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地区委员会
除议会与理事会外,共同体还有两个咨询机构: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cosoc)和地区委员会。在条约明确规定的某些事务上,委员会与理事会必须与之商议;在其他任何事务上,委员会、理事会或议会可以与之商议;它们还可以主动地发表“意见”。二者均有222名委员,由各国提名,由理事会任命。《尼斯条约》规定,当欧盟成员国扩大至27国时,委员可增加到最多344名。
经社委员会的委员代表了广泛的经济与社会利益,而地区委员会的委员则是地区与地方机构的代表。二者公布的报告相当有价值,但并不总是那么有影响。但随着德国各州在共同体事务中已经发挥影响,以及地区代表在其他成员国的力量不断增长(苏格兰议会与威尔士议会是其典型),地区委员会很可能会在将来取得更大的影响。