自身在那样的状况之中,但仅此而已。我的死亡是萨特所说的“不可实现之事”,因为它恰好超越了我体验的界限。萨特无疑是从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前270)那里知道这个学说的。但萨特也把本真性与生活的统一性联系在一起。然而,在萨特那里,正是定义自我的选择(或说设想)才把我们的各种关怀融为一体,使我们真诚地接受。
无论我们反省地认识到与否,萨特都认为,根本选择(fundamental Choice,我把选择这个单词大写是为了把它与其他那些被称之为“普通选择”的决定和挑选区分开来,我们是在这个引导生命的大写的选择的指导下作出其他选择的)统领我们生活的意义和方向(法语“sens”一词包含了这两层意思)。在此根本意义上,大写的选择是前反省的。它指的是我们是什么,而不仅仅是我们做了什么。我们具有反省意识,这种意识早已作出了这个大写的选择。它的具体表述就是阐明了这个主题的许多小写的选择(choices)。
萨特强调,我们根本的选择就是对自我同一性的徒劳追求。我们已看到,对同一性的追求与我们并不具有同一性的意识相冲突。不过,我们大多数人行为处事时,似乎表明我们能获得事物的协同性和同一性;我们可以是有意识的事物。他声明,这是神圣但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我们对这种理想的追寻表达了一种对自由的“畏”的非本真的逃离。我们的自由是关于非4同一性的自由。无论我们是什么,是侍从、士兵,还是约会中的女人(举三个他提到的例子),我们都以“异于”它的方式拥有每一种性质;即以一个有意识的主体的方式。如果这些特征中的每一个都在我们自己的眼里或他人的眼里描绘了我们,那么,我们就以超越它们的某种方式维持了这些特征;我们对用来维持这些特征的方式负责。用萨特剧本中的话来说,“我们是被判为自由的”。
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如果人们追求一种安全感,按自己生活中的角色或他人的期望生活(即使他们对被压抑的自由表现出来的畏不能被完全消除),每个人就以符合其境遇真实性的特殊方式阐明各自生存的根本选择。萨特相信,“人类实在”是一个整体,而非松散的集合。再有,我们都是创作之中的故事,而不是仅仅并置在一起的、相互分离的一组事件。正是这个定义生活的根本选择或“设想”才把我们的体验与基于这种选择的其他多种选择统一起来。
那么,通过检视到目前为止表明他们生活的单个的普通选择(英文小写的选择)人们应该能发现与自身保持一致的特殊方法。萨特把这种通过解释普通选择来揭示出根本的方法称作“存在主义的心理分析”。这样的心理分析并不诉诸毁灭自由的无意识,但萨特承认,这种心理分析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弗洛伊德。虽然萨特承认一种“彻底转变”的可能性,人们凭借这个转变就不会去追求自我同一性,而会“选择”实践一种拥有本真自由的痛苦生存,但在人生方向上很少发生这样的根本变化。
无论是否有例外,像萨特在《存在与虚无》的脚注中所指望的一种本真性伦理学仍然是有可能的。从萨特的视角来探寻这种伦理学细节的人最好还是阅读他死后出版的《伦理摘记》。在该能发现萨特敢于为一种他从未作为整体加以阐述的道德哲学提出假说,表明洞见,指出要点。这与《存在与虚无》中坐于咖啡茶几旁的存在主义者大相径庭。这标志着彻底的转向吗?并非如此。相反,这种道德哲学让我们得以一窥存在主义伦理学积极的一面。在早期著作中从现象学角度加以描述的“异化社会”一旦被摧毁,这一面就会表现出来。
存在主义认为,人充满了偶然性,如同罗克丁在《恶心》中所体验到的。这一看法通常用戏剧手法以想象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萨特看来,类似于面对个人必死性的海德格尔主义者或是尼采式的勇敢地欢迎过去的永恒轮回的“自由人”,本真的个体会接受这种偶然性,并充分体验这种偶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