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的问题
假如你是陪审团成员,正在听张三讲述他被袭和遭抢的经过。他讲得细节生动,没有破绽,你完全相信他的说法,你相信罪行严重,而张三深受其害。这便是真实的意见。张三的确遭受了袭击。
可是你真的知道他被袭击吗?这种担心乍一听上去非常奇怪,因为你已掌握最有力的证据。但你不妨再细想一下:此间是法庭,张三正提出指控,被指袭击他的人准备提出反驳。你能否确信,你之所以深信不疑,是因为张三说了实话,还是因为他描述这桩案子的方式说服了你?如果是由于后者,那你可要当心了。因为即使张三没有说实话,你还是可能照样相信他。另外,就算他说了实话,他的证据足以证明他被人袭击了吗?也许这都是精心设计好的圈套,毕竟你本人没在现场,没有亲自目睹事件的经过。因此我们自然也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结论:你其实并不知道张三被人打了,你只是有一种真实的意见,而没有确定的理由怀疑其真实性。
《泰阿泰德篇》
《泰阿泰德篇》是柏拉图引人入胜的一篇对话,也是颇令人费解的一篇。苏格拉底称自己像他母亲一样是一名接生婆:他把思想从人们心中接引出来,随后检验这些思想是否经得起理性的推敲。关于什么是知识,他不愿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可以看出他熟谙其他哲人的著作),他只是逐一批驳了年轻的泰阿泰德所提出的关于什么是知识的各种论断。泰阿泰德认为如果你真正“知道”某事,便不会出错,因此他提出“知”乃是“觉察”,后又提出真知乃是真见,后又补充,有真见而且能够证明或“给个说法”。所有这些说法都不能成立。对话结束之时,我们一片茫然,唯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并无能力充分定义“知”。苏格拉底执意破除他人的妄见,而从不自己立说,因此这篇对话成为柏拉图传统中一篇关键作品。柏拉图给后人的启示在于,寻求真理的方法在于质疑那些自认为掌握真理者(这是苏格拉底在对话中的一贯做法),而不用自己下哲学论断。其他人注意到,在其他对话中柏拉图对“知”的本性有明确、大胆的论断,因此他们便认为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清除掉的,只是那些错误的知识论。在这篇对话中,苏格拉底是其他人思想的接生婆,没有自己的“孩子”,这与其他对话中(比如《理想国》)信心十足、放言高论的苏格拉底十分不同。读者对此必须有自己的判断(第三章中我们会讨论古人和今人对此问题的解答)。
在《泰阿泰德篇》中,柏拉图提出上述问题。年轻的泰阿泰德问道:若不是真见,那么知识究竟为何物?无论如何,若你有真见,你便不会出错。但泰阿泰德在和苏格拉底谈话(关于苏格拉底第二章还会谈到),年长的苏格拉底如往常一样,发现了问题。在公开场合劝说别人是可以通过娴熟的技巧来完成的。他指的是律师需具备的技巧,只是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中还没有职业律师。受害者必须要作陈词,而许多人往往花钱雇专职的讼师,因为他们要说服的不是12人的陪审团,而是由501人组成的陪审团。
如何引证柏拉图著作
1578年,出版商亨利·艾蒂安(Henri Etienne,他的姓氏拉丁文拼写方式为Stephanus)在巴黎首次印刷出版了柏拉图著作集。新兴的印刷术使更多人得以阅读柏拉图,而且人们第一次可以准确地引证对话录中的具体段落,因为大家用的是有相同页码标记的本子。我们至今仍然用这一本的页码来引用柏拉图(比如说,200就代表Stephanus本上面的第200页),再加上从a到e的5个字母将同一页从上到下划分成5个部分。在大多数柏拉图原文和译本上,页边空白处都印有“Stephanus页码”。不管读者看到的本子是怎样编排的页码,一提到“200e”,大家就能很方便找到原文中相应的段落。
苏格拉底继续说:
苏格拉底:他们不以其术教导,以其术驰辩而说服,使人依其意旨而成见。你想有如此高明的教师,在几个滴漏的时间,能把被劫财物或遭其他横暴者的真相,充分指教当时不在现场目睹的人?
泰阿泰德:我想他们断不能教导,只能驰辩以说服。
苏格拉底:你想,说服人是否使人持某种意见?
泰阿泰德:可不是?
苏格拉底:关于非目睹不能知的事实,审判官信服公正的诉说、采纳真实的意见、凭耳目而判决,判决虽确,毕竟非凭知识,乃由于被正确地说服;是不是?
泰阿泰德:完全是的。
苏格拉底:朋友,在法庭上,真实的意见若与知识为同物,第一流的审判官决不能缺知识而有真实意见以作正确判断;今则二者显得各异。
(《泰阿泰德篇》201a-c)
这点听上去令人信服,也许显得再明显不过了。但是,就像陪审团一样,我们也可以问一问:我们是否应该确信无疑?为什么陪审团不能知道张三遭到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